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湘江南岸水环境水安全治理工程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岸雁峰保护圈之白沙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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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湘江南岸水环境水安全治理工程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岸雁峰保护圈之白沙片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07

(略) 湘江南岸水环境水安全治理工程
(略) 雁峰区湘江南岸雁峰保护圈之白沙片区*.48
(略) 白沙片区整体城 (略) 戴志勇
*.03650
2024-10-31
新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湘江南岸(衡阳港-铜桥港)水环境水安全综合治理,幸福河支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铜桥港湿地公园, (略) 道路、管网建设。
废气其他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对重点扬尘点(如建筑物拆除、挖、填土方、装运土、卸灰等处)应进行局部降尘;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施工场地设置出入口, (略) 应按要求进行部分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加强保洁清扫,采用密闭运输车辆或采取蓬覆式遮盖等措施,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严禁超载,避免 (略) 区。施工工地内的泥浆作业和车辆清洗设施,必须配备相应的沉淀处理设施,泥浆和洗车废水不得外流。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加盖彩条膜、帆布等覆盖,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必须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装修阶段的材料尽量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 营运期:对公共厕所要求派专人进行定期清洁、消毒、检查冲水系统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不大,区域扩散条件较好,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清洁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水泥、沙子、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建造简易挡雨棚,及时清扫场内运输线上抛洒的上述粉料,以免降雨时随地表水径流进入水体,从而造成对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 (略) (略) 排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环保措施:
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无弃土外运。建筑拆除及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置,做到施工期固废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收集后须妥善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在场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花草断枝残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场内垃圾收集设施为垃圾桶。
噪声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中要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对高噪声高振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加弹性垫、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有效的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和振动污染。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场地中央。使设备噪声通过治理、距离衰减后对其周围敏感点影响明显降低。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在夜间施工,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在施工期间,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下,项目应避免在中午(北京时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北京时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施工,因工序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夜间施工意见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可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向周边进行公告。营运期:在醒目位置设置“注意安静”等标志。对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在项目区车辆需设置限速、减少鸣笛等标志。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间对项目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短暂的、临时的,项目施工对生态系统在结构和功能方面的扰动随着施工的结束基本可以得到恢复。本项目运营后通过人工绿化,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结合周边环境,通过多层次的自然种植,调整项目区生态系统结构,增加物种多样性,改善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流动,尽可能地提高系统的生产力和生态功能,促进生态系统稳定性的提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07

(略) 湘江南岸水环境水安全治理工程
(略) 雁峰区湘江南岸雁峰保护圈之白沙片区*.48
(略) 白沙片区整体城 (略) 戴志勇
*.03650
2024-10-31
新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湘江南岸(衡阳港-铜桥港)水环境水安全综合治理,幸福河支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铜桥港湿地公园, (略) 道路、管网建设。
废气其他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对重点扬尘点(如建筑物拆除、挖、填土方、装运土、卸灰等处)应进行局部降尘;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施工场地设置出入口, (略) 应按要求进行部分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加强保洁清扫,采用密闭运输车辆或采取蓬覆式遮盖等措施,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严禁超载,避免 (略) 区。施工工地内的泥浆作业和车辆清洗设施,必须配备相应的沉淀处理设施,泥浆和洗车废水不得外流。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加盖彩条膜、帆布等覆盖,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必须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装修阶段的材料尽量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 营运期:对公共厕所要求派专人进行定期清洁、消毒、检查冲水系统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不大,区域扩散条件较好,扩散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清洁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水泥、沙子、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建造简易挡雨棚,及时清扫场内运输线上抛洒的上述粉料,以免降雨时随地表水径流进入水体,从而造成对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 (略) (略) 排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环保措施:
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无弃土外运。建筑拆除及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置,做到施工期固废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收集后须妥善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在场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花草断枝残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场内垃圾收集设施为垃圾桶。
噪声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中要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对高噪声高振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加弹性垫、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有效的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和振动污染。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场地中央。使设备噪声通过治理、距离衰减后对其周围敏感点影响明显降低。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在夜间施工,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在施工期间,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下,项目应避免在中午(北京时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北京时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施工,因工序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夜间施工意见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可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向周边进行公告。营运期:在醒目位置设置“注意安静”等标志。对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在项目区车辆需设置限速、减少鸣笛等标志。
生态影响有环保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间对项目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短暂的、临时的,项目施工对生态系统在结构和功能方面的扰动随着施工的结束基本可以得到恢复。本项目运营后通过人工绿化,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结合周边环境,通过多层次的自然种植,调整项目区生态系统结构,增加物种多样性,改善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流动,尽可能地提高系统的生产力和生态功能,促进生态系统稳定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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