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9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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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9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9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民馨家园A区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评估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包头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包头城越 (略)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内,内设2条深度处理生产线,其中包括2台重圆板脱水机、2台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现有污泥处理设备后增加1台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作为本项目第三条深度处理生产线。不新增占地,本次技改工程对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后设计年产生最大污泥量约1725.7t,处理后含水率为30%。本项目总投资为76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废气:本项目污泥处理设备置于封闭设备间内,产生的微量臭气无组织逸散;危废贮存期短,且技改后贮存量较少,产生的微量臭气无组织逸散。基地污水处理厂的厂界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值。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污泥干化设备产生的冷凝水用于加药装置,脱水机废水同现有工程排放方式一致,依旧依托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废水监测和排放要求等依托包头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同步解决。处理达标后排入九原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次技改噪声源主要为新增污泥深度处理系统的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多重圆板脱水机、5000升全自动一体化加药装置、刮板输送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最高为85dB(A),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经密闭隔声、距离衰减后可有效降低厂界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次技改未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本次技改只涉及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和污泥。废润滑油和污泥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 (略) 静脉产业园 (略) 处置,危废暂存间综合防渗系数≤1.0×10-10cm/s。

2

内 (略) 新建多线切片机导轮加工项目

内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天洲 (略)

内 (略) 新建多线切片机导轮加工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东方希 (略) 汇鑫 (略) 院内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960㎡。建设一条用于处理聚氨酯涂覆及开槽多线切片机导轮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该生产线专用于生产聚氨酯涂覆及开槽多线切片机导轮,主要包含注塑区、喷砂区、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机加车间等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聚氨酯涂覆及开槽7万套多线切片机导轮。本项目总投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2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0.76%。

1.废气:本项目浇注-固化等注塑工序在注塑区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经一套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有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机加打磨工序产生的机加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散逸,喷砂工序喷砂废气经喷砂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散逸,擦拭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在车间无组织散逸,车削及开槽工序产生的车削及开槽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散逸;注塑工序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在车间无组织散逸;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为半自动车床、数控车床、烘箱、喷砂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废涂层、废屑及废金刚砂、除尘灰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袋/桶(包括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废聚氨酯预聚物桶、废聚氨酯橡胶硫化剂包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综合防渗系数≤1.0×10-10cm/s。厂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内 (略) 年处理2000t压力容器喷砂喷漆项目

内 (略)

北京 (略)

内蒙古天洲 (略)

内 (略) 位于内蒙古 (略) 滨河新区风光新能源机电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1300㎡。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并对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延伸,将延伸后的厂房用隔断隔开,分为喷砂房和喷漆房,完成喷漆喷砂工作,喷砂房内设1台喷砂机,喷漆房内设1台喷漆设备。 (略) 现有厂房,依托厂内现有办公楼。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1.废气: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砂房负压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23m高的1#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经喷漆房负压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23m高的2#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转过程中的风机、喷砂枪、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英砂、除尘灰、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包含漆渣)、废漆桶及生活垃圾。其中废石英砂、除尘灰、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9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民馨家园A区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评估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包头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项目

内蒙古 (略)

内蒙古 (略)

包头城越 (略)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内,内设2条深度处理生产线,其中包括2台重圆板脱水机、2台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现有污泥处理设备后增加1台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作为本项目第三条深度处理生产线。不新增占地,本次技改工程对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后设计年产生最大污泥量约1725.7t,处理后含水率为30%。本项目总投资为76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废气:本项目污泥处理设备置于封闭设备间内,产生的微量臭气无组织逸散;危废贮存期短,且技改后贮存量较少,产生的微量臭气无组织逸散。基地污水处理厂的厂界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值。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污泥干化设备产生的冷凝水用于加药装置,脱水机废水同现有工程排放方式一致,依旧依托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废水监测和排放要求等依托包头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同步解决。处理达标后排入九原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次技改噪声源主要为新增污泥深度处理系统的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多重圆板脱水机、5000升全自动一体化加药装置、刮板输送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最高为85dB(A),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密闭空间内,经密闭隔声、距离衰减后可有效降低厂界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次技改未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本次技改只涉及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和污泥。废润滑油和污泥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 (略) 静脉产业园 (略) 处置,危废暂存间综合防渗系数≤1.0×10-10cm/s。

2

内 (略) 新建多线切片机导轮加工项目

内 (略)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天洲 (略)

内 (略) 新建多线切片机导轮加工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东方希 (略) 汇鑫 (略) 院内闲置厂房。项目占地面积960㎡。建设一条用于处理聚氨酯涂覆及开槽多线切片机导轮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该生产线专用于生产聚氨酯涂覆及开槽多线切片机导轮,主要包含注塑区、喷砂区、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机加车间等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聚氨酯涂覆及开槽7万套多线切片机导轮。本项目总投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2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0.76%。

1.废气:本项目浇注-固化等注塑工序在注塑区内进行,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经一套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工序有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机加打磨工序产生的机加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散逸,喷砂工序喷砂废气经喷砂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散逸,擦拭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在车间无组织散逸,车削及开槽工序产生的车削及开槽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散逸;注塑工序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在车间无组织散逸;车间外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为半自动车床、数控车床、烘箱、喷砂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废涂层、废屑及废金刚砂、除尘灰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袋/桶(包括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废聚氨酯预聚物桶、废聚氨酯橡胶硫化剂包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综合防渗系数≤1.0×10-10cm/s。厂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内 (略) 年处理2000t压力容器喷砂喷漆项目

内 (略)

北京 (略)

内蒙古天洲 (略)

内 (略) 位于内蒙古 (略) 滨河新区风光新能源机电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1300㎡。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并对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延伸,将延伸后的厂房用隔断隔开,分为喷砂房和喷漆房,完成喷漆喷砂工作,喷砂房内设1台喷砂机,喷漆房内设1台喷漆设备。 (略) 现有厂房,依托厂内现有办公楼。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1.废气: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砂房负压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23m高的1#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经喷漆房负压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23m高的2#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转过程中的风机、喷砂枪、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英砂、除尘灰、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包含漆渣)、废漆桶及生活垃圾。其中废石英砂、除尘灰、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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