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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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乌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索引号WQX015-2021-*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发布日期** 18:35
名称乌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文号〔〕号主题词乌恰县 农村 治理 专项规划
来源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第一章??总则?

1.1?规划背景

农村环境问题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直是国家政策的重点关注方向,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大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建成并投入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生态环境也有了根本改善,但也存在较多特定的问题: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重工程、轻规划、目标不明确;各地之间现状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治污任务重而施工难;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和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资金需求大而筹措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短缺、对治理工作主观需求不高等。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中 (略)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态退化趋势尚未有效遏制,村庄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依然比较突出,与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自治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乌恰县在广泛收集整 (略) 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等方式了解各乡镇实情及需求,围绕“与上位规划充分衔接,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1.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把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作为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污水治理覆盖率和治理水平,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为建立生态宜居农村和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1.3?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绿色发展

以乌恰县县域、各乡镇总体规划为先导,并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布局、经济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污水排放规律、村民治理意愿等因素,科学规划并统筹安排全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2)先易后难,梯次推进

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优先整治人口聚集、存在污水乱排和水体黑臭情况,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如饮用水源地、高原湖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梯次推进,全面覆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带动整体提升。

(3)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采用地区差异的治理方式。优先考虑尾水资源化利用,尽量减少需达标排放处理的污水量。有条件的村庄可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对人口集聚、利用空间不足、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取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模式。对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采取就近利用和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

(4)经济实用,易于推广

充分调查农村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现状和治理需求,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产生规模和农民生茶生活需求,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实用、管理方便、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以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维。

(6)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长效。

1.4?规划依据

1、国家规范和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3)《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2016?年版;

(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1)《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2、相关的政策文件

(1) (略) 《中 (略)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2)《中 (略)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1)《乌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16年);

(2)《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16);

(3)《关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11〕249号);

(4)关于印发《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恰政办发〔2018〕49号);

(5)《乌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恰政办发〔2018〕50号);

(6)关于印发《乌恰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通知(恰政办发〔2018〕77号);

1.5?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乌恰县域范围,包括黑孜苇乡、乌鲁克恰提乡、吉根乡、吾合沙鲁乡、膘尔托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巴音库鲁提乡、铁列克乡、托云乡、康苏镇、玛依喀克等共?8个乡2镇,涉及35个行政村。

1.6?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2021年6月为规划基准年份。近期5?年(2021?年-2025年)。

1.7?规划目标

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近期目标(2021年):(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15%,应建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所覆盖区域内的农户应实现应接尽接,农户受益率达到90%;(3)已建处理设施监测覆盖率为?90%,日处理设计规模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运行维护率为90%。

第二章区域概况

乌恰县,位于北纬39°24′~40°17′、东经73°40′~75°45′之间,隶属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位干天山南麓与昆仑山的结合部。 (略) 、疏附县毗邻,南与阿克陶县接壤,西北与吉尔吉斯斯坦交界。属温带干旱气候区。

2.1?自然条件

2.1.1?地质地貌

乌恰县位于帕米尔高原北部,塔里木盆地西端,南天山与昆仑山两大山系接合部。县境北、西北、西南三面高山环绕,东南低,平面呈马蹄形。境内高山耸峙,沟壑纵横,最高位于昆盖山,耸立在乌恰县与阿克陶县界山,海拔6678米,最低点位于乌鲁瓦提河流经乌恰县和阿克陶县交界处,海拔1400米。山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76%,河谷平川占24%。县境内地貌以侵蚀断块山地出现,地质为中、新生界褶皱山地。土壤发育良好,有机质含量较高。岩浆活动强烈,矿产资源丰富。乌恰地处世界著名的帕米尔构造带,自然灾害频繁,地震尤为突出。

2.1.2?水系分布

2.1.3?气候气象

乌恰县地势东南低,西北、西南高,群山环绕,属典型山地地形,海拔高度1760~6146米,平面呈马蹄形。北接南天山山脉西端,南靠帕米尔高原、昆仑山北麓,位于喀什三角洲以西地段的楔型地带,为中、新生界褶皱山地。地貌以侵蚀断块山地出现。县三面高山环绕,东南部为喀什三角平原。

乌恰县属温带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7.3℃,极端最高气温34.7℃,极端最低气温-29.9℃。年平均日照时数2797.2小时,≥10℃的积温2529.3℃,无霜期135天。年平均降水量172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564.9毫米。

2.1.4?植被覆盖情况

野生药用植物资源:紫草、甘草、阿魏、麻黄、车前草、党参、当归、蒲公英、黄芪、锁阳、茯苓等。动物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有雪豹、棕熊、鹅喉羚、野猪、旱獭、雪鸡、石鸡等。

2.1.5?土地资源

平均海拔2890米(县城所在地海拔2200米),其中山地、戈壁、荒滩占总面积的98%,荒漠性草场近1600万亩。

2.2?社会经济状况

2.2.1?行政区划

乌恰县下辖城关镇、康苏镇、黑孜苇乡、乌鲁克恰提乡、吉根乡、吾合沙鲁乡、膘尔托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巴音库鲁提镇、铁列克乡、托云乡,共3镇8乡,35个行政村、8个社区,县内有柯尔克孜族、汉族、维吾尔族、回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等11个常住民族。

