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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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2-09-0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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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一次)

1、规划名称及概要

1.1规划名称

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

1.2规划区域

勃利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672.47hm2,主要分为三大园区,其中绿色食品综合物流产业园区位于依兴高速与国道G229交界处,占地面积为188.68hm2;双创服务产业园区位于国道G229以南、X148县道以西所夹区域,占地面积为78.26hm2;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1区位于依兴高速以北、148县道以东所夹区域,占地面积为241.18hm2,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2区位于国道G229以南、 (略) 以东,占地面积为164.35hm2。

1.3规划时段

2021年~2030年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1.4规划定位

规划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打造关联度较高的产业板块,建成一个高标准、高效率、现代化经济开发区,打造黑龙江省重点经济开发区。

2、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鄂主任联系电话: *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哈尔滨 (略)

联系人:张 工联系电话: *

邮 箱:*@*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综合结论)→专家评审(由审查小组对规划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心城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生态、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中心城区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规划评价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实施、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对该规划是否合理、开发区的开发对环境影响程度、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等。

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http://**_u9zgnRh-4ERQhA

提取码:1234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实施单位: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2-09-0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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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一次)

1、规划名称及概要

1.1规划名称

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

1.2规划区域

勃利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672.47hm2,主要分为三大园区,其中绿色食品综合物流产业园区位于依兴高速与国道G229交界处,占地面积为188.68hm2;双创服务产业园区位于国道G229以南、X148县道以西所夹区域,占地面积为78.26hm2;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1区位于依兴高速以北、148县道以东所夹区域,占地面积为241.18hm2,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2区位于国道G229以南、 (略) 以东,占地面积为164.35hm2。

1.3规划时段

2021年~2030年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1.4规划定位

规划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打造关联度较高的产业板块,建成一个高标准、高效率、现代化经济开发区,打造黑龙江省重点经济开发区。

2、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鄂主任联系电话: *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哈尔滨 (略)

联系人:张 工联系电话: *

邮 箱:*@*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综合结论)→专家评审(由审查小组对规划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心城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生态、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中心城区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规划评价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实施、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对该规划是否合理、开发区的开发对环境影响程度、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等。

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http://**_u9zgnRh-4ERQhA

提取码:1234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实施单位: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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