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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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电子邮件:*@*ttp://**.cn

通讯地址: (略) 苏州宿迁工业园 (略) 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略) (略) 交汇处东南地块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江苏环保产 (略)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学校总用地面积*.9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万元,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20轨中学校区,包括教学区、综合区、生活区、报告厅、体育馆和室外运动场(400m)等功能区。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进入中和池处理;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民便河。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食堂油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其中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其中车库内环境空气中CO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大型标准。

(3)固体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实验室废弃物及实验废液。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规定。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地下停车库排风机、水泵房、办公室及教室等使用的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学生的活动噪声,噪声源强约75dB(A),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规划建设局(环保局)莫艾青,责任编辑:蒋艺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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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电子邮件:*@*ttp://**.cn

通讯地址: (略) 苏州宿迁工业园 (略) 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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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略) (略) 交汇处东南地块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江苏环保产 (略)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学校总用地面积*.9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万元,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20轨中学校区,包括教学区、综合区、生活区、报告厅、体育馆和室外运动场(400m)等功能区。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进入中和池处理;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民便河。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食堂油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其中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其中车库内环境空气中CO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大型标准。

(3)固体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实验室废弃物及实验废液。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规定。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地下停车库排风机、水泵房、办公室及教室等使用的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学生的活动噪声,噪声源强约75dB(A),拟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规划建设局(环保局)莫艾青,责任编辑:蒋艺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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