2.2.2?人口分布与密度

2020年全县年末辖3个镇、8个乡,35个行政村、8个社区,县人民政府驻乌恰镇。

2.2.3?经济指标


第三章污染源分析

3.1?用水及排水体制

全县共9个乡34个行政村。

各村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布情况如下表。


第四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4.1?总体布局

4.1.1?布局原则

(1)合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针对维护、完善和运维改进等提出相应软、硬措施。

(2)分期、分步、分区、分重点规划,根据资金申请情况,结合未来发展动向,合理安排资金,根据需求的紧迫性和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工程。

(3)统筹城乡发展,优先纳管,形成规模后进行标准化运维,根据标准化运维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和机构。

4.1.2?总体布局

(1)确定规划编制范围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村庄需求等情况,把村庄分为已有污水处理设施无需改造的村庄、已有污水处理设施需改造的村庄和无治理需求的村庄三大类。

其次根据规划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区域布局、人口数量、地形地貌、环境敏感程度和排水去向等,将规划范围内的需要新建、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的个行政村分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重点村落、重点河流沿岸村庄、其他类型村庄四大类,根据村庄地理位置及集中程度、收集模式可把村庄分为集中管网型、一体化处理设施型和分散型村三类。

(3)选择污水收集治理模式

根据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选择适宜的收集、治理模式。

(4)提升污水收集治理覆盖率

最后根据乌恰县各乡镇、村庄所处的生态功能区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并结合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原规划情况及污水治理现状,按照规划目标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小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面提升,不断提高村庄接户质量,实现应接尽接。对终端处理的村庄,将现状有 (略) 政管网延伸有条件纳管的集中处理模式改造为纳管模式。 (略) 及乡镇发展延伸情况及厕所改造情况进一步提高接户质量。

4.2?收集处理模式

4.2.1?选取原则

(1)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措施,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末端治理成本。

(2)对城镇周边的村庄,将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对居住区相对集中的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可选择集中处理模式,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4)对位置偏远、不便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选择分散处理模式。根据地形地势特点等将村庄分为若干片区或个体,按片区、个体铺设污水管道或化粪池收集污水,就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人口较少、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 (略) 绿化、农田灌溉等途径就地就近利用。

4.2.2?村庄分类

根据规划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区域布局、人口数量、地形地貌、环境敏感程度和排水去向等,将规划范围内的行政村分为集中管网型村、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和分散型村3类。

(1)集中管网型村

集中管网型村是紧邻城镇(一般3km范围内),人口聚集程度高,地形和施工条件都满足输送污水至化粪池的农村地区,统一将集中管网型村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输送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图?4.2-1?集中管网型村及收集模式


(2)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

把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且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距离小于2km,可建设管网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村庄划分为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

图?4.2-2?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及收集模式


(3)分散型村

把住户分散、地形条件限制等因素难以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村庄划分为分散型村,分散型村的生活污水就近处理。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无法集中铺设管网或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庄,?特别是居住较为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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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3?分散型村及收集模式


4.2.3?收集处理模式选择

根据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选择相应收集、治理模式。

(1)集中管网型村模式选择

集中管网型村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标准按照已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

(2)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模式选择

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根据排水方式、排入水体敏感程度的不同,排放需要执行的标准不同,因此选用的收集模式和治理模式也有所区别。

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3)分散型村模式选择分散型村出水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和简单治理模式。

分散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根据规划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区域布局、环境敏感程度和排水去向等,将规划范围内需要治理的个行政村分为重点河流沿岸村庄()、其他类型村庄()两大类。

按照村庄分类,位于生态敏感区村落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二级标准;其他类型村落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

4.5?处理技术工艺

4.5.1?一般要求

(1)根据各行政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环境敏感程度、地形地势、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选择适宜当地的污水处理模式。

(2)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通过生态旱厕、化粪池、沼气池等,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农田沟渠、塘堰等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栽植水生植物、建设植物隔离带、生态湿地等,对尾水进一步利用和净化,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

(3)对于脱氮除磷要求不高或没有要求的水域范围内村庄,尽量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运行管理的生态处理技术,如人工湿地、氧化塘、生态沟等。

(4)对于封闭、半封闭及氮磷不达标的水域范围内村庄,宜采用集中处理模式。根据村庄自然地理条件、居民分布状况、经济发展水平、设施建设基础等因素,建议采用如厌氧/缺氧/好氧(A2/O)、接触氧化、MBR?生物膜等工艺技术。

(5)采用分散处理模式时,厕所粪污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方可进行利用或进入污水管网,禁止直排或直接进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

(7)污水处理设施宜采取防渗措施,不得污染地下水。

4.5.2?处理模式选择

(1)简单模式

简单模式主要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差,居住较分散的山区、偏远农村,干旱缺水、高寒地区的农村以及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农村,组合技术主要有旱厕-粪尿资源化、化粪池/厌氧发酵池、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和厌氧一体化设施四种。生活污水经简单模式处理后出水水质基本满足三级排放标准,当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系统运行稳定、管护好的情况下,可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1)旱厕+粪尿资源化组合技术

