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红星乡坪林村红色文化乡村休闲旅游建设项目—红星乡孝廉文化基地及配套馆室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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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红星乡坪林村红色文化乡村休闲旅游建设项目—红星乡孝廉文化基地及配套馆室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诏安县 (略) 、诏安县 (略) 、诏安县 (略) 、福建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红星乡坪林村红色文化乡村休闲旅游建设项目—红星乡孝廉文化基地及配套馆室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红星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含暂列金*元)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修缮黄氏宗祠室内墙面粉刷,配套新时代孝廉文化教育等宣传牌上墙;修建室外防腐木宣传栏;完善室外水系及复古闽南烧结红砖铺砌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专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项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4(含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7日08:30:00至2022年09月11日 17:30:00到诏安县南诏镇书画城3幢119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2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7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30分,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诏安县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邮编:*

电话:*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书画城3幢119室 邮编:*

电子邮箱: *@*63.com

电话: 0596-* 传真: 0596-*

联系人:小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红星乡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诏安县 (略) 、诏安县 (略) 、诏安县 (略) 、福建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红星乡坪林村红色文化乡村休闲旅游建设项目—红星乡孝廉文化基地及配套馆室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红星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含暂列金*元)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修缮黄氏宗祠室内墙面粉刷,配套新时代孝廉文化教育等宣传牌上墙;修建室外防腐木宣传栏;完善室外水系及复古闽南烧结红砖铺砌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专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项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4(含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7日08:30:00至2022年09月11日 17:30:00到诏安县南诏镇书画城3幢119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2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7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30分,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诏安县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邮编:*

电话:*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 (略)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书画城3幢119室 邮编:*

电子邮箱: *@*63.com

电话: 0596-* 传真: 0596-*

联系人:小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红星乡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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