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马尾区飞毛腿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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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马尾区飞毛腿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略) (略) 马尾区快安片区东部,国脉时代广场东侧,江滨东大道北侧,儒江东路南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19]106号)的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利用自有用地提升改造,容积率上限根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同时不超过3.0。2019年7月业主单位向我局申请将该地块容积率由目前的2.8318调整至2.99,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现业主单 (略) 规 (略) 编制该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将该用地容积率由2.8318调整至2.99,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且≤45%(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且≤20%,建筑限高100米)。

该调整论证方案已于**日通过专家评审,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该地块控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用地规划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察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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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马尾区快安片区东部,国脉时代广场东侧,江滨东大道北侧,儒江东路南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19]106号)的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利用自有用地提升改造,容积率上限根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同时不超过3.0。2019年7月业主单位向我局申请将该地块容积率由目前的2.8318调整至2.99,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现业主单 (略) 规 (略) 编制该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将该用地容积率由2.8318调整至2.99,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30%且≤45%(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且≤20%,建筑限高100米)。

该调整论证方案已于**日通过专家评审,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该地块控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用地规划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察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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