①适用范围

旱厕+粪尿资源化组合技术主要适用于使用旱厕的农村地区,如偏远农村、山区、干旱缺水及高寒地区的农村等。

②工艺流程

旱厕+粪尿资源化组合技术主要有以下三种工艺流程:

A.粪尿分集式厕所-尿液发酵-粪便腐熟无害化处理

粪尿分集式厕所是利用粪、尿不同的生物特性,分别收集、治理、利用。粪尿分集式厕所是一种防蝇、无臭、可使粪便无害化,不污染外环境,节水,可回收尿肥、粪肥,适用范围广泛的生态卫生厕所。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是一种新型旱厕,把数量较多且不含病原体的尿直接利用,把数量较少、含病原体较多的粪便单独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粪便作为优质农家肥用于农作物,实现生态上的循环。粪尿分集式厕所基本不用水冲,排尿部分仅需小量水,每次约?100~23200mL即可,大便部分绝对禁水,这点对缺水地区尤为可贵。粪中的生物性病原体生存环境是一种需水环境,粪尿分集式厕所采用粪便干燥脱水的办法可从源头来杀灭病原体。

优点:粪尿分集式厕所建设成本低、用地少、节水和保肥效果好,适用范围较广,尤其是缺水的干旱地区。

缺点:粪尿分集式厕所如安装在室内,则需注意通风排臭问题;如管理不善,将直接影响粪便无害化的效果,最常见的就是粪尿混合。

B.双坑交替式厕所-粪便加土密封降解

双坑交替式厕所是通过建造2个贮粪池交替轮流使用,人粪尿用土覆盖,用土量以能充分吸收尿与粪水分并使粪尿与空气隔开为宜,待第一坑填满后将其封闭,使用第二坑。第一封坑厕所掏空粪便再行使用,如此双坑交替循环使用。双坑交替式厕所使用后合理盖土并严格密封,无蝇无蛆。便后加入略经干燥的黄土,密封储存,粪便中的有机质缓慢降解,长时间的储存后可用于农田施肥。

③?原位微生物降解生态厕所-自然降解

利用微生物将排泄物分解为水、二氧化碳和残余物质,实现“自然循环降解,将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目的。

原位微生物降解生态厕所最大限度的实现了粪污资源化,且基本没有设备运行费用;但是旱厕对人居环境影响较大,尤其是夏季气温较高时,臭味明显,同时需处理好非农田施肥季节的粪污储存工作。

2)化粪池技术模式

粪便作为农家肥的农户可采用化粪池技术模式,该技术主要用于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单户或连户的分散式污水治理,如缺水地区、高寒地区等。

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微生物发酵的原理,以去除粪便污水或其他生活污水中悬浮物、有机物和病原微生物为主要目的的污水初级处理设施。

农村粪便污水进入化粪池,在化粪池内通过厌氧生物分解作用去除部分有机污染物后,出水农用或者处理后出水可达到三级排放标准。污水停留时间至少为12h,且需3~12月清掏一次。对于三格式化粪池,粪液只能从第三格或者是双瓮式的第二瓮中取用,且禁止向第三格或者是第二瓮倒入新鲜粪液。

化粪池在我县农村厕所改造过程中使用较多,比较适合我县目前农村的技术经济水平和生活习惯。采用本模式处理污水时,应防止雨水进入化粪池导致污水溢出。

粪便污水通过化粪池的沉淀作用可去除大部分悬浮物(SS),通过微生物的厌氧发酵作用可降解部分有机物(COD、BOD5),池底沉积的污泥可用作有机肥。通过化粪池的预处理可有效防止管道堵塞,亦可有效降低后续处理单元的污染负荷。

4.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4.8.1?处理处置原则

(1)应定期清理污水收集过程产生的栅渣,并妥善处理。

(2)定期处理和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实现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

(3)定期收割水生植物及清理植物残体,并实现资源化利用。

(4)鼓励探索污泥多途径资源化利用,对满足农用标准的宜优先就近土地利用,同时污泥处置应符合《农用地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用于园林绿化的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

4.8.2?污泥处理处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面广、量大、且较为分散,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与污泥处置存在一定的难度。为防止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栅渣与污泥乱丢乱弃产生二次污染,应妥善有效处置栅渣与污泥。应清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垃圾和污泥,保证公共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本规划要求如下:

(1)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因地制宜的原则处理污泥,坚持以土地利用为主。

(2)对于日常产生的剩余污泥,则应按村庄分布情况、城镇发展规划,并结合各行政村的地埋位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等,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建设实施污泥处置设施。

本规划推荐剩余污泥处置采用集中式处置方式进行。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的村落,剩余污泥可通过吸粪车等定期清理和收集后,送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新建污泥处置中心)的污泥处理设施内进行集中处置。对于离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新建污泥处置中心)较远的偏远山村,建议采用移动式分散污泥脱水处置设施进行就地压滤脱水,脱水后产生泥饼可建议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就近进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污泥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等的相关要求。

(3)农户化粪池、公共服务场所厕所、农村公厕化粪池粪渣,应委托县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并运送至县级粪污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安全处置。



第五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

5.1?运维管理工作体系

乌恰县已建立以乌恰县政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为服务主体“四位一体”的运维管理模式。各个主体职责如下:

