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D3街区地段地块(钢铁市场工业区)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D3街区地段地块(钢铁市场工业区)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一、基础信息
(略) 南海区桂城D3街区地段地块( (略) 场工业区)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村,中心坐标东经113.*°,北纬:23.*°,占地面积为*.82平方米(国家大地2000坐标),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石(石肯)经济联合社。2021年,因地块有新规划,地块内企业已完成搬迁、拆除工作并做好围蔽,待下一步开发利用。
地块周边情况主要以住宅、 (略) 、学校为主,地块北至石(石肯)村村民居住区,南至依云上城居住区, (略) ,西至潘阳城众创小镇(商业区)。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经整理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目前本地块内原有厂房已经全部拆除完毕,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生产材料均已清除。地块内为杂草和空地,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现场植被生长茂盛,地块内除留有厂房拆除留下的建筑废料外,地块部分区域清拆后存在少量油污及少量金属碎屑。
2、地块内的经营营业主要包括:五金机械加工类、汽修类、机电、电器维修、废旧金属回收及零售几大类。其中五金机械加工厂、机电、电器维修厂、废旧金属回收厂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重金属、石油烃类污染,汽修厂喷漆过程可能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类等污染。
3、地块周边现存在石(石肯)三村工业区、历史存在奇槎工业园及西南部工业园,与地块距离较近,周边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气存在因大气沉降污染本地块的风险。
4、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电镀作坊,与地块距离较近,其电镀液所含的氰化物、氟化物、铬、锌、镍存在污染本地块的风险。
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潜在关注污染物包括铜、镍、铅、锌、总铬、石油烃C10-C40,潜在关注区域为五金机械厂的废油罐存放区、机械放置加工区及原辅材料放置区;汽修厂废油罐存放区、喷漆房、清洗废水排放区;机电维修、电器维修厂的废油罐存放区及维修区;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厂的回收机加工区、拆解区及废油罐存放区及五金、钢材、润滑油零售店的商品储存区。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范要求,本项目存在潜在污染区域,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辨明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地块开发利用提供科学参考。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主要通过采样分析进行,地块内共布设80个土壤采样点,同时在地块外上游、下游区域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取表层样品分析,监测因子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 45 项必测项目(重金属 7 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27 项以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11 项)和特征污染物:苯、*苯、二*苯(含括在45项内)、总铬、锌及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加测氰化物、氟化物。
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上游布置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监测因子为监测因子为pH值、浊度(浑浊度)、铜、砷、镉、镍、铅、汞、三氯*烷、四氯化碳、萘、苯并[a]芘、苯并[b]荧蒽及特征污染物苯、*苯、二*苯、锌、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
(1)土壤
初步调查进行了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无机物的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得知,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一类筛选值;无须对目标地块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中,除浑浊度检出限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其余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且所在区 (略) 政自来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不作为本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结论
经对地块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地块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各检测项目均不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良好水平。地下水浑浊度指标超标,建议后续发开过程中不利用地下水。在此基础上,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R2)要求,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建设,如在施工时发现有疑似地块污染的情况,应及时停工,进行进一步调查评估工作。一、基础信息
(略) 南海区桂城D3街区地段地块( (略) 场工业区)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村,中心坐标东经113.*°,北纬:23.*°,占地面积为*.82平方米(国家大地2000坐标),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石(石肯)经济联合社。2021年,因地块有新规划,地块内企业已完成搬迁、拆除工作并做好围蔽,待下一步开发利用。
地块周边情况主要以住宅、 (略) 、学校为主,地块北至石(石肯)村村民居住区,南至依云上城居住区, (略) ,西至潘阳城众创小镇(商业区)。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经整理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目前本地块内原有厂房已经全部拆除完毕,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生产材料均已清除。地块内为杂草和空地,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现场植被生长茂盛,地块内除留有厂房拆除留下的建筑废料外,地块部分区域清拆后存在少量油污及少量金属碎屑。
2、地块内的经营营业主要包括:五金机械加工类、汽修类、机电、电器维修、废旧金属回收及零售几大类。其中五金机械加工厂、机电、电器维修厂、废旧金属回收厂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重金属、石油烃类污染,汽修厂喷漆过程可能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类等污染。
3、地块周边现存在石(石肯)三村工业区、历史存在奇槎工业园及西南部工业园,与地块距离较近,周边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气存在因大气沉降污染本地块的风险。
4、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电镀作坊,与地块距离较近,其电镀液所含的氰化物、氟化物、铬、锌、镍存在污染本地块的风险。
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潜在关注污染物包括铜、镍、铅、锌、总铬、石油烃C10-C40,潜在关注区域为五金机械厂的废油罐存放区、机械放置加工区及原辅材料放置区;汽修厂废油罐存放区、喷漆房、清洗废水排放区;机电维修、电器维修厂的废油罐存放区及维修区;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回收厂的回收机加工区、拆解区及废油罐存放区及五金、钢材、润滑油零售店的商品储存区。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范要求,本项目存在潜在污染区域,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辨明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地块开发利用提供科学参考。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主要通过采样分析进行,地块内共布设80个土壤采样点,同时在地块外上游、下游区域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取表层样品分析,监测因子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 45 项必测项目(重金属 7 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27 项以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11 项)和特征污染物:苯、*苯、二*苯(含括在45项内)、总铬、锌及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加测氰化物、氟化物。
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上游布置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监测因子为监测因子为pH值、浊度(浑浊度)、铜、砷、镉、镍、铅、汞、三氯*烷、四氯化碳、萘、苯并[a]芘、苯并[b]荧蒽及特征污染物苯、*苯、二*苯、锌、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
(1)土壤
初步调查进行了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无机物的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得知,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一类筛选值;无须对目标地块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中,除浑浊度检出限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其余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限值。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且所在区 (略) 政自来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不作为本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结论
经对地块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地块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各检测项目均不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良好水平。地下水浑浊度指标超标,建议后续发开过程中不利用地下水。在此基础上,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R2)要求,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建设,如在施工时发现有疑似地块污染的情况,应及时停工,进行进一步调查评估工作。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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