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报〔2022〕6号——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关于东兴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报告
东环报〔2022〕6号——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关于东兴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报告
(略) 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
我局已组 (略) 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分析工作, (略) 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略)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控制目标为不低于96.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目标为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目标为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
(二)2021年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65天,其中优良天数36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其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为4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97微克/立方米,6项监测指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评价标准。2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三)全区排名情况
2021年全区共有75个县(市、区)参与县级空气质量排名(详见附件), (略)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第36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排第10名,细颗粒物浓度(PM2.5)排第21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排第56名。
(四)环境空气污染成因分析
20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65天,其中优良天数361天,超标(轻度污染)4天,超标天数均出现在上半年。污染指标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以及臭氧。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超标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超标1天,臭氧浓度超标1天。经排查分析,影响空气质量主要原因为:
1.2021年1月至3月主要超标原因为受不利气候条件影响, (略) 主东北风向,2021年上半年广西大部分地区( (略) 在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细颗粒物(PM2.5)超标。
2. (略) 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略) 自来水厂)周边50 (略) (略) ( (略) )人行道维修改造、居民自建房( (略) 自来水厂最近的自建房不超过50米)建筑施工及个别居民长期露天焚烧湿木材等情况,造成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增加。我局已于2021年5月以来两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一 (略) 住建局加强管控,并要求相关居民改用天然气,同时对其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3. (略) (略) 及周边夜间存在露天烧烤现象,烧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未经油烟处理装置收集处理而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受高温和紫外辐射增强影响导致臭氧超标。
4. (略) (略) 吒祖、松柏、竹山、长山等4个村安装秸秆禁烧自动监测系统并已对相关镇村干部集中培训2次,督促镇村干部及时扑灭秸秆焚烧火点并教育相关群众。2021年,发现东兴镇秸秆焚烧1231起,正常完成488起,超时完成492起,完成率80%;发现江平镇秸秆焚烧685起,正常完成70起,超时完成199起,完成率39%。其中, (略) 秸秆焚烧现象较多, (略) 一侧经常能见到秸秆焚烧火点,焚烧产生的烟雾甚至可直接飘散至数公里远,我市冬季主东北风向,近郊的秸 (略) 城区范围内空气有一定影响, (略) 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增加。
(五)工作建议
持续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为以下4个方面:
1. (略) 管理监督 (略) 、街道的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清理吸扫干净街面后再用雾炮车进行洒水抑尘,对市自来水厂周边2公里范 (略) 每日7:00—24:00时段洒水喷雾不少于8次,24小时保持街道湿润状态。
2. (略) 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略) 维修、居民自建房屋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重 (略) 自来水厂周边区域。
3. (略) 管理监督局 (略) 露天烧烤,严厉查处城区餐饮行业露天经营和流动烧烤摊点,引导烧烤炉入室经营,重 (略) 自来水厂周边区域。
4.持续深入郊区、乡村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江平镇的督促,提高秸秆禁烧自动监测系统的完成率。东兴镇、江平镇务必密切关注秸秆禁烧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巡逻和监管,发现秸秆焚烧行为务必第一时间制止并教育。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要求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要求。
(二)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对市区北仑河狗尾赖、黄淡水库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监测点位水质常规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达标率100%,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要求。2 (略)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三)工作建议
1.继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现场监管力度,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调查评估,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管。
