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审计服务类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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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审计服务类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为加强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力量,切实提高审计效率,高质量完成内部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审计服务类供应商,欢迎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一、供应商备案资格条件

1.依法由财政部门批准成立并取得良好信誉。

2.有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工作经验。

3.有一定企业实力,拥有十名及以上注册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

二、费用标准

供应商收费参照附表(详见附件4),并根据委托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三、备案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此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日,每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不在报名备案时间将不受理备案报名。

2.报名地址: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政府楼8层8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须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提供电子版材料的自备U盘并携带至现场拷贝。

4.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资料进行接收。

四、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电子版:word格式,格式见附件1)。

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PDF或照片格式)。

4.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电子版:PDF或照片格式)。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前来进行申请审查无需提供)。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7.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8.出具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建档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9.信用报告及记录(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10.近三年内参与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工作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其它可证明材料)。

11.提供至少有十名注册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证件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

12.供应商自愿提供单位简介(包括:单位总体情况,经营范围,服务项目报价。电子版:word格式)。

五、备案审查结果通知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将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备案建档并予以通知、公示。

六、合作方式

我局将按照第二条约定的费用标准,按顺序与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七、解释答疑

各供应商在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取得联系。

八、廉政监督

此次供应商备案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廉政问题线索请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反映问题应当以实名方式且真实。

监督电话:024-*

组织单位: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政府楼8层815室

联 系 人:张贺然

联系电话:024-*

附件:

1.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

2.承诺书;

3.承诺函;

4.收费参考。

1.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doc

3.承诺函.docx

2.承诺书.doc

4.收费标准参考.docx


为加强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力量,切实提高审计效率,高质量完成内部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审计服务类供应商,欢迎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一、供应商备案资格条件

1.依法由财政部门批准成立并取得良好信誉。

2.有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工作经验。

3.有一定企业实力,拥有十名及以上注册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

二、费用标准

供应商收费参照附表(详见附件4),并根据委托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三、备案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此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日,每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不在报名备案时间将不受理备案报名。

2.报名地址: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政府楼8层8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须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提供电子版材料的自备U盘并携带至现场拷贝。

4.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资料进行接收。

四、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电子版:word格式,格式见附件1)。

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PDF或照片格式)。

4.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电子版:PDF或照片格式)。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前来进行申请审查无需提供)。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7.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8.出具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建档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9.信用报告及记录(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10.近三年内参与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工作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其它可证明材料)。

11.提供至少有十名注册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证件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

12.供应商自愿提供单位简介(包括:单位总体情况,经营范围,服务项目报价。电子版:word格式)。

五、备案审查结果通知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将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备案建档并予以通知、公示。

六、合作方式

我局将按照第二条约定的费用标准,按顺序与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七、解释答疑

各供应商在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取得联系。

八、廉政监督

此次供应商备案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廉政问题线索请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反映问题应当以实名方式且真实。

监督电话:024-*

组织单位: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政府楼8层815室

联 系 人:张贺然

联系电话:024-*

附件:

1.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

2.承诺书;

3.承诺函;

4.收费参考。

1.供应商备案建档申请表.doc

3.承诺函.docx

2.承诺书.doc

4.收费标准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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