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大政〔2022〕2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207-*-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减少农村环境污染、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大溪镇宜盆村、山布村、壶嗣村、峰山村等四个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铺设污水管道总长约*米,主要建设污水管道、预制混凝土污水检查井、沉泥井、截流井等。
五、建设期限:9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45.*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事项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自行选择招标方式,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维稳、交通、环保、水利、文物保护、用林、土地报批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30日
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大政〔2022〕2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207-*-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减少农村环境污染、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大溪镇宜盆村、山布村、壶嗣村、峰山村等四个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铺设污水管道总长约*米,主要建设污水管道、预制混凝土污水检查井、沉泥井、截流井等。
五、建设期限:9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45.*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事项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自行选择招标方式,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维稳、交通、环保、水利、文物保护、用林、土地报批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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