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金光能源(镇江)有限公司镇江东部能源中心热电联产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年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金光能源(镇江)有限公司镇江东部能源中心热电联产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8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光能源(镇江)有限公司镇江东部能源中心热电联产项目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金光能源(镇江)有限公司 | 项目主体工程为3×40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40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11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贮运工程包括煤炭输送系统、灰渣输送系统、石灰石粉仓、消石灰粉仓、柴油储罐等,公用工程包括脱盐水制备系统、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锅炉烟气治理设施、粉尘废气治理设施、灰库、渣仓、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 | 本次 (略) 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0年10月29日,建设单位在江苏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1年3月1日,建设单位在江苏 (略) 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8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0年3月9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2年6月17日,建设单位在江苏 (略) 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和厂界粉尘、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超滤反冲洗排水部分回用于煤场喷洒、除尘器区域杂用水、部分回用至金东纸业原水处理系统原水池作为原水使用,其余接管至金东纸业污水站;锅炉排污水、化水系统浓水全部回用;锅炉非经常性清洗废水由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回收处理;冷却塔定排水、空预器清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的含油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管金东纸业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长江,接管标准执行协议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造纸企业标准。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废滤袋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工业废水池、污 (略) 、含油废水池、隔油池、事故油池、应急事故池、燃油罐区基础、氨水罐区基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依托的升压站、外部供热管道工程等工程,应另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8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光能源(镇江)有限公司镇江东部能源中心热电联产项目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金光能源(镇江)有限公司 | 项目主体工程为3×40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3×40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11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贮运工程包括煤炭输送系统、灰渣输送系统、石灰石粉仓、消石灰粉仓、柴油储罐等,公用工程包括脱盐水制备系统、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锅炉烟气治理设施、粉尘废气治理设施、灰库、渣仓、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 | 本次 (略) 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0年10月29日,建设单位在江苏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1年3月1日,建设单位在江苏 (略) 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8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0年3月9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2年6月17日,建设单位在江苏 (略) 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有组织排放的粉尘和厂界粉尘、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超滤反冲洗排水部分回用于煤场喷洒、除尘器区域杂用水、部分回用至金东纸业原水处理系统原水池作为原水使用,其余接管至金东纸业污水站;锅炉排污水、化水系统浓水全部回用;锅炉非经常性清洗废水由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回收处理;冷却塔定排水、空预器清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的含油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管金东纸业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长江,接管标准执行协议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造纸企业标准。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废滤袋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工业废水池、污 (略) 、含油废水池、隔油池、事故油池、应急事故池、燃油罐区基础、氨水罐区基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依托的升压站、外部供热管道工程等工程,应另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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