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旭玛车料有限公司年处理电动自行车6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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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旭玛车料有限公司年处理电动自行车6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处理电动自行车*套项目

(略) (略)

(略) 北辰区西堤头工业 (略)

津滨绿意(天津) (略)

(略) (略) (略) 北辰区西堤头工业 (略) (E117°20′44.686″,N 39°16′51.892″),始建于2011年5月,租赁天津 (略) 厂房、办公用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5258m2。厂区东侧为空地,南 (略) 倍尔 (略) ;北侧为民康道,隔道为空地;西侧为天津 (略) 。企业目前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铁件和塑件的表面处理,其中电动自行车铁件处理*套/年,电动自行车塑件处理*套/年。企业现有劳动定员40人,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企业待处理电动铁件均为定向客户提供,根据客户要求,需在现有喷漆、喷粉工艺前增加电泳工艺,同时企业近 (略) 场,发展新客户,根据新增客户需求,本项目拟新增*套电动自行车铁件的处理,主要处理工艺为前处理+电泳,企业现有前处理生产线已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因此,企业拟投资*元建设“年处理电动自行车*套项目”,将现有塑件1区封闭喷涂工房、喷涂工位及喷涂设备拆除,于该区域新建一条前处理+电泳生产线,该生产线为流水线作业,整体箱体结构,主要设施包括预脱脂槽、二合一除油除锈槽、水洗槽、硅烷槽、电泳槽、UF槽、固化烤箱等。项目建成后,企业年处理电动自行车铁件增加到*套,电动自行车塑件减少到*套。

本项目电泳废气和烘干废气通过引风系统进入现有“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净化,净化后废气通过现有15m 高排气筒DA004 排放。烘干炉由液化天然气提供气源,产生的燃气废气一并引入现有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电泳生产线依托企业现有燃气蒸汽锅炉提供热源,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经预测,电泳、烘干工序产生的TRVOC、非*烷总烃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可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催化燃烧、燃气烘干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排放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表3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CO、SO2、NOx、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除油除锈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后与纯水机组排浓水、纯水机组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浓水一同由现有污水 (略) (略) ,最终排入西堤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泳生产线,纯水机组,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废废电泳漆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等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废渣、废包装桶、废滤膜、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处理电动自行车*套项目

(略) (略)

(略) 北辰区西堤头工业 (略)

津滨绿意(天津) (略)

(略) (略) (略) 北辰区西堤头工业 (略) (E117°20′44.686″,N 39°16′51.892″),始建于2011年5月,租赁天津 (略) 厂房、办公用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5258m2。厂区东侧为空地,南 (略) 倍尔 (略) ;北侧为民康道,隔道为空地;西侧为天津 (略) 。企业目前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铁件和塑件的表面处理,其中电动自行车铁件处理*套/年,电动自行车塑件处理*套/年。企业现有劳动定员40人,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企业待处理电动铁件均为定向客户提供,根据客户要求,需在现有喷漆、喷粉工艺前增加电泳工艺,同时企业近 (略) 场,发展新客户,根据新增客户需求,本项目拟新增*套电动自行车铁件的处理,主要处理工艺为前处理+电泳,企业现有前处理生产线已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因此,企业拟投资*元建设“年处理电动自行车*套项目”,将现有塑件1区封闭喷涂工房、喷涂工位及喷涂设备拆除,于该区域新建一条前处理+电泳生产线,该生产线为流水线作业,整体箱体结构,主要设施包括预脱脂槽、二合一除油除锈槽、水洗槽、硅烷槽、电泳槽、UF槽、固化烤箱等。项目建成后,企业年处理电动自行车铁件增加到*套,电动自行车塑件减少到*套。

本项目电泳废气和烘干废气通过引风系统进入现有“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净化,净化后废气通过现有15m 高排气筒DA004 排放。烘干炉由液化天然气提供气源,产生的燃气废气一并引入现有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电泳生产线依托企业现有燃气蒸汽锅炉提供热源,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经预测,电泳、烘干工序产生的TRVOC、非*烷总烃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可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催化燃烧、燃气烘干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排放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表3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CO、SO2、NOx、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除油除锈后水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后与纯水机组排浓水、纯水机组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浓水一同由现有污水 (略) (略) ,最终排入西堤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泳生产线,纯水机组,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废废电泳漆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等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废渣、废包装桶、废滤膜、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3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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