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产业基地(新)J地块能源站工程项目-c0eb107a832c414391cfc977c528a6e8-拟审查项目
永丰产业基地(新)J地块能源站工程项目-c0eb107a832c414391cfc977c528a6e8-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J地块*-125
公示时间:2022-09-13
受理时间:2022-08-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本项目燃气锅炉均安装超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装置,锅炉烟气分别经2根5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表1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17年4月1日起的新建锅炉”规定的排放限值。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系统废水。项目锅炉系统废水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终入规划上庄再生水厂处理。项目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声环境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消声器等,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和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员工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封闭存放,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软水系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已受理公示期间共收到74条反馈信息,涉及规划选址70条、安全隐患23条、污染物排放(存在废气、噪声排放)9条等,其中规划选址、安全隐患问题,非我局职责。该建设项目设置有地源热泵机组2组、冷水机组5组、燃气锅炉2台。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内风机、地下水泵、冷却塔等设备。针对存在废气、噪声排放问题,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已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了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工作,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在拟审查项目公示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我局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联系人:杨福龙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气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J地块*-125
公示时间:2022-09-13
受理时间:2022-08-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本项目燃气锅炉均安装超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装置,锅炉烟气分别经2根5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表1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17年4月1日起的新建锅炉”规定的排放限值。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系统废水。项目锅炉系统废水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终入规划上庄再生水厂处理。项目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声环境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消声器等,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和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员工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封闭存放,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软水系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已受理公示期间共收到74条反馈信息,涉及规划选址70条、安全隐患23条、污染物排放(存在废气、噪声排放)9条等,其中规划选址、安全隐患问题,非我局职责。该建设项目设置有地源热泵机组2组、冷水机组5组、燃气锅炉2台。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内风机、地下水泵、冷却塔等设备。针对存在废气、噪声排放问题,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已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了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工作,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在拟审查项目公示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我局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联系人:杨福龙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气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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