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江西德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德奥 (略) 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南昌经开区城管局)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枫林大街经开区管委会633室,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德奥 (略) 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681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德奥 (略) |
环评机构 | 南昌航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德奥 (略) 拟投资*万元,租赁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681号江 (略) 已建工业厂房(为1栋4层建筑)的1-2层以及钢结构厂房建设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设计年销售车辆1200辆,维修车辆*辆、洗车车辆2000辆的生产能力,新建环保设施,依托厂区已建供气、供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述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LAS、TN、TP、石油类排放浓度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由市 (略) 排入红谷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刮腻子、喷漆、烤漆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和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油漆和废油漆桶暂存间废气、食堂油烟。 刮腻子、喷漆、烤漆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和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经抽风系统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1中标准要求,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打磨粉尘经抽风设施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小型规模要求。 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采取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漆和废油漆桶暂存间废气,喷漆、烤漆过程未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和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通过车间内无组织排放,TVOC、非*烷总烃、*苯、二*苯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2中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烤漆房、无尘干磨机、洗车设备、焊机、钣金车间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约65~85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东、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达到*中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德奥 (略) 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南昌经开区城管局)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枫林大街经开区管委会633室,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德奥 (略) 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681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德奥 (略) |
环评机构 | 南昌航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德奥 (略) 拟投资*万元,租赁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681号江 (略) 已建工业厂房(为1栋4层建筑)的1-2层以及钢结构厂房建设奥迪汽车江西区域总部建设项目,设计年销售车辆1200辆,维修车辆*辆、洗车车辆2000辆的生产能力,新建环保设施,依托厂区已建供气、供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述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LAS、TN、TP、石油类排放浓度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值,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由市 (略) 排入红谷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刮腻子、喷漆、烤漆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和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油漆和废油漆桶暂存间废气、食堂油烟。 刮腻子、喷漆、烤漆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和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经抽风系统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1中标准要求,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打磨粉尘经抽风设施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小型规模要求。 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采取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漆和废油漆桶暂存间废气,喷漆、烤漆过程未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苯、二*苯和漆雾颗粒(以“颗粒物”表征)通过车间内无组织排放,TVOC、非*烷总烃、*苯、二*苯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2中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烤漆房、无尘干磨机、洗车设备、焊机、钣金车间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约65~85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东、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达到*中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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