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锦田新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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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锦田新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年8月22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鲤城锦田 (略) 扩建项目位于 (略) 鲤城区江南大街718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31"31.17"、北纬24°55"08.28"),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为500m2,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热处理加工。公司新增一套热处理生产线,新增年加工钢材十字轴坯件800吨,扩建后全厂年加工钢材十字轴坯件900吨。公司无新增职工,现有职工6人,其中2人住厂,每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晚上不作业。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及审批决定的扩产项目的建设性质(扩建)、地点( (略) 鲤城区江南大街718号)、生产规模(新增年加工钢材十字轴坯件800吨)、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

我公司委托泉州 (略) 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的验收监测均已达标,固废零排放。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鲤城锦田 (略)

联系地址: (略) 鲤城区江南大街718号

联 系 人:傅总

联系电话:*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沿南高干渠铺设的 (略) (略) ,经三号污水提升泵站输送至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生活污水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出水水质各主要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日均值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果,热处理生产线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无组织废气

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厂界监控点非*烷总烃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厂区内监控点非*烷总烃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均可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气体钢瓶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固体废物可达到零排放。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五)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单位: (略) 鲤城锦田 (略)

2022年8月22日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年8月22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鲤城锦田 (略) 扩建项目位于 (略) 鲤城区江南大街718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31"31.17"、北纬24°55"08.28"),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为500m2,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热处理加工。公司新增一套热处理生产线,新增年加工钢材十字轴坯件800吨,扩建后全厂年加工钢材十字轴坯件900吨。公司无新增职工,现有职工6人,其中2人住厂,每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晚上不作业。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及审批决定的扩产项目的建设性质(扩建)、地点( (略) 鲤城区江南大街718号)、生产规模(新增年加工钢材十字轴坯件800吨)、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

我公司委托泉州 (略) 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的验收监测均已达标,固废零排放。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鲤城锦田 (略)

联系地址: (略) 鲤城区江南大街718号

联 系 人:傅总

联系电话:*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沿南高干渠铺设的 (略) (略) ,经三号污水提升泵站输送至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生活污水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出水水质各主要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日均值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果,热处理生产线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烷总烃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无组织废气

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厂界监控点非*烷总烃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厂区内监控点非*烷总烃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均可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气体钢瓶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理;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仓库,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固体废物可达到零排放。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五)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单位: (略) 鲤城锦田 (略)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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