(1)责任主体

县人民政府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对管理部门、各乡人民政府的综合考核,并制定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考核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管理部门和各乡人民政府的工作考核,建立资金筹措机制,明确运行维护资金。

(2)管理主体

各乡人民政府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管理主体,是治理设施的业主单位和产权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定运行维护管理日常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与行政村签订运维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专职人员,指导监督各行政村、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行政村应当在乡政府指导下成立村级运维监管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加强设施运行日常巡查,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类设施运行良好。

(3)落实主体

各行政村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落实主体,要落实本行政村分管负责人和管理责任人、管理(监督)员。把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宜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生活污水处理费用。做好监督指导农户户内污水设施(含化粪池)、做好接户管网的日常维护。要在行政村(社区)醒目合理位置竖立公示牌,主要内容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范围、要求,乡政府、行政村管理工作人员与监督(投诉)、联系电话,运行维护单位及运行维护人员联系电话。配合乡政府对运行维护单位维护工作的监督,协调解决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上级拨付的运行维护资金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督促新建农房落实户内污水设施建设。

(4)受益主体

农户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参与和受益主体。应遵守《村规民约》,将生活污水接入管网,并做好户内管网(含化粪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化粪池的正常运行。严禁农家乐、畜禽散养、小作坊等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或超过处理能力的污水排入治理设施,严禁在治理设施上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种植作物。在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应配合做好治理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新建农房必须做好户内生活污水配套设施建设。

5.2?运维中的问题

县人民政府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紧抓每个环节,积极探索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一整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运维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整体良好,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普遍规模偏小,设施数量多分布散,且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均,现场运维难度高,使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仍存在部分问题与不足。

(1)隔油池、检查井、化粪池清掏不及时,导致进水中杂物和悬浮物增多,造成管网堵塞等,影响出水水质;

(2)基础设施建设时损坏或掩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时,未及时上报和处理;

(3)不同主体相互协调性有待加强。

5.3?运维管理规划

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组织架构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需要,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和村民各方通力协作,方能形成合力,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并充分发挥效益。

本次规划根据乌恰县实际,建议划定各方职责、落实各级。县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强化牵头部门力量配备,落实农业农村、住建、财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生态环境、水利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形成部门上下协同作战的工作网络,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县财政局负责本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的落实、核定、拨付和使用情况检查;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出户井养护的监管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三格式化粪池运行的监管;县审计局按要求做好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的监管,并做好进、出水水质监测分析;县水利局配合参与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维工作。二是基于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原则,制定好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避免建设、资金、人员、时间的浪费。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6.1?组织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单位的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首先应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专职人员。管理机构要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各个侧重点划定人员职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指标要求。定期召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使全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6.2?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要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落实和建设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审批或转报、立项;研究决定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确定各部门分工与工作关系,审核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成果报告,结合各乡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负责管理污水独立处理设施运行与生产,指导监督设备设施操作的规范化管理,采取各种形式落实污水治理资金,首先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其次要积极开展融资方式,筹集治理资金。

乌恰县财政局负责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可研及批复;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工作,可抽查部分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县纪委监委责投资人、招标人、建设单位廉政监管和监督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县住建局负责投资人和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前审核、项目招标代理监管、工程施工许可。

6.3?政策保障

(1)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目标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对建设进度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抽查抽检,并建立季度信息通报和年终综合评价制度,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时序进度稳步推进。

(3)积极出台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统筹规划编制、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从城乡一体的角度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力度,注重实效。

6.4?技术保障

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及各高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相关问题,并邀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技术专家参与方案设计评审,严把审核关,确保方案经济可行。

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对象为各相关乡镇有关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涉及相关政策法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及相关运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对策等。

6.5?建设质量保障

建立适宜的项目质量保障制度。采用成熟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网、设施用材标准;明确实施主体,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抓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对原有污水处理不达标设施,适时改造更新,实现达标排放。抓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的同时,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设计、施工、质检、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建设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惩处不按规定、技术标准接管施工的单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抓好项目建设质量。

6.6?运行管理保障

出台乌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探索并形成适合乌恰县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坚持“监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确定运行维护管理体制、程序和实施细则,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考核。积极推行乌恰县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造条件参与运营。


第七章规划结论

截至?2020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经达成了行政村全覆盖的基本目标,由于各乡镇的行政村环境容量、经济水平、人口结构、污水农业利用状况等各方面因素有一定差异,各乡镇实际受益率也有差别,全县的农户中,户已得到管控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截至目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

本规划不是一味追求高受益率,而是通过实地详细调查,根据每村现有的实际污染负荷高低、环境容量大小、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等情况来分期实施受益率的提升。具体做法是:对居住较为分散、周边环境容量较大、实际常住人口较少的零散村落,采用单户改厕或维持原状;对居住相对集中、河流水面较多的区域,可采用就近就地新建小型集中式处理设施,对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近郊农村区域,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已建设施周边的新迁农户或之前未接入的农户进行扩面改造,提高已建设施的利用率。通过2021年-2022年的提升改造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受益率达到%。

中远期随着接户改造的工程的推进,材料、人工价格上涨,运维费用将按年涨幅5-8%增加。

乌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索引号WQX015-2021-*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发布日期** 18:35
名称乌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文号〔〕号主题词乌恰县 农村 治理 专项规划
来源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第一章??总则?

