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兴海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兴海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兴海县子科滩镇兴海县现有污水处理厂厂区外西侧 | 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 青海海禾 (略) |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3000m3/d,新建改良型一体化氧化沟1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通过本次扩建后,将原兴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4000m3/d提升至7000m3/d,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曝气生物滤池(BAF)处理工艺。其中给水、供电、采暖、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化验室等依托原有污水处理厂。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声环境: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中,严禁外排。运营期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曲沟。(3)大气环境:施工期间应特别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土方施工增加洒水次数,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土方临时堆场 (略) 苫盖。(4)固体废物:落实栅渣、沉砂、污泥临时堆放场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污泥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污泥处置控制标准妥善处置。(5)危险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实验室废液依托兴海县污水处理厂原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应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清运,清运转移时严格按照《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启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7﹞398号)文件要求执行。 | * | |
2 | 贵南县过马营镇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 贵南县沙沟河流域 | 贵南县农牧和水利局 | 青海海禾 (略) | 沙沟治理范围为过马营镇区段,治理长度为5310m,修建堤防8819m(左岸3590m,右岸5229m);治理沟道5条、治理长度为4244.1m,修建排洪渠5条、总长3345.3m;各类建筑物27座,分别为入河踏步5座、进水闸2座、退水涵管5座、跌水8座、防冲墙7座;高陡边坡削坡处理1处、总长120m,铺设三维快速植生垫3046.2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营地范围,施工营地四周设置挡墙,严禁超范围施工或开挖。严格控制 (略) 线,运输物料车辆采取篷布遮盖,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结合项目区特点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2)水环境: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盥洗水用于项目区抑尘,粪便等通过防渗旱厕处理后沤肥还田。搅拌罐冲洗废水通过设置的钢结构可移动沉淀槽收集后回用于拌料用水。产生的基坑涌水通过静置沉淀后排至下游段围堰中逐步沉淀后再溢流或渗入河道。项目涉水施工时,设置防渗施工围堰,采用半幅施工,禁止对施工围堰外河道水质产生影响,施工导流采用土石导流围堰。禁止机械设备涉水施工,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严禁在项目区河道内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3)大气环境:施工期开挖的土 (略) 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施工便道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防洪堤台背填筑;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箱。(5)声环境: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州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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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海县子科滩镇兴海县现有污水处理厂厂区外西侧 | 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 青海海禾 (略) |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规模为3000m3/d,新建改良型一体化氧化沟1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通过本次扩建后,将原兴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4000m3/d提升至7000m3/d,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曝气生物滤池(BAF)处理工艺。其中给水、供电、采暖、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化验室等依托原有污水处理厂。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声环境: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中,严禁外排。运营期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龙曲沟。(3)大气环境:施工期间应特别加强对施工场地扬尘的防治,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土方施工增加洒水次数,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土方临时堆场 (略) 苫盖。(4)固体废物:落实栅渣、沉砂、污泥临时堆放场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污泥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污泥处置控制标准妥善处置。(5)危险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实验室废液依托兴海县污水处理厂原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应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清运,清运转移时严格按照《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启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7﹞398号)文件要求执行。 | * | |
2 | 贵南县过马营镇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 贵南县沙沟河流域 | 贵南县农牧和水利局 | 青海海禾 (略) | 沙沟治理范围为过马营镇区段,治理长度为5310m,修建堤防8819m(左岸3590m,右岸5229m);治理沟道5条、治理长度为4244.1m,修建排洪渠5条、总长3345.3m;各类建筑物27座,分别为入河踏步5座、进水闸2座、退水涵管5座、跌水8座、防冲墙7座;高陡边坡削坡处理1处、总长120m,铺设三维快速植生垫3046.2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营地范围,施工营地四周设置挡墙,严禁超范围施工或开挖。严格控制 (略) 线,运输物料车辆采取篷布遮盖,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结合项目区特点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2)水环境: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盥洗水用于项目区抑尘,粪便等通过防渗旱厕处理后沤肥还田。搅拌罐冲洗废水通过设置的钢结构可移动沉淀槽收集后回用于拌料用水。产生的基坑涌水通过静置沉淀后排至下游段围堰中逐步沉淀后再溢流或渗入河道。项目涉水施工时,设置防渗施工围堰,采用半幅施工,禁止对施工围堰外河道水质产生影响,施工导流采用土石导流围堰。禁止机械设备涉水施工,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严禁在项目区河道内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3)大气环境:施工期开挖的土 (略) 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施工便道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防洪堤台背填筑;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箱。(5)声环境: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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