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矿井水复用及管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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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矿井水复用及管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 (略) 红柳煤矿矿井水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家能源集团 (略) 红柳煤矿矿井水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宁东镇与马家滩镇

国家能源集团 (略) 红柳煤矿

众旺达(宁夏) (略)

本项目主要为矿井水处理厂一级预处理改造,扩建二级深度处理厂及输水管线的建设。

矿井水处理厂一级预处理厂改造:本项目主要新建2座浓缩沉淀池、新建1间煤泥压滤车间、新建1间煤泥压滤泵房,将V型滤池改造为D型滤池,改造后总的处理规模*m3/d,改造后一级预处理工艺为浓缩池+预沉调节池+加砂速沉淀池+D型滤池。二级深度处理厂本次扩建处理能力为*m3/d,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m3/d,二级深度处理工艺为跟现有一致为超滤装置(UF)和反渗透装置(RO),本次建设均在红柳煤矿有预留场地,不新增占地。本次新建永利新村-梅花井煤矿DN400黄河水供水管道2.2km,利用已建梅花井煤矿-石槽村煤矿-红柳煤矿的DN300黄 (略) ;均为临时占地,将新扩建的矿井水二级深度处理厂至现有矿井水水处理厂利用DN800(1.8km)相连接。*元均为环保投资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⑴生态环境

①严格按照划定施工范围施工,严禁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

②在施工期严防施工人员破坏工程区域以外的植被,严禁烧荒、打猎;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

③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最大程度地降低或避免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

④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砂石及施工弃料应及时清除,以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⑤本项目设时按照分段进行开挖,开挖的土方暂存至征地范围内,对临时土方进行加盖 (略) ,并适当洒水抑尘,当土石方全部用于坝体修筑后,对堆放土石方的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⑥本项目的具体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的绿化及水土保持所使用的草种树种,应采用当地种。

⑵大气

施工过程中扬尘主要来自于:基础开挖、回填、堆放等过程形成的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砂石土等建筑材料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可能造成散落,产生扬尘污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驶过程中 (略) 扬尘。

施工现场周围粉尘浓度与源强大小及源强距离有关。其中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同时,距离不同,扬尘污染影响程度亦不同。在一般气象条件,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其下风向100m范围内。根据经验表明: (略) 面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的车速情况下,路面粉尘越大,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 (略) 面清洁是减少扬尘的有效手段。建议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组织施工,严格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在大风天气停止开挖、回 填土作业,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

②施工临时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应予以洒水 (略) 苫盖;

③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④对土方、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⑤临时施工场地应平坦、硬化、畅通,并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标志;

⑥遇有大风天气时暂停土石方的施工,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苫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

⑦在施工现场周围建筑防护围挡,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和THC(总碳氢化合物)。当施工机械大量且集中使用时,这些物质的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其作用范围及持续的时间均有限,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结。

⑶水环境

施工期间的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及管道试压、清管等过程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SS;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水,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SS、COD。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或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矿井工业场地内已有处理设施处理。同时,本项目周边无稳定常年地表径流水体。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于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⑷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的噪声,物料装卸的碰撞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个施工阶段物料运输所需的各类车辆产生的噪声。

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施工噪声属中低频噪声,对中低频噪声,各类施工机械昼间在噪声源40m范围外、夜间在噪声源200m范围外的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同时项目施工在昼间,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点,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轻微。

⑸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设备安装、材料使用后剩余的包装物等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无弃土产生。

若这些固体废物不妥善收集后合理处置,随意丢弃或倾倒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比如形成白色污染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

本项目为矿井水处理综合利用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⑵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利用现有员工;项目本身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红柳煤矿和麦垛山煤矿的矿井水,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可*m3/d回用,*m3/d外排红柳景观湖后自流至南湖。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综合降噪措施,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设备选型上选择环保高效的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泵等;

②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项目车间、风机室、泵房等均为全封闭建设,利用墙体阻隔,极大地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③对固定的设备采取加厚设备基础底板,加强设备基底,加装减震垫圈、消音装置等措施;

④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设备。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固体废物主要为矿井水处理过程沉淀下来的煤泥,以及处理设施滤芯更换时产生废滤膜。煤泥经污泥压缩系统浓缩后掺入选煤厂煤泥一并外售;废滤膜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

⑸防渗措施

各类水池,煤泥压滤车间、罐区等:水池底部利用红黏土的隔水(不渗透)的优势,不采用防渗措施,反渗透浓水池底部防渗:200mm厚红黏土+HDPE土工膜+200mm厚红黏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 (略) 红柳煤矿矿井水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家能源集团 (略) 红柳煤矿矿井水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宁东镇与马家滩镇