1.1?规划背景

农村环境问题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直是国家政策的重点关注方向,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大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建成并投入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生态环境也有了根本改善,但也存在较多特定的问题: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重工程、轻规划、目标不明确;各地之间现状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治污任务重而施工难;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和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资金需求大而筹措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短缺、对治理工作主观需求不高等。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中 (略)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态退化趋势尚未有效遏制,村庄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依然比较突出,与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自治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乌恰县在广泛收集整 (略) 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等方式了解各乡镇实情及需求,围绕“与上位规划充分衔接,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1.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把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作为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污水治理覆盖率和治理水平,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为建立生态宜居农村和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1.3?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绿色发展

以乌恰县县域、各乡镇总体规划为先导,并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布局、经济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污水排放规律、村民治理意愿等因素,科学规划并统筹安排全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2)先易后难,梯次推进

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优先整治人口聚集、存在污水乱排和水体黑臭情况,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如饮用水源地、高原湖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梯次推进,全面覆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带动整体提升。

(3)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采用地区差异的治理方式。优先考虑尾水资源化利用,尽量减少需达标排放处理的污水量。有条件的村庄可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对人口集聚、利用空间不足、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取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模式。对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采取就近利用和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

(4)经济实用,易于推广

充分调查农村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现状和治理需求,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产生规模和农民生茶生活需求,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实用、管理方便、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以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维。

(6)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长效。

1.4?规划依据

1、国家规范和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3)《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2016?年版;

(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1)《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2、相关的政策文件

(1) (略) 《中 (略)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2)《中 (略)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1)《乌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16年);

(2)《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16);

(3)《关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11〕249号);

(4)关于印发《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恰政办发〔2018〕49号);

(5)《乌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方案》(恰政办发〔2018〕50号);

(6)关于印发《乌恰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通知(恰政办发〔2018〕77号);

1.5?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乌恰县域范围,包括黑孜苇乡、乌鲁克恰提乡、吉根乡、吾合沙鲁乡、膘尔托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巴音库鲁提乡、铁列克乡、托云乡、康苏镇、玛依喀克等共?8个乡2镇,涉及35个行政村。

1.6?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2021年6月为规划基准年份。近期5?年(2021?年-2025年)。

1.7?规划目标

乌恰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近期目标(2021年):(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15%,应建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所覆盖区域内的农户应实现应接尽接,农户受益率达到90%;(3)已建处理设施监测覆盖率为?90%,日处理设计规模3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运行维护率为90%。

第二章区域概况

乌恰县,位于北纬39°24′~40°17′、东经73°40′~75°45′之间,隶属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位干天山南麓与昆仑山的结合部。 (略) 、疏附县毗邻,南与阿克陶县接壤,西北与吉尔吉斯斯坦交界。属温带干旱气候区。

2.1?自然条件

2.1.1?地质地貌

乌恰县位于帕米尔高原北部,塔里木盆地西端,南天山与昆仑山两大山系接合部。县境北、西北、西南三面高山环绕,东南低,平面呈马蹄形。境内高山耸峙,沟壑纵横,最高位于昆盖山,耸立在乌恰县与阿克陶县界山,海拔6678米,最低点位于乌鲁瓦提河流经乌恰县和阿克陶县交界处,海拔1400米。山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76%,河谷平川占24%。县境内地貌以侵蚀断块山地出现,地质为中、新生界褶皱山地。土壤发育良好,有机质含量较高。岩浆活动强烈,矿产资源丰富。乌恰地处世界著名的帕米尔构造带,自然灾害频繁,地震尤为突出。

2.1.2?水系分布

2.1.3?气候气象

乌恰县地势东南低,西北、西南高,群山环绕,属典型山地地形,海拔高度1760~6146米,平面呈马蹄形。北接南天山山脉西端,南靠帕米尔高原、昆仑山北麓,位于喀什三角洲以西地段的楔型地带,为中、新生界褶皱山地。地貌以侵蚀断块山地出现。县三面高山环绕,东南部为喀什三角平原。

乌恰县属温带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7.3℃,极端最高气温34.7℃,极端最低气温-29.9℃。年平均日照时数2797.2小时,≥10℃的积温2529.3℃,无霜期135天。年平均降水量172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564.9毫米。

2.1.4?植被覆盖情况

野生药用植物资源:紫草、甘草、阿魏、麻黄、车前草、党参、当归、蒲公英、黄芪、锁阳、茯苓等。动物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有雪豹、棕熊、鹅喉羚、野猪、旱獭、雪鸡、石鸡等。

2.1.5?土地资源

平均海拔2890米(县城所在地海拔2200米),其中山地、戈壁、荒滩占总面积的98%,荒漠性草场近1600万亩。

2.2?社会经济状况

2.2.1?行政区划

乌恰县下辖城关镇、康苏镇、黑孜苇乡、乌鲁克恰提乡、吉根乡、吾合沙鲁乡、膘尔托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巴音库鲁提镇、铁列克乡、托云乡,共3镇8乡,35个行政村、8个社区,县内有柯尔克孜族、汉族、维吾尔族、回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等11个常住民族。

