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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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2〕291号

关于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镇区街道环境,促进镇区经济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08-*-04-05-*)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凤凰镇圩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对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临街商铺店门改造3000余平方米,店招改造800余平方米,店招发光字2500余个,新 (略) 口标识1个等设施。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建设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2年9月5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5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2〕291号

关于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镇区街道环境,促进镇区经济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08-*-04-05-*)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凤凰镇圩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对凤凰镇圩镇临街商铺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临街商铺店门改造3000余平方米,店招改造800余平方米,店招发光字2500余个,新 (略) 口标识1个等设施。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建设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2年9月5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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