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
关于公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要求,我公司被列入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企业名称:青岛 (略) 城阳分公司
企业地址: (略) 城阳区流亭街道 (略) 院内
法定代表人:江崇堂
联系人:李孝天
联系电话:*
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硫酸2.43t、硼酸0.4t、氢氧化钠3.5、氨基磺酸镍2.9t、硫酸镍3.2t、镍板25.962t。
公司年产能力:年产*m2镀镍金刚线
主要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废气:DA001硫酸雾排放浓度<0.2mg/m3;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0.006mg/m3。
废水:DW001总氮(以N计)申请年排放量8.54t/a、总铜24.4t/a、化学需氧量61t/a、石油类1.83t/a、氨氮5.49t/a、总镍0.061t/a。
执行标准: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沾染化学品的劳保用品/包装袋/包装桶/过滤介质等、含镍污泥。处置情况:暂存危废间并定期委托青岛海 (略) 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企业设立环保管理小组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主要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要求,我公司被列入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企业名称:青岛 (略) 城阳分公司
企业地址: (略) 城阳区流亭街道 (略) 院内
法定代表人:江崇堂
联系人:李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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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硫酸2.43t、硼酸0.4t、氢氧化钠3.5、氨基磺酸镍2.9t、硫酸镍3.2t、镍板25.962t。
公司年产能力:年产*m2镀镍金刚线
主要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废气:DA001硫酸雾排放浓度<0.2mg/m3;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0.006mg/m3。
废水:DW001总氮(以N计)申请年排放量8.54t/a、总铜24.4t/a、化学需氧量61t/a、石油类1.83t/a、氨氮5.49t/a、总镍0.061t/a。
执行标准: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沾染化学品的劳保用品/包装袋/包装桶/过滤介质等、含镍污泥。处置情况:暂存危废间并定期委托青岛海 (略) 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企业设立环保管理小组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主要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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