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杰升机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机动车零部件300吨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07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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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杰升机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机动车零部件300吨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0709:55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杰 (略) 新建年加工机动车零部件300吨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9-07 09:5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绍兴杰 (略) 新建年加工机动车零部件300吨生产线项目

(略) 枫桥镇勤农村

绍兴杰 (略)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加工机动车零部件300吨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废气:脱模废气经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喷漆房废气经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有组织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达到表6中相关限值,颗粒物无组织达到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废水:(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 (略) (略) 。(2)喷淋废水经油水分离+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 (略) (略) , (略) 枫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3、固体废物:(1)金属角料及屑、不合格件、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含切削液金属角料及屑、含油金属角料及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委托金属冶炼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漆渣、废过滤棉/网、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废油、、浮油、污泥、水喷淋废水浓水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4、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4)生产时不能打开门窗;(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绍兴杰 (略) .pdf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杰 (略) 新建年加工机动车零部件300吨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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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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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枫桥镇勤农村

绍兴杰 (略)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加工机动车零部件300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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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废气:脱模废气经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喷漆房废气经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有组织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达到表6中相关限值,颗粒物无组织达到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废水:(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房 (略) 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 (略) (略) 。(2)喷淋废水经油水分离+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 (略) (略) , (略) 枫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3、固体废物:(1)金属角料及屑、不合格件、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含切削液金属角料及屑、含油金属角料及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委托金属冶炼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漆渣、废过滤棉/网、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废油、、浮油、污泥、水喷淋废水浓水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4、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4)生产时不能打开门窗;(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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