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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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综合保税区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21′3.380″,北纬38°17′43.17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总额为*元,占总投资的0.92%。

本项目建设内容:亚麻籽毛油生产车间,亚麻籽仓库、成品毛油储罐、配件库、机修车间等。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银川综合保税区一间标准厂房(厂房已建好)。目前仅剩设备未安装,其他项目均已建好。因此施工期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对环境影响有限不做分析。还有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以及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由于本项目建设工期短且上述各环节废气产生属于间歇性、临时性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结束,因此其产生量较小。因此本次评价不做分析。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噪声为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时间较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且夜间不进行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5~85dB左右。而且本项目设备安装在已建好的厂房内进行,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场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主要废气为亚麻籽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筛分设施位于全封闭车间内,且为可移动一体化筛分机,筛分粉尘经筛分机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再经全封闭车间抑制(抑尘效率50%)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⑵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 (略) 综合保税区园 (略) ,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A等级标准要求。

⑶噪声: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筛选机、排渣过滤机、螺旋榨油机、捞渣机、混合搅拌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65dB(A)~75dB(A)范围内。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其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项目运营后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筛分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中可能带入的亚麻秸秆或叶子等杂质,本项目亚麻籽杂质含量约为0.05%,项目年使用亚麻籽4.*t/a,则项目亚麻秸秆或叶子等杂质产生量为22.5t/a,袋装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⑸土壤、地下水:项目运营期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不对地下水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租赁厂房已进行地面硬化,运营期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对土壤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综合保税区

(略)

宁夏北国润清 (略)

进口亚麻籽初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21′3.380″,北纬38°17′43.17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总额为*元,占总投资的0.92%。

本项目建设内容:亚麻籽毛油生产车间,亚麻籽仓库、成品毛油储罐、配件库、机修车间等。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银川综合保税区一间标准厂房(厂房已建好)。目前仅剩设备未安装,其他项目均已建好。因此施工期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对环境影响有限不做分析。还有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以及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由于本项目建设工期短且上述各环节废气产生属于间歇性、临时性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随之结束,因此其产生量较小。因此本次评价不做分析。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噪声为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时间较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且夜间不进行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5~85dB左右。而且本项目设备安装在已建好的厂房内进行,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场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⑴废气:主要废气为亚麻籽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筛分设施位于全封闭车间内,且为可移动一体化筛分机,筛分粉尘经筛分机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再经全封闭车间抑制(抑尘效率50%)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⑵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置 (略) 综合保税区园 (略) ,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A等级标准要求。

⑶噪声: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筛选机、排渣过滤机、螺旋榨油机、捞渣机、混合搅拌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65dB(A)~75dB(A)范围内。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其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项目运营后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筛分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中可能带入的亚麻秸秆或叶子等杂质,本项目亚麻籽杂质含量约为0.05%,项目年使用亚麻籽4.*t/a,则项目亚麻秸秆或叶子等杂质产生量为22.5t/a,袋装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⑸土壤、地下水:项目运营期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不对地下水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租赁厂房已进行地面硬化,运营期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对土壤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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