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的批复
关于洛阳市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的批复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洛表〔2022〕21号
(略) 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 (略) 洛龙区丰李镇小作村东S319省道与龙山线交叉口, (略) 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1.*元,属于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废气。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在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采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回收后剩余油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站区 (略) (略) ,最终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项目加油机工作噪声、油罐车噪声及车辆进出站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罐清理油泥及清洗废水、生活垃圾等。油泥和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由清理单位运走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中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6、该项目若涉土地、规划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垂询。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 (略) 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负责对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9月7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洛龙区广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南洛龙 (略) 3楼,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379-*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洛表〔2022〕21号
(略) 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 (略) 洛龙区丰李镇小作村东S319省道与龙山线交叉口, (略) 洛龙区乐丰加油站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1.*元,属于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废气。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在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采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回收后剩余油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站区 (略) (略) ,最终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项目加油机工作噪声、油罐车噪声及车辆进出站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罐清理油泥及清洗废水、生活垃圾等。油泥和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由清理单位运走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或地方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中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6、该项目若涉土地、规划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垂询。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 (略) 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负责对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9月7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洛龙区广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南洛龙 (略) 3楼,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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