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2年9月7日拟对浙江彩之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2年9月7日拟对浙江彩之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2年9月7日拟对浙江彩之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常山县金川 (略) 8号万洋众创城13幢101、201室
建设单位:浙江彩之 (略)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决定投资*元,购置常山县万洋众创城13幢101、201室,规划布置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及其他附属生产区域,同时购置双螺杆挤出机、高速混合机、喂料机等生产设备,进行色母生产,成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投料、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挤出废气 | 非*烷总烃、臭气浓度、*苯、*苯、苯*烯、*烯腈、1,3*二烯 | 集气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应将含VOCs物料密闭储存,转移和运输采用密闭容器,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控制无组织VOCs的排放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表1中二级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生活污水 | CODCr | 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 (略) 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依托万洋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 纳管废水执行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
NH3-N | ||||
声环境 | 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 | 集尘灰 | 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 | 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
危险废物 | 废UV灯管 |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废活性炭 | ||||
废液压油 | ||||
含油废抹布 | ||||
废油桶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经厂内加盖垃圾箱(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源头控制:液压油应密闭保存,避免泄漏。 ②防渗控制:危废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防腐防渗要求。液压油等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车间等应采取防渗措施。 ③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泄漏。 | |||
生态保护措施 | ①做好项目绿化工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做好外排水的达标排放工作,以减少对纳污河段水质的影响。 ③做好噪声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 ④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 ⑤做好废气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2年9月7日拟对浙江彩之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常山县金川 (略) 8号万洋众创城13幢101、201室
建设单位:浙江彩之 (略)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决定投资*元,购置常山县万洋众创城13幢101、201室,规划布置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及其他附属生产区域,同时购置双螺杆挤出机、高速混合机、喂料机等生产设备,进行色母生产,成年产200吨色母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投料、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挤出废气 | 非*烷总烃、臭气浓度、*苯、*苯、苯*烯、*烯腈、1,3*二烯 | 集气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应将含VOCs物料密闭储存,转移和运输采用密闭容器,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控制无组织VOCs的排放 |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表1中二级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生活污水 | CODCr | 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 (略) 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依托万洋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 纳管废水执行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
NH3-N | ||||
声环境 | 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 | 集尘灰 | 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 | 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
危险废物 | 废UV灯管 |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废活性炭 | ||||
废液压油 | ||||
含油废抹布 | ||||
废油桶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经厂内加盖垃圾箱(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源头控制:液压油应密闭保存,避免泄漏。 ②防渗控制:危废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防腐防渗要求。液压油等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车间等应采取防渗措施。 ③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泄漏。 | |||
生态保护措施 | ①做好项目绿化工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做好外排水的达标排放工作,以减少对纳污河段水质的影响。 ③做好噪声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 ④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 ⑤做好废气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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