2.2.2?人口分布与密度

2020年全县年末辖3个镇、8个乡,35个行政村、8个社区,县人民政府驻乌恰镇。

2.2.3?经济指标


第三章污染源分析

3.1?用水及排水体制

全县共9个乡34个行政村。

各村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布情况如下表。


第四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4.1?总体布局

4.1.1?布局原则

(1)合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针对维护、完善和运维改进等提出相应软、硬措施。

(2)分期、分步、分区、分重点规划,根据资金申请情况,结合未来发展动向,合理安排资金,根据需求的紧迫性和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工程。

(3)统筹城乡发展,优先纳管,形成规模后进行标准化运维,根据标准化运维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和机构。

4.1.2?总体布局

(1)确定规划编制范围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村庄需求等情况,把村庄分为已有污水处理设施无需改造的村庄、已有污水处理设施需改造的村庄和无治理需求的村庄三大类。

其次根据规划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区域布局、人口数量、地形地貌、环境敏感程度和排水去向等,将规划范围内的需要新建、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的个行政村分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重点村落、重点河流沿岸村庄、其他类型村庄四大类,根据村庄地理位置及集中程度、收集模式可把村庄分为集中管网型、一体化处理设施型和分散型村三类。

(3)选择污水收集治理模式

根据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选择适宜的收集、治理模式。

(4)提升污水收集治理覆盖率

最后根据乌恰县各乡镇、村庄所处的生态功能区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并结合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原规划情况及污水治理现状,按照规划目标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小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扩面提升,不断提高村庄接户质量,实现应接尽接。对终端处理的村庄,将现状有 (略) 政管网延伸有条件纳管的集中处理模式改造为纳管模式。 (略) 及乡镇发展延伸情况及厕所改造情况进一步提高接户质量。

4.2?收集处理模式

4.2.1?选取原则

(1)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措施,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末端治理成本。

(2)对城镇周边的村庄,将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对居住区相对集中的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可选择集中处理模式,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4)对位置偏远、不便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选择分散处理模式。根据地形地势特点等将村庄分为若干片区或个体,按片区、个体铺设污水管道或化粪池收集污水,就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人口较少、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 (略) 绿化、农田灌溉等途径就地就近利用。

4.2.2?村庄分类

根据规划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区域布局、人口数量、地形地貌、环境敏感程度和排水去向等,将规划范围内的行政村分为集中管网型村、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和分散型村3类。

(1)集中管网型村

集中管网型村是紧邻城镇(一般3km范围内),人口聚集程度高,地形和施工条件都满足输送污水至化粪池的农村地区,统一将集中管网型村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输送到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图?4.2-1?集中管网型村及收集模式


(2)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

把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且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距离小于2km,可建设管网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村庄划分为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

图?4.2-2?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及收集模式


(3)分散型村

把住户分散、地形条件限制等因素难以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村庄划分为分散型村,分散型村的生活污水就近处理。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无法集中铺设管网或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庄,?特别是居住较为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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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3?分散型村及收集模式


4.2.3?收集处理模式选择

根据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选择相应收集、治理模式。

(1)集中管网型村模式选择

集中管网型村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标准按照已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

(2)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模式选择

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根据排水方式、排入水体敏感程度的不同,排放需要执行的标准不同,因此选用的收集模式和治理模式也有所区别。

一体化处理设施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3)分散型村模式选择分散型村出水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和简单治理模式。

分散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根据规划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区域布局、环境敏感程度和排水去向等,将规划范围内需要治理的个行政村分为重点河流沿岸村庄()、其他类型村庄()两大类。

按照村庄分类,位于生态敏感区村落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二级标准;其他类型村落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

4.5?处理技术工艺

4.5.1?一般要求

(1)根据各行政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环境敏感程度、地形地势、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选择适宜当地的污水处理模式。

(2)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通过生态旱厕、化粪池、沼气池等,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农田沟渠、塘堰等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栽植水生植物、建设植物隔离带、生态湿地等,对尾水进一步利用和净化,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

(3)对于脱氮除磷要求不高或没有要求的水域范围内村庄,尽量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运行管理的生态处理技术,如人工湿地、氧化塘、生态沟等。

(4)对于封闭、半封闭及氮磷不达标的水域范围内村庄,宜采用集中处理模式。根据村庄自然地理条件、居民分布状况、经济发展水平、设施建设基础等因素,建议采用如厌氧/缺氧/好氧(A2/O)、接触氧化、MBR?生物膜等工艺技术。

(5)采用分散处理模式时,厕所粪污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方可进行利用或进入污水管网,禁止直排或直接进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

(7)污水处理设施宜采取防渗措施,不得污染地下水。

4.5.2?处理模式选择

(1)简单模式

简单模式主要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差,居住较分散的山区、偏远农村,干旱缺水、高寒地区的农村以及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农村,组合技术主要有旱厕-粪尿资源化、化粪池/厌氧发酵池、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和厌氧一体化设施四种。生活污水经简单模式处理后出水水质基本满足三级排放标准,当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系统运行稳定、管护好的情况下,可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1)旱厕+粪尿资源化组合技术

