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滨水新城启动区F-06、F-07、F-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五大连池市滨水新城启动区F-06、F-07、F-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滨水新城启动区F-06、F-07、F-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宗地情况:
规划用地位 (略) 滨水新城启动区, (略) 东侧,铭悦潭加气站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55㎡,其中涉及对商业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园 (略) 用地的调整。
申请规划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23/T744-2004)
(3)《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GB/T*-2019)
(4)《 (略) 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5)《 (略) 滨水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调整包括:
(1)规划用地范围内包含 (略) 道路用地,上位 (略) (略) (略) ,道路红线为18m。调整 (略) 道路调至规划用地范围北侧,道路密度未改变,道路等 (略) (略) ,道路红线不变为18m。
(2)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调整的交通场站 (略) 总体规划中强制性内容,规划调整保证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交通场站用地位置调整至规划用地范围北侧地块内,原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4085.8㎡,调整后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4135.99㎡,用地面积未减少。
(3)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调整的公园绿地包括一块面积为4556.35㎡的公园 (略) 两侧10m宽的公园绿地。本次调整在保证该区域公园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公园绿地位置调整至规划用地范围北侧地块内,调整后公园绿地面积为5495.5㎡:规划用地范围北侧新 (略) 两侧保证10m宽公园绿地,调整后该区域内公园绿地面积未减少
(4)规划将用地范围内的部分商业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及公园绿地调整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略) 总体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用地,在保证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调至其他位置,调整后的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3㎡。
(5)规划将用地范围内的部分商业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两块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后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分别为*.63㎡和*.69㎡。
调整后的用地情况详见下图,具体用地面积及用地性质详见下表:
原用地性质 | 调整后用地性质 | 原用地规模(㎡) | 调整后用地规模(㎡)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9668.88 | *.23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9.45 | ||
公园绿地 | 8240.69 | ||
道路用地 | 4244.66 | ||
商业设施用地 | 3717.55 | ||
公园绿地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404.21 | *.63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42 |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395.3 | *.69 |
商业设施用地 | 7872.39 |
调整后用地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码 |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限高 (米) | 绿地率 (%) | 配套设施 | 用地兼容 |
F-06 | U9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23 | ≤1.0 | ≤30 | ≥15 | ≥10 | 换热站、垃圾收集点、变电室 | |
F-07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63 | ≥0.6 | ≤20 | ≥30 | 22 | 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 | |
F-08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69 | ≥0.6 | 25 | 35 | 21 | 公共厕所、停车场 |
注:1、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公示时间:2022-9-7至2022-10-7
反应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应。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受理人:霍春玲
电话:0456-*
E-MAIL:*@*63.com
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滨水新城启动区F-06、F-07、F-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宗地情况:
规划用地位 (略) 滨水新城启动区, (略) 东侧,铭悦潭加气站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55㎡,其中涉及对商业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园 (略) 用地的调整。
申请规划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23/T744-2004)
(3)《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GB/T*-2019)
(4)《 (略) 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5)《 (略) 滨水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调整包括:
(1)规划用地范围内包含 (略) 道路用地,上位 (略) (略) (略) ,道路红线为18m。调整 (略) 道路调至规划用地范围北侧,道路密度未改变,道路等 (略) (略) ,道路红线不变为18m。
(2)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调整的交通场站 (略) 总体规划中强制性内容,规划调整保证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交通场站用地位置调整至规划用地范围北侧地块内,原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4085.8㎡,调整后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4135.99㎡,用地面积未减少。
(3)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调整的公园绿地包括一块面积为4556.35㎡的公园 (略) 两侧10m宽的公园绿地。本次调整在保证该区域公园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公园绿地位置调整至规划用地范围北侧地块内,调整后公园绿地面积为5495.5㎡:规划用地范围北侧新 (略) 两侧保证10m宽公园绿地,调整后该区域内公园绿地面积未减少
(4)规划将用地范围内的部分商业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及公园绿地调整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略) 总体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用地,在保证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调至其他位置,调整后的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3㎡。
(5)规划将用地范围内的部分商业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两块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后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分别为*.63㎡和*.69㎡。
调整后的用地情况详见下图,具体用地面积及用地性质详见下表:
原用地性质 | 调整后用地性质 | 原用地规模(㎡) | 调整后用地规模(㎡)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9668.88 | *.23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9.45 | ||
公园绿地 | 8240.69 | ||
道路用地 | 4244.66 | ||
商业设施用地 | 3717.55 | ||
公园绿地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404.21 | *.63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42 |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395.3 | *.69 |
商业设施用地 | 7872.39 |
调整后用地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码 |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限高 (米) | 绿地率 (%) | 配套设施 | 用地兼容 |
F-06 | U9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23 | ≤1.0 | ≤30 | ≥15 | ≥10 | 换热站、垃圾收集点、变电室 | |
F-07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63 | ≥0.6 | ≤20 | ≥30 | 22 | 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 | |
F-08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69 | ≥0.6 | 25 | 35 | 21 | 公共厕所、停车场 |
注:1、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公示时间:2022-9-7至2022-10-7
反应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应。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
受理人:霍春玲
电话:0456-*
E-MAIL:*@*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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