国家能源集团 (略) 红柳煤矿

众旺达(宁夏) (略)

本项目主要为矿井水处理厂一级预处理改造,扩建二级深度处理厂及输水管线的建设。

矿井水处理厂一级预处理厂改造:本项目主要新建2座浓缩沉淀池、新建1间煤泥压滤车间、新建1间煤泥压滤泵房,将V型滤池改造为D型滤池,改造后总的处理规模*m3/d,改造后一级预处理工艺为浓缩池+预沉调节池+加砂速沉淀池+D型滤池。二级深度处理厂本次扩建处理能力为*m3/d,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m3/d,二级深度处理工艺为跟现有一致为超滤装置(UF)和反渗透装置(RO),本次建设均在红柳煤矿有预留场地,不新增占地。本次新建永利新村-梅花井煤矿DN400黄河水供水管道2.2km,利用已建梅花井煤矿-石槽村煤矿-红柳煤矿的DN300黄 (略) ;均为临时占地,将新扩建的矿井水二级深度处理厂至现有矿井水水处理厂利用DN800(1.8km)相连接。*元均为环保投资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⑴生态环境

①严格按照划定施工范围施工,严禁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

②在施工期严防施工人员破坏工程区域以外的植被,严禁烧荒、打猎;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

③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最大程度地降低或避免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

④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砂石及施工弃料应及时清除,以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⑤本项目设时按照分段进行开挖,开挖的土方暂存至征地范围内,对临时土方进行加盖 (略) ,并适当洒水抑尘,当土石方全部用于坝体修筑后,对堆放土石方的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⑥本项目的具体防治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的绿化及水土保持所使用的草种树种,应采用当地种。

⑵大气

施工过程中扬尘主要来自于:基础开挖、回填、堆放等过程形成的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砂石土等建筑材料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可能造成散落,产生扬尘污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驶过程中 (略) 扬尘。

施工现场周围粉尘浓度与源强大小及源强距离有关。其中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同时,距离不同,扬尘污染影响程度亦不同。在一般气象条件,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其下风向100m范围内。根据经验表明: (略) 面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的车速情况下,路面粉尘越大,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 (略) 面清洁是减少扬尘的有效手段。建议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组织施工,严格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在大风天气停止开挖、回 填土作业,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

②施工临时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应予以洒水 (略) 苫盖;

③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④对土方、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⑤临时施工场地应平坦、硬化、畅通,并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标志;

⑥遇有大风天气时暂停土石方的施工,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苫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

⑦在施工现场周围建筑防护围挡,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和THC(总碳氢化合物)。当施工机械大量且集中使用时,这些物质的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其作用范围及持续的时间均有限,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结。

⑶水环境

施工期间的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及管道试压、清管等过程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SS;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水,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SS、COD。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或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矿井工业场地内已有处理设施处理。同时,本项目周边无稳定常年地表径流水体。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于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⑷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的噪声,物料装卸的碰撞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个施工阶段物料运输所需的各类车辆产生的噪声。

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施工噪声属中低频噪声,对中低频噪声,各类施工机械昼间在噪声源40m范围外、夜间在噪声源200m范围外的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同时项目施工在昼间,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点,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轻微。

⑸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设备安装、材料使用后剩余的包装物等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无弃土产生。

若这些固体废物不妥善收集后合理处置,随意丢弃或倾倒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比如形成白色污染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

本项目为矿井水处理综合利用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⑵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利用现有员工;项目本身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红柳煤矿和麦垛山煤矿的矿井水,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可*m3/d回用,*m3/d外排红柳景观湖后自流至南湖。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综合降噪措施,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设备选型上选择环保高效的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泵等;

②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项目车间、风机室、泵房等均为全封闭建设,利用墙体阻隔,极大地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③对固定的设备采取加厚设备基础底板,加强设备基底,加装减震垫圈、消音装置等措施;

④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设备。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员工,固体废物主要为矿井水处理过程沉淀下来的煤泥,以及处理设施滤芯更换时产生废滤膜。煤泥经污泥压缩系统浓缩后掺入选煤厂煤泥一并外售;废滤膜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

⑸防渗措施

各类水池,煤泥压滤车间、罐区等:水池底部利用红黏土的隔水(不渗透)的优势,不采用防渗措施,反渗透浓水池底部防渗:200mm厚红黏土+HDPE土工膜+200mm厚红黏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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