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茶卡、柯柯工业盐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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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茶卡、柯柯工业盐产能提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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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茶卡、柯柯工业盐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扩能项目,项目建设在矿区范围内,无新增占地,根据采矿权范围, (略) 柯柯盐厂采区面积为95.1489km2,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全部依托原有,扩建后达到年产*吨的产能;茶卡盐湖采区面积为112.9057km2无新增占地,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全部依托原有,扩建后达到年产*吨的产能。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永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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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茶卡、柯柯工业盐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扩能项目,项目建设在矿区范围内,无新增占地,根据采矿权范围, (略) 柯柯盐厂采区面积为95.1489km2,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全部依托原有,扩建后达到年产*吨的产能;茶卡盐湖采区面积为112.9057km2无新增占地,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全部依托原有,扩建后达到年产*吨的产能。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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