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德港澳汽车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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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港澳汽车城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07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福德港澳汽车城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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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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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港澳汽车城项目
海南天昌达 (略) "
(略) 秀 (略) 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旁
海南 (略)
本项目由5栋比亚迪汽车品牌销售店及1层设备房组成,用地面积为*.46m2,总建筑面积*.93m2,营业面积约9350m2。项目主要设置有展厅、维修车间、喷漆车间以及洗车区等,主要经营品牌为比亚迪,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烤漆、汽车保养、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销售等。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汽车服务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经查询海南省“多规合一” (略) (公众版),本项目用地类型为:省级产业园建设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汽车服务业,建设单位为海南天昌达 (略) ,项 (略) 秀 (略) 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 (略) 秀 (略) (略) 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的受托方,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 (略) 秀英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项目用地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
1.项目烤漆房有机废气由“水喷淋+干式过滤/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进行过滤及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结合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确定挥发性有机物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为2.66 t/a。2.项目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后统一排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项目生产废水排入隔油池、沉砂池处理 (略) (略) ,最终排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3.项目的噪声源主要布置于项目生产区,主要噪声源距厂区边界有一定距离,且项目周边有围墙阻挡,通过减振、隔声及厂界距离衰减后,噪声衰减至边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和4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委托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通过加强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 事故应急预案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 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该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
发布时间:2022-09-07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福德港澳汽车城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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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昌达 (略) "
(略) 秀 (略) 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旁
海南 (略)
本项目由5栋比亚迪汽车品牌销售店及1层设备房组成,用地面积为*.46m2,总建筑面积*.93m2,营业面积约9350m2。项目主要设置有展厅、维修车间、喷漆车间以及洗车区等,主要经营品牌为比亚迪,经营范围为:汽车维修、烤漆、汽车保养、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销售等。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汽车服务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经查询海南省“多规合一” (略) (公众版),本项目用地类型为:省级产业园建设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汽车服务业,建设单位为海南天昌达 (略) ,项 (略) 秀 (略) 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 (略) 秀 (略) (略) 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的受托方,已取得相关土地使用 (略) 秀英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项目用地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
1.项目烤漆房有机废气由“水喷淋+干式过滤/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进行过滤及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结合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确定挥发性有机物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为2.66 t/a。2.项目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后统一排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项目生产废水排入隔油池、沉砂池处理 (略) (略) ,最终排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3.项目的噪声源主要布置于项目生产区,主要噪声源距厂区边界有一定距离,且项目周边有围墙阻挡,通过减振、隔声及厂界距离衰减后,噪声衰减至边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和4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委托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通过加强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 事故应急预案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 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该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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