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三公(工)一大”疫情防控公安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三公(工)一大”疫情防控公安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贵局《关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岩公函〔2022〕3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能够更快捷、更精准开展流调溯源工作,有效提升涉疫人员摸排管控能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90号)要求,结合《 (略) 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的复函》(龙数函〔2022〕6号)、《 (略) 财政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预算限额建议》,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2208—*—04—04—*)。
二、项目业主: (略) 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 (略) 新罗区龙岩大道1 (略) (略) 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 (略) (一期)数据为主要数据支撑, (略) 本级公安内部业务数据资源,以省、市两级公安大数据资源(服务)为基础, (略) 上部署一套疫情 (略) ,配置3台服务器;平台全面整合疫情关联数据信息、人口数据信息、地图及视频图像、停车场数据等相关业务信息子系统,围绕实战化、可视化等要求,建设集信息、调度、决策为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实现业务流、数据流的深度关联,强化疫情防控指挥调度的系统性、全面性、精准性。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按*元限额控制, (略) 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函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规模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贵局《关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岩公函〔2022〕3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能够更快捷、更精准开展流调溯源工作,有效提升涉疫人员摸排管控能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90号)要求,结合《 (略) 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的复函》(龙数函〔2022〕6号)、《 (略) 财政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预算限额建议》,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2208—*—04—04—*)。
二、项目业主: (略) 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 (略) 新罗区龙岩大道1 (略) (略) 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 (略) (一期)数据为主要数据支撑, (略) 本级公安内部业务数据资源,以省、市两级公安大数据资源(服务)为基础, (略) 上部署一套疫情 (略) ,配置3台服务器;平台全面整合疫情关联数据信息、人口数据信息、地图及视频图像、停车场数据等相关业务信息子系统,围绕实战化、可视化等要求,建设集信息、调度、决策为 (略) “三公(工)一大”疫情 (略) ,实现业务流、数据流的深度关联,强化疫情防控指挥调度的系统性、全面性、精准性。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按*元限额控制, (略) 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函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规模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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