2.持续推进北仑河跨境合作管理机制,重点探索建立中越双方边贸船舶联合管理机制,建立北仑河污染防控机制,消除北仑河饮用水水源地跨界船舶污染隐患。
3.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管控,定期组织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20 (略) 的地表水水质监测全部监测断面均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按年均值算,地表水狗尾赖断面考核目标为Ⅱ类,边贸码头断面为Ⅲ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目标。
(二)2021年度地表水环境质状况
(略) 的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分别位于狗尾赖(东兴水厂新取水口)和北仑河边贸码头(中越北仑河二桥上游约100m),均属于国家级监控断面,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2021年,按单月监测结果评价,狗尾赖断面1月、4-11月达到水质目标Ⅱ类,2、3、12月水质达到Ⅲ类。边贸码头断面各月均达到水质目标Ⅲ类。按年均值考核方式计算,两个监测断面均达水质目标。2 (略)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三)存在问题
地表水狗尾赖断面水质目标为Ⅱ类(按年均值算),2021年2、3、12月该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中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共享在线数据显示,狗尾赖断面于12月16日起日均值持续40天超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经调查分析,超标原因是北仑河上游防城区那良镇范围的养殖废水直排、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彻底以及降水量减少导致水体自净能力降低等。
(四)工作建议
1.持续开展养殖污染排查整治。组织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及各镇政府对北仑河狗尾赖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强化执法,全面取缔保护区内存在污水直排的畜禽养殖场。并建议防城区针对那良镇养殖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北仑河及其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养殖户养殖污水直排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切断污染源头,确保北仑河流域水质不受养殖污水污染。
2.加强生活污水有效处理。再次组织各部门对北仑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对北仑河上游已建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并建议防城区做好那良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完善乡镇污水处理 (略) 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全面提高北仑河及周边流域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3.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排查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对北仑河水质开展人工监测,同时,配合防城区开展水质监测、污染源排查等相关工作,形成两辖区协调联动机制。
四、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20 (略) 近岸海域海水监测各个点位指标均达到各功能区标准目标要求。
(二)2021年度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
东兴近岸海域海水环境共设2个监测点位(GXN*、GXN*),全年共监测3次,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考评目标要求。
(三)存在问题
海蜇加工污染问题。2021年7月份以来,我局邀请博世科环保集团专 (略) 海蜇加工厂较集中的江平镇万尾村万西码头针对海蜇加工行业污水处理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形成了《 (略) 海蜇加工行业污染治理调研情况的报告》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 (略) 委、 (略) 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 (略) 海蜇加工行业具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行业整治涉及部门多难度大、群众关注频繁投诉等特点,如果不严格规范海蜇加工行业发展,强力实行整治,相关工作容易停滞不前,明年春季将再次发生海蜇加工大面积污染的情况。
(四)工作建议
规范海蜇加工行业发展。建议江平镇、京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 管理监督局、东兴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接,对存在违章建厂、无证经营、加工污水排放入海等行为的海蜇加工业主下发执法文书,限期整改或拆除加工场所。同时,我市已在江平工业园区规划江平沿海海蜇加工区,建议加快设置招商条件,引入既能满足海蜇加工污水排放要求,又能解决产能的企业,便于集中处理海蜇加工污水。
五、声环境质量
(一)2021年度目标任务(不纳入绩效考核)
20 (略) 的声环境监测全部监测均能达到或优于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2021年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 (略) 开 (略) 功能区噪声7个点位(金源天鹅湖小区、 (略) 政府、东兴边贸中心、 (略) 东兴镇政府、东兴江平工业园、 (略) 珠江啤酒文化广场、 (略) 教育局)监测,其中第 (略) 东兴镇政府昼间Ld为62.2dB(A),超标2.2dB(A),第二季度东兴边贸中心昼间Ld为63.3dB(A)、夜间Ln为59.2dB(A),分别超标3.3dB(A)、9.2dB(A)。其余点位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达标率为95%。
(三)噪声超标成因分析
(略) 东兴镇政 (略) 城区中心,商铺集中、车辆鸣笛、人流量大是造成昼间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东兴边贸中心 (略) 贸易区附近,过往车辆较多是造成昼间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
1.普通群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薄弱,各职能部门及各镇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污染危害的宣传。
2.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各镇在日常监管中注意加强对播放音响的商铺及KTV娱乐场所的监管,对超范围经营卡拉OK、超时间播放音响加强监管。
