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0709:07:41
2022年9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0709:07: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金德 (略) 2000吨/年三*基*酸装置精馏工段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金德 (略) 2000吨/年三*基*酸装置精馏工段设备设施技改项目 | (略) 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山东金德 (略) 厂内 | 山东金德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位于 (略) 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山东金德 (略) 厂区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技改内容:1、在原有厂房及附属设备基础上,对精馏工段设备设施进行整体改造,将现有框架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建造,利旧部分设备并新购置部分生产及配套设备、新型DCS系统1套及相关配套仪表,生产方式由批次生产改为连续生产;2、新增混合叔碳酸精馏装置和硫酸浓缩装置,使混合叔碳酸和硫酸达到外售产品质量标准;3、新增水洗塔+RTO处理系统1套,处理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间废气,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4、新建综合楼、控制室等,拆除现有2t/h燃气锅炉并新建4t/h燃气锅炉,事故水池位置调整并扩大容积至1400m3。 |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 (略) ,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技改项目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污水、气柜检修水封废水、循环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污水、气柜检修水封废水和部分循环排污水回用于CO洗涤补充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15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与部分循环冷却排污水 (略) 排入葛洲坝水务(桓台)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三、废气污染防治。技改项目有组织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新建水洗塔+RTO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RTO尾气排放SO2、NOx及烟尘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要求。新建4t/h燃气锅炉烟气排放SO2、NOx、烟尘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加强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减少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3标准,颗粒物、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完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有CO发生工序产生的焦炭渣、炉渣、沉渣,混合叔碳酸精馏釜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实验室试剂、试剂容器,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有混合叔碳酸精馏釜残、废实验室试剂、试剂容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焦炭渣、炉渣、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污水站污泥外运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建设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所在区域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仓库、事故水池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改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金德 (略) 2000吨/年三*基*酸装置精馏工段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山东金德 (略) 2000吨/年三*基*酸装置精馏工段设备设施技改项目 | (略) 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山东金德 (略) 厂内 | 山东金德 (略) | 山东海 (略) | 该项目位于 (略) 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山东金德 (略) 厂区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技改内容:1、在原有厂房及附属设备基础上,对精馏工段设备设施进行整体改造,将现有框架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建造,利旧部分设备并新购置部分生产及配套设备、新型DCS系统1套及相关配套仪表,生产方式由批次生产改为连续生产;2、新增混合叔碳酸精馏装置和硫酸浓缩装置,使混合叔碳酸和硫酸达到外售产品质量标准;3、新增水洗塔+RTO处理系统1套,处理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间废气,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4、新建综合楼、控制室等,拆除现有2t/h燃气锅炉并新建4t/h燃气锅炉,事故水池位置调整并扩大容积至1400m3。 |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 (略) ,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技改项目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污水、气柜检修水封废水、循环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污水、气柜检修水封废水和部分循环排污水回用于CO洗涤补充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15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与部分循环冷却排污水 (略) 排入葛洲坝水务(桓台)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三、废气污染防治。技改项目有组织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新建水洗塔+RTO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RTO尾气排放SO2、NOx及烟尘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值,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要求。新建4t/h燃气锅炉烟气排放SO2、NOx、烟尘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加强管理,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减少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3标准,颗粒物、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完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有CO发生工序产生的焦炭渣、炉渣、沉渣,混合叔碳酸精馏釜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实验室试剂、试剂容器,污水站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有混合叔碳酸精馏釜残、废实验室试剂、试剂容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焦炭渣、炉渣、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污水站污泥外运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建设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所在区域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仓库、事故水池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改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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