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木制品(木栏杆、木扶手)5000件、木质床架50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年产木制品(木栏杆、木扶手)5000件、木质床架50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木制品(木栏杆、木扶手)5000件、木质床架50件项目位于 (略) 洪濑镇岭头工业区,由南安洪濑陈青云木材加工经营部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可年产木制品(木栏杆、木扶手)5000件、木质床架50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喷漆废气。打磨粉尘收集并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喷漆工序设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喷漆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处置单位转运处置。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洪濑陈青云木材加工经营部
单位地址: (略) 洪濑镇岭头工业区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9 5000 4882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木制品(木栏杆、木扶手)5000件、木质床架50件项目位于 (略) 洪濑镇岭头工业区,由南安洪濑陈青云木材加工经营部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可年产木制品(木栏杆、木扶手)5000件、木质床架50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喷漆废气。打磨粉尘收集并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喷漆工序设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喷漆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处置单位转运处置。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洪濑陈青云木材加工经营部
单位地址: (略) 洪濑镇岭头工业区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9 5000 4882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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