特此报告。
(略) 东兴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
(略) 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
我局已组 (略) 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分析工作, (略) 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如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略)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控制目标为不低于96.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目标为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目标为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
(二)2021年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65天,其中优良天数36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其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为4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97微克/立方米,6项监测指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评价标准。2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三)全区排名情况
2021年全区共有75个县(市、区)参与县级空气质量排名(详见附件), (略)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第36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排第10名,细颗粒物浓度(PM2.5)排第21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排第56名。
(四)环境空气污染成因分析
20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65天,其中优良天数361天,超标(轻度污染)4天,超标天数均出现在上半年。污染指标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以及臭氧。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超标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超标1天,臭氧浓度超标1天。经排查分析,影响空气质量主要原因为:
1.2021年1月至3月主要超标原因为受不利气候条件影响, (略) 主东北风向,2021年上半年广西大部分地区( (略) 在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细颗粒物(PM2.5)超标。
2. (略) 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略) 自来水厂)周边50 (略) (略) ( (略) )人行道维修改造、居民自建房( (略) 自来水厂最近的自建房不超过50米)建筑施工及个别居民长期露天焚烧湿木材等情况,造成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增加。我局已于2021年5月以来两 (略) 城市管理监督局、一 (略) 住建局加强管控,并要求相关居民改用天然气,同时对其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3. (略) (略) 及周边夜间存在露天烧烤现象,烧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未经油烟处理装置收集处理而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受高温和紫外辐射增强影响导致臭氧超标。
4. (略) (略) 吒祖、松柏、竹山、长山等4个村安装秸秆禁烧自动监测系统并已对相关镇村干部集中培训2次,督促镇村干部及时扑灭秸秆焚烧火点并教育相关群众。2021年,发现东兴镇秸秆焚烧1231起,正常完成488起,超时完成492起,完成率80%;发现江平镇秸秆焚烧685起,正常完成70起,超时完成199起,完成率39%。其中, (略) 秸秆焚烧现象较多, (略) 一侧经常能见到秸秆焚烧火点,焚烧产生的烟雾甚至可直接飘散至数公里远,我市冬季主东北风向,近郊的秸 (略) 城区范围内空气有一定影响, (略) 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增加。
(五)工作建议
持续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为以下4个方面:
1. (略) 管理监督 (略) 、街道的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清理吸扫干净街面后再用雾炮车进行洒水抑尘,对市自来水厂周边2公里范 (略) 每日7:00—24:00时段洒水喷雾不少于8次,24小时保持街道湿润状态。
2. (略) 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略) 维修、居民自建房屋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重 (略) 自来水厂周边区域。
3. (略) 管理监督局 (略) 露天烧烤,严厉查处城区餐饮行业露天经营和流动烧烤摊点,引导烧烤炉入室经营,重 (略) 自来水厂周边区域。
4.持续深入郊区、乡村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江平镇的督促,提高秸秆禁烧自动监测系统的完成率。东兴镇、江平镇务必密切关注秸秆禁烧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巡逻和监管,发现秸秆焚烧行为务必第一时间制止并教育。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要求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要求。
(二)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对市区北仑河狗尾赖、黄淡水库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每个监测点位水质常规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达标率100%,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要求。2 (略)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三)工作建议
1.继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现场监管力度,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调查评估,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管。
2.持续推进北仑河跨境合作管理机制,重点探索建立中越双方边贸船舶联合管理机制,建立北仑河污染防控机制,消除北仑河饮用水水源地跨界船舶污染隐患。
