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金城码头有限公司《铜陵金城码头及廊道升级改造工程》
关于铜陵金城码头有限公司《铜陵金城码头及廊道升级改造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铜陵金城码头及廊道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铜陵金城码头及廊道升级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长江右岸横港,上游距铜陵长江大桥约6公里,下游距承德洲头约4公里。东经117.*°,北纬30.*°。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国信环境保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金城码头环评报告受理公示版.pdf | |||
项目概况: | 工 (略) 长江右岸横港,上游距铜陵长江大桥约6公里,下游离承德洲头约4公里。2003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金城码头(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铜环〔2003〕180号),该项目建设1个3000吨级趸船浮式散货进口码头,已于2005年12月 (略) 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铜环〔2005〕217号)。本次扩建工程拟将金城码头一个既有泊位升级改造为一个*吨级泊位,建设码头配套设施及皮带机廊道,设计年吞吐量为*吨;货种为铜精矿,泊位向上游移动约38m,向上游新增岸线67m,共使用岸线164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到港船舶含油污水 (略) 船舶含油污水储罐,委托经海事部门许可的环保船接收上岸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船舶生活污水 (略) 船舶生活污水储罐,汇同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略) 排入铜陵 (略) 新民污水处理厂;*域初期雨水、转运楼及办公楼拖洗废水经沉淀池#2沉淀后,汇同码头初期雨水、 (略) 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1沉淀,经一体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略) (略) 洒水抑尘,剩 (略) (略) 排入新民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铜陵 (略) 新民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严禁污水排入长江。(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皮带廊道等设备的自动化、密闭化、连续化控制措施,减少输送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码头装卸作业点设置喷雾装置进行雾化喷淋抑尘,尽可能减小落料落差,在落料处的导料槽、漏斗设置防尘板。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三)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精准划定施工作业区,优化施工方案及工艺,合理控制施工船舶数量及密度,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期建筑垃圾、扬尘、废水的管理,施工水域设置防污帘,施工期建筑垃圾严禁弃置水域,对施工船舶的作业、锚泊以及来往运输航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避免事故对水生生态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略) 一二三水厂取水口及附近水域一旦出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立即停止施工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降低对水生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直接伤害珍稀特有鱼类及其它保护水生动物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机油(桶)、废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沉淀池污泥、卸货固废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船舶生活垃圾船上收集,与*域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皮带运输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运转,降低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在配件库房内设应急物资库,据码头泊位长度和设计代表船型尺度,配备围油栏、收油机、 (略) 、吸油材料及储存装置等事故应急装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郊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2-09-0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铜陵金城码头及廊道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铜陵金城码头及廊道升级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长江右岸横港,上游距铜陵长江大桥约6公里,下游距承德洲头约4公里。东经117.*°,北纬30.*°。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国信环境保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金城码头环评报告受理公示版.pdf | |||
项目概况: | 工 (略) 长江右岸横港,上游距铜陵长江大桥约6公里,下游离承德洲头约4公里。2003年10月, (略) 环境保护局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金城码头(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铜环〔2003〕180号),该项目建设1个3000吨级趸船浮式散货进口码头,已于2005年12月 (略) 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铜环〔2005〕217号)。本次扩建工程拟将金城码头一个既有泊位升级改造为一个*吨级泊位,建设码头配套设施及皮带机廊道,设计年吞吐量为*吨;货种为铜精矿,泊位向上游移动约38m,向上游新增岸线67m,共使用岸线164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到港船舶含油污水 (略) 船舶含油污水储罐,委托经海事部门许可的环保船接收上岸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船舶生活污水 (略) 船舶生活污水储罐,汇同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略) 排入铜陵 (略) 新民污水处理厂;*域初期雨水、转运楼及办公楼拖洗废水经沉淀池#2沉淀后,汇同码头初期雨水、 (略) 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1沉淀,经一体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略) (略) 洒水抑尘,剩 (略) (略) 排入新民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铜陵 (略) 新民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严禁污水排入长江。(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皮带廊道等设备的自动化、密闭化、连续化控制措施,减少输送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码头装卸作业点设置喷雾装置进行雾化喷淋抑尘,尽可能减小落料落差,在落料处的导料槽、漏斗设置防尘板。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三)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精准划定施工作业区,优化施工方案及工艺,合理控制施工船舶数量及密度,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期建筑垃圾、扬尘、废水的管理,施工水域设置防污帘,施工期建筑垃圾严禁弃置水域,对施工船舶的作业、锚泊以及来往运输航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避免事故对水生生态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略) 一二三水厂取水口及附近水域一旦出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立即停止施工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尽量降低对水生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直接伤害珍稀特有鱼类及其它保护水生动物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机油(桶)、废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沉淀池污泥、卸货固废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船舶生活垃圾船上收集,与*域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皮带运输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运转,降低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在配件库房内设应急物资库,据码头泊位长度和设计代表船型尺度,配备围油栏、收油机、 (略) 、吸油材料及储存装置等事故应急装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郊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2-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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