①适用范围

旱厕+粪尿资源化组合技术主要适用于使用旱厕的农村地区,如偏远农村、山区、干旱缺水及高寒地区的农村等。

②工艺流程

旱厕+粪尿资源化组合技术主要有以下三种工艺流程:

A.粪尿分集式厕所-尿液发酵-粪便腐熟无害化处理

粪尿分集式厕所是利用粪、尿不同的生物特性,分别收集、治理、利用。粪尿分集式厕所是一种防蝇、无臭、可使粪便无害化,不污染外环境,节水,可回收尿肥、粪肥,适用范围广泛的生态卫生厕所。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是一种新型旱厕,把数量较多且不含病原体的尿直接利用,把数量较少、含病原体较多的粪便单独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粪便作为优质农家肥用于农作物,实现生态上的循环。粪尿分集式厕所基本不用水冲,排尿部分仅需小量水,每次约?100~23200mL即可,大便部分绝对禁水,这点对缺水地区尤为可贵。粪中的生物性病原体生存环境是一种需水环境,粪尿分集式厕所采用粪便干燥脱水的办法可从源头来杀灭病原体。

优点:粪尿分集式厕所建设成本低、用地少、节水和保肥效果好,适用范围较广,尤其是缺水的干旱地区。

缺点:粪尿分集式厕所如安装在室内,则需注意通风排臭问题;如管理不善,将直接影响粪便无害化的效果,最常见的就是粪尿混合。

B.双坑交替式厕所-粪便加土密封降解

双坑交替式厕所是通过建造2个贮粪池交替轮流使用,人粪尿用土覆盖,用土量以能充分吸收尿与粪水分并使粪尿与空气隔开为宜,待第一坑填满后将其封闭,使用第二坑。第一封坑厕所掏空粪便再行使用,如此双坑交替循环使用。双坑交替式厕所使用后合理盖土并严格密封,无蝇无蛆。便后加入略经干燥的黄土,密封储存,粪便中的有机质缓慢降解,长时间的储存后可用于农田施肥。

③?原位微生物降解生态厕所-自然降解

利用微生物将排泄物分解为水、二氧化碳和残余物质,实现“自然循环降解,将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目的。

原位微生物降解生态厕所最大限度的实现了粪污资源化,且基本没有设备运行费用;但是旱厕对人居环境影响较大,尤其是夏季气温较高时,臭味明显,同时需处理好非农田施肥季节的粪污储存工作。

2)化粪池技术模式

粪便作为农家肥的农户可采用化粪池技术模式,该技术主要用于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单户或连户的分散式污水治理,如缺水地区、高寒地区等。

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微生物发酵的原理,以去除粪便污水或其他生活污水中悬浮物、有机物和病原微生物为主要目的的污水初级处理设施。

农村粪便污水进入化粪池,在化粪池内通过厌氧生物分解作用去除部分有机污染物后,出水农用或者处理后出水可达到三级排放标准。污水停留时间至少为12h,且需3~12月清掏一次。对于三格式化粪池,粪液只能从第三格或者是双瓮式的第二瓮中取用,且禁止向第三格或者是第二瓮倒入新鲜粪液。

化粪池在我县农村厕所改造过程中使用较多,比较适合我县目前农村的技术经济水平和生活习惯。采用本模式处理污水时,应防止雨水进入化粪池导致污水溢出。

粪便污水通过化粪池的沉淀作用可去除大部分悬浮物(SS),通过微生物的厌氧发酵作用可降解部分有机物(COD、BOD5),池底沉积的污泥可用作有机肥。通过化粪池的预处理可有效防止管道堵塞,亦可有效降低后续处理单元的污染负荷。

4.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4.8.1?处理处置原则

(1)应定期清理污水收集过程产生的栅渣,并妥善处理。

(2)定期处理和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实现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

(3)定期收割水生植物及清理植物残体,并实现资源化利用。

(4)鼓励探索污泥多途径资源化利用,对满足农用标准的宜优先就近土地利用,同时污泥处置应符合《农用地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用于园林绿化的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

4.8.2?污泥处理处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面广、量大、且较为分散,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与污泥处置存在一定的难度。为防止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栅渣与污泥乱丢乱弃产生二次污染,应妥善有效处置栅渣与污泥。应清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垃圾和污泥,保证公共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本规划要求如下:

(1)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因地制宜的原则处理污泥,坚持以土地利用为主。

(2)对于日常产生的剩余污泥,则应按村庄分布情况、城镇发展规划,并结合各行政村的地埋位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等,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建设实施污泥处置设施。

本规划推荐剩余污泥处置采用集中式处置方式进行。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的村落,剩余污泥可通过吸粪车等定期清理和收集后,送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新建污泥处置中心)的污泥处理设施内进行集中处置。对于离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新建污泥处置中心)较远的偏远山村,建议采用移动式分散污泥脱水处置设施进行就地压滤脱水,脱水后产生泥饼可建议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就近进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污泥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等的相关要求。

(3)农户化粪池、公共服务场所厕所、农村公厕化粪池粪渣,应委托县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并运送至县级粪污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安全处置。



第五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

5.1?运维管理工作体系

乌恰县已建立以乌恰县政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为服务主体“四位一体”的运维管理模式。各个主体职责如下:

