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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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十建消审字〔2022〕第056号


该项目 (略) ,设计 (略) 建 (略) 。本次审查共8个单体,分别为地下室、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等,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其中:

6#楼:33F/-2F,建筑面积:*.44㎡,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2个单元,每个单元4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剪刀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其前室、合用前室分别设置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5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6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7#楼:33F/-2F,建筑面积*.31㎡,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1部消防电梯和2部防烟楼梯;其中1—3层局部设养老服务办公管理用房,安全出口独立设置;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物业用房和养老用房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5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6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8#楼:33F/-2F,建筑面积*.67㎡,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1部消防电梯和2部防烟楼梯;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3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4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9#楼:25F/-2F,建筑面积*.35㎡,建筑高度74.05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25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4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其中1—2层局部设养老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安全出口独立设置;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物业用房和养老用房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2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3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10#楼:33F/-2F,建筑面积*.26㎡,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2个单元,每个单元4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3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4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11#楼:33F/-2F,建筑面积*.89㎡,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2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3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12#楼:33F/-2F,建筑面积*.19㎡,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其中1—3层局部设物业用房,安全出口独立设置;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物业用房和养老用房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2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3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地下室:-2F,建筑面积*.30㎡,剪力墙结构,-2F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1F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消防水池)和部分物业管理用房;车库区域各防烟分区均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负一层有直通室外的车道的防烟分区利用车道自然通风,其他防烟分区采用机械补风,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均设置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变、配电房、开闭所设置有柜式预制七氟*烷灭火系统。

项目消 (略) 政 (略) 政给水管DN150引至地下消防水池,供水压力0.30MPa,经消防泵组加压后供给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次设计范围内一次消防用水量为396m3,室内消防用水量252m3,室外消防用水量144m3。与本项目一期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组,12#楼屋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m3。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消防扑救面侧不少于2组。

项目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消防负荷经专用桥架敷设至消防用电设备末端,采取双电源切换方 (略) 供电。其中常用电源引自地下室专变配电房,经过10KV高压电缆引至地下室配电房,备用电源为一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室。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一期负一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合格。

该工程竣工后,应 (略) 住建局申请验收。经此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


十建消审字〔2022〕第056号


该项目 (略) ,设计 (略) 建 (略) 。本次审查共8个单体,分别为地下室、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等,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其中:

6#楼:33F/-2F,建筑面积:*.44㎡,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2个单元,每个单元4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剪刀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其前室、合用前室分别设置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5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6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7#楼:33F/-2F,建筑面积*.31㎡,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1部消防电梯和2部防烟楼梯;其中1—3层局部设养老服务办公管理用房,安全出口独立设置;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物业用房和养老用房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5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6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8#楼:33F/-2F,建筑面积*.67㎡,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1部消防电梯和2部防烟楼梯;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3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4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9#楼:25F/-2F,建筑面积*.35㎡,建筑高度74.05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25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4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其中1—2层局部设养老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安全出口独立设置;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物业用房和养老用房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2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3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10#楼:33F/-2F,建筑面积*.26㎡,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2个单元,每个单元4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3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4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11#楼:33F/-2F,建筑面积*.89㎡,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2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3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12#楼:33F/-2F,建筑面积*.19㎡,建筑高度99.30m,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设计为一级,一类高层住宅建筑,-2F—-1F为汽车库及设备用房,1F—33F为住宅;住宅每层设置1个单元,6户,设2部消防电梯和一部剪刀梯(前室分设);其中1—3层局部设物业用房,安全出口独立设置;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物业用房和养老用房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其中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高区系统和低区系统,2层及以下楼层为低区系统,3层及以上楼层为高区系统。

地下室:-2F,建筑面积*.30㎡,剪力墙结构,-2F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1F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消防水池)和部分物业管理用房;车库区域各防烟分区均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负一层有直通室外的车道的防烟分区利用车道自然通风,其他防烟分区采用机械补风,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均设置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另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变、配电房、开闭所设置有柜式预制七氟*烷灭火系统。

项目消 (略) 政 (略) 政给水管DN150引至地下消防水池,供水压力0.30MPa,经消防泵组加压后供给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次设计范围内一次消防用水量为396m3,室内消防用水量252m3,室外消防用水量144m3。与本项目一期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组,12#楼屋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m3。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消防扑救面侧不少于2组。

项目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消防负荷经专用桥架敷设至消防用电设备末端,采取双电源切换方 (略) 供电。其中常用电源引自地下室专变配电房,经过10KV高压电缆引至地下室配电房,备用电源为一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室。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一期负一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合格。

该工程竣工后,应 (略) 住建局申请验收。经此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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