3.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管控,定期组织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20 (略) 的地表水水质监测全部监测断面均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按年均值算,地表水狗尾赖断面考核目标为Ⅱ类,边贸码头断面为Ⅲ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目标。
(二)2021年度地表水环境质状况
(略) 的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分别位于狗尾赖(东兴水厂新取水口)和北仑河边贸码头(中越北仑河二桥上游约100m),均属于国家级监控断面,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2021年,按单月监测结果评价,狗尾赖断面1月、4-11月达到水质目标Ⅱ类,2、3、12月水质达到Ⅲ类。边贸码头断面各月均达到水质目标Ⅲ类。按年均值考核方式计算,两个监测断面均达水质目标。2 (略)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三)存在问题
地表水狗尾赖断面水质目标为Ⅱ类(按年均值算),2021年2、3、12月该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中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共享在线数据显示,狗尾赖断面于12月16日起日均值持续40天超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经调查分析,超标原因是北仑河上游防城区那良镇范围的养殖废水直排、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彻底以及降水量减少导致水体自净能力降低等。
(四)工作建议
1.持续开展养殖污染排查整治。组织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及各镇政府对北仑河狗尾赖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强化执法,全面取缔保护区内存在污水直排的畜禽养殖场。并建议防城区针对那良镇养殖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北仑河及其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养殖户养殖污水直排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切断污染源头,确保北仑河流域水质不受养殖污水污染。
2.加强生活污水有效处理。再次组织各部门对北仑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对北仑河上游已建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并建议防城区做好那良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完善乡镇污水处理 (略) 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全面提高北仑河及周边流域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3.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排查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对北仑河水质开展人工监测,同时,配合防城区开展水质监测、污染源排查等相关工作,形成两辖区协调联动机制。
四、近岸海域海水水质
(一)2021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20 (略) 近岸海域海水监测各个点位指标均达到各功能区标准目标要求。
(二)2021年度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
东兴近岸海域海水环境共设2个监测点位(GXN*、GXN*),全年共监测3次,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考评目标要求。
(三)存在问题
海蜇加工污染问题。2021年7月份以来,我局邀请博世科环保集团专 (略) 海蜇加工厂较集中的江平镇万尾村万西码头针对海蜇加工行业污水处理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形成了《 (略) 海蜇加工行业污染治理调研情况的报告》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 (略) 委、 (略) 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 (略) 海蜇加工行业具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行业整治涉及部门多难度大、群众关注频繁投诉等特点,如果不严格规范海蜇加工行业发展,强力实行整治,相关工作容易停滞不前,明年春季将再次发生海蜇加工大面积污染的情况。
(四)工作建议
规范海蜇加工行业发展。建议江平镇、京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 管理监督局、东兴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接,对存在违章建厂、无证经营、加工污水排放入海等行为的海蜇加工业主下发执法文书,限期整改或拆除加工场所。同时,我市已在江平工业园区规划江平沿海海蜇加工区,建议加快设置招商条件,引入既能满足海蜇加工污水排放要求,又能解决产能的企业,便于集中处理海蜇加工污水。
五、声环境质量
(一)2021年度目标任务(不纳入绩效考核)
20 (略) 的声环境监测全部监测均能达到或优于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2021年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 (略) 开 (略) 功能区噪声7个点位(金源天鹅湖小区、 (略) 政府、东兴边贸中心、 (略) 东兴镇政府、东兴江平工业园、 (略) 珠江啤酒文化广场、 (略) 教育局)监测,其中第 (略) 东兴镇政府昼间Ld为62.2dB(A),超标2.2dB(A),第二季度东兴边贸中心昼间Ld为63.3dB(A)、夜间Ln为59.2dB(A),分别超标3.3dB(A)、9.2dB(A)。其余点位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达标率为95%。
(三)噪声超标成因分析
(略) 东兴镇政 (略) 城区中心,商铺集中、车辆鸣笛、人流量大是造成昼间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东兴边贸中心 (略) 贸易区附近,过往车辆较多是造成昼间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
1.普通群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薄弱,各职能部门及各镇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污染危害的宣传。
2.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各镇在日常监管中注意加强对播放音响的商铺及KTV娱乐场所的监管,对超范围经营卡拉OK、超时间播放音响加强监管。
特此报告。
(略) 东兴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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