(1)责任主体

县人民政府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对管理部门、各乡人民政府的综合考核,并制定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考核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管理部门和各乡人民政府的工作考核,建立资金筹措机制,明确运行维护资金。

(2)管理主体

各乡人民政府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管理主体,是治理设施的业主单位和产权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定运行维护管理日常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与行政村签订运维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专职人员,指导监督各行政村、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行政村应当在乡政府指导下成立村级运维监管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加强设施运行日常巡查,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类设施运行良好。

(3)落实主体

各行政村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落实主体,要落实本行政村分管负责人和管理责任人、管理(监督)员。把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宜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生活污水处理费用。做好监督指导农户户内污水设施(含化粪池)、做好接户管网的日常维护。要在行政村(社区)醒目合理位置竖立公示牌,主要内容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范围、要求,乡政府、行政村管理工作人员与监督(投诉)、联系电话,运行维护单位及运行维护人员联系电话。配合乡政府对运行维护单位维护工作的监督,协调解决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上级拨付的运行维护资金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督促新建农房落实户内污水设施建设。

(4)受益主体

农户是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参与和受益主体。应遵守《村规民约》,将生活污水接入管网,并做好户内管网(含化粪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化粪池的正常运行。严禁农家乐、畜禽散养、小作坊等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或超过处理能力的污水排入治理设施,严禁在治理设施上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种植作物。在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应配合做好治理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新建农房必须做好户内生活污水配套设施建设。

5.2?运维中的问题

县人民政府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紧抓每个环节,积极探索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一整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运维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整体良好,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普遍规模偏小,设施数量多分布散,且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均,现场运维难度高,使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仍存在部分问题与不足。

(1)隔油池、检查井、化粪池清掏不及时,导致进水中杂物和悬浮物增多,造成管网堵塞等,影响出水水质;

(2)基础设施建设时损坏或掩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时,未及时上报和处理;

(3)不同主体相互协调性有待加强。

5.3?运维管理规划

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组织架构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需要,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和村民各方通力协作,方能形成合力,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并充分发挥效益。

本次规划根据乌恰县实际,建议划定各方职责、落实各级。县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强化牵头部门力量配备,落实农业农村、住建、财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生态环境、水利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形成部门上下协同作战的工作网络,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县财政局负责本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的落实、核定、拨付和使用情况检查;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出户井养护的监管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三格式化粪池运行的监管;县审计局按要求做好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的监管,并做好进、出水水质监测分析;县水利局配合参与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维工作。二是基于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原则,制定好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避免建设、资金、人员、时间的浪费。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6.1?组织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单位的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首先应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专职人员。管理机构要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各个侧重点划定人员职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指标要求。定期召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使全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6.2?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要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为: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落实和建设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审批或转报、立项;研究决定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确定各部门分工与工作关系,审核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成果报告,结合各乡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负责管理污水独立处理设施运行与生产,指导监督设备设施操作的规范化管理,采取各种形式落实污水治理资金,首先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其次要积极开展融资方式,筹集治理资金。

乌恰县财政局负责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可研及批复;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工作,可抽查部分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县纪委监委责投资人、招标人、建设单位廉政监管和监督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县住建局负责投资人和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前审核、项目招标代理监管、工程施工许可。

6.3?政策保障

(1)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考核办法,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目标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对建设进度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抽查抽检,并建立季度信息通报和年终综合评价制度,确保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时序进度稳步推进。

(3)积极出台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统筹规划编制、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从城乡一体的角度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力度,注重实效。

6.4?技术保障

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及各高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相关问题,并邀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技术专家参与方案设计评审,严把审核关,确保方案经济可行。

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对象为各相关乡镇有关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涉及相关政策法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及相关运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对策等。

6.5?建设质量保障

建立适宜的项目质量保障制度。采用成熟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网、设施用材标准;明确实施主体,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抓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对原有污水处理不达标设施,适时改造更新,实现达标排放。抓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的同时,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设计、施工、质检、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建设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惩处不按规定、技术标准接管施工的单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抓好项目建设质量。

6.6?运行管理保障

出台乌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探索并形成适合乌恰县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坚持“监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确定运行维护管理体制、程序和实施细则,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考核。积极推行乌恰县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造条件参与运营。


第七章规划结论

截至?2020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经达成了行政村全覆盖的基本目标,由于各乡镇的行政村环境容量、经济水平、人口结构、污水农业利用状况等各方面因素有一定差异,各乡镇实际受益率也有差别,全县的农户中,户已得到管控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截至目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

本规划不是一味追求高受益率,而是通过实地详细调查,根据每村现有的实际污染负荷高低、环境容量大小、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等情况来分期实施受益率的提升。具体做法是:对居住较为分散、周边环境容量较大、实际常住人口较少的零散村落,采用单户改厕或维持原状;对居住相对集中、河流水面较多的区域,可采用就近就地新建小型集中式处理设施,对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近郊农村区域,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已建设施周边的新迁农户或之前未接入的农户进行扩面改造,提高已建设施的利用率。通过2021年-2022年的提升改造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受益率达到%。

中远期随着接户改造的工程的推进,材料、人工价格上涨,运维费用将按年涨幅5-8%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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