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朱泾斜界泾河道整治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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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朱泾斜界泾河道整治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664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朱泾斜界泾河道整治项目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量调整的请示》(金水务〔2022〕58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为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同意设计河口宽度调整为按河道现状进行整治,河口宽 8~1米,河道疏浚土方减少共计*.41立方米。

(二)因靠近泵闸、鱼塘、房屋等,为保护河道边坡稳定及防汛安全,原则同意将桩号斜0+018~斜0+118、斜1+540~斜1+651、斜0+398~斜0+806、斜支0+000~斜支0+135河段共计1383.5米河岸由原设计连锁块护坡结构、密排仿木桩结构调整为密排木桩结构;桩号斜0+118~斜0+398、斜0+806~斜1+540河段共计1982.5米由原设计连锁块护坡结构调整为河道现状修坡。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为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3座未建设的桥梁、3座未建设的涵管、防汛通道9415.02平方米、*域绿化*.5 平方米、水生植物1269.19平方米、斜坡绿化1997.3平方米。

(二)因原设计简易泵站已纳入农业部门建设,原则同意取消1座简易泵站。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


沪水务〔2022〕664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朱泾斜界泾河道整治项目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量调整的请示》(金水务〔2022〕58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为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同意设计河口宽度调整为按河道现状进行整治,河口宽 8~1米,河道疏浚土方减少共计*.41立方米。

(二)因靠近泵闸、鱼塘、房屋等,为保护河道边坡稳定及防汛安全,原则同意将桩号斜0+018~斜0+118、斜1+540~斜1+651、斜0+398~斜0+806、斜支0+000~斜支0+135河段共计1383.5米河岸由原设计连锁块护坡结构、密排仿木桩结构调整为密排木桩结构;桩号斜0+118~斜0+398、斜0+806~斜1+540河段共计1982.5米由原设计连锁块护坡结构调整为河道现状修坡。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相关要求,为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3座未建设的桥梁、3座未建设的涵管、防汛通道9415.02平方米、*域绿化*.5 平方米、水生植物1269.19平方米、斜坡绿化1997.3平方米。

(二)因原设计简易泵站已纳入农业部门建设,原则同意取消1座简易泵站。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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