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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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8 17:02:14 发布人:adminhbj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西林吉镇34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省大兴安 (略) 北极镇

北红村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略) 西林吉镇北红村、洛古河村蛋鸡标准化养殖场东侧30m、 (略) 西侧110m空地处。

(略) 北极镇人民政府

黑龙江 (略)

新建1座有机肥生产厂房,内含生产车间、堆肥车间与库房、配电间;总建筑面积为973.18m2;设置1条有机肥生产线,包括菌种活化工段、原料粉碎与混料工段、发酵工段、堆肥工段、筛分与破碎工段、造粒工段,产品规模为年产有机肥500t,年工作200d(4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本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56m3/d、51.2m3/a,依托西侧30m处北红村、洛古河村养殖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其电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经凝结后回用,蒸发耗损的水量定期补充,因此本工程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水环境功能。

2、大气的污染影响

本工程产生废气的环节主要为秸秆粉碎工段、混料工段、发酵工段和成品后续筛分粉碎和造粒工段

(1)秸秆粉碎粉尘

本工程秸秆粉碎粉尘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中系数法计算粉碎、压块造粒工段粉尘排放源强,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工业”系数手册,破碎、筛选、造粒环节颗粒物(粉尘)产污系数均为 6.69×10-4吨/吨原料。

本工程秸秆使用量为180t,秸秆粉碎工段每批次生产时间为6h/批次,年工作时间以60h/a计,颗粒物总产生量0.12t/a;破碎机上方设置集尘装置,通过引风机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为60%,即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72t/a,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48t/a。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粉碎工段有组织颗粒物的产生速率为1.2kg/h,产生浓度为1200mg/m3,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24kg/h,排放浓度为24mg/m3。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2)原料混合粉尘

本工程将处置后的原料与发酵菌投入至混料机进行充分混合,主要为投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中系数法计算该工段粉尘排放源强,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前处理、后处理环节颗粒物(粉尘)产污系数均为0.37kg/t产品。

本工程产品为500t,原料投入混合每批次生产时间为4h/批次,年工作时间以40h/a计,颗粒物总产生量0.185t/a;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引风机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为60%,即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11t/a,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75t/a。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混合机投料工段有组织颗粒物的产生速率为2.75kg/h,产生浓度为2750mg/m3,排放量为0.0022t/a,排放速率为0.055kg/h,排放浓度为55mg/m3。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3)混料及发酵废气

本工程恶臭气体产生源强类比《全国建设项目环境 (略) 》企业自主验收信息公示的《湖南华田 (略) 年产*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类比分析

类比项目从原辅料、生产工艺与污染因子与本工程一致,仅生产规模上为本工程的100倍,因此类比可行。根据《湖南华田 (略) 年产*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中的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NH3的产生系数(取监测最大值)为0.097kg/h,H2S的产生系数(取监测最大值)为0.0013kg/h,该项目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为60%,则100%生产负荷下NH3的产生系数为0.162kg/h,H2S的产生系数为0.0022kg/h。

因此本工程生产时,产生的有组织NH3的产生量为0.*kg/h,H2S的产生量为0.*kg/h;本工程原料混合工序为4h/批次,一次发酵为7d/批次,二次堆肥发酵为10d/批次,年工作时间以4120h/a计,则有组织NH3的产生量为0.0067t/a,H2S的产生量为0.*t/a;无组织NH3的产生量为0.0045t/a,H2S的产生量为0.*t/a。

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送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为80%)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有组织NH3的排放速率为0.*kg/h,排放量为0.*t/a;H2S的排放速率为0.*kg/h,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4)后续处理粉尘(含筛分、粉碎及造粒)

本工程后续处理产生的粉尘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中系数法计算该工段粉尘排放源强,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前处理、后处理环节颗粒物(粉尘)产污系数均为0.37kg/t产品。

本工程产品为500t,原料筛分、粉碎及造粒每批次生产时间为8h/批次,年工作时间以80h/a计,颗粒物总产生量0.185t/a;筛分破碎及造粒设备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引风机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为60%,即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11t/a,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75t/a。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混合机投料工段有组织颗粒物的产生速率为1.375kg/h,产生浓度为1375mg/m3,排放量为0.0022t/a,排放速率为0.0275kg/h,排放浓度为27.5mg/m3。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3、噪声的污染影响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混料机、筛分机、造粒机、翻堆设备、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在75~95dB(A)左右。

4、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环节产生的边料、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空气过滤设备产生的废过滤器、成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以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筛分废料

原料经发酵后进行筛分,将粉碎阶段没有达到目数的物料筛分出来,避免影响后续造粒成型,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筛分环节产生的边料按成品的1%计,即5t/a,该部分筛分边料可作为原料投入下一批次的生产,不外排。

(2)除尘器捕集粉尘

本工程原料粉碎、投料混合、筛分粉碎及造粒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总量为0.49t/a,布袋除尘效率计98%,因此捕集的粉尘量为0.286t/a,该部捕集粉尘可作为原料投入下一批次的生产,不外排。

(3)废活性炭

本工程发酵车间及堆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过滤罐一次最大容量可装5t活性炭,根据其活性炭的使用寿命,本次评价建议按生产周期每200d更换1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5t/a,由设备厂家直接更换后负责转运及处理处置,不在厂内贮存。

(4)废过滤器

本工程发酵过程采用高温好氧工艺,为保证发酵菌种有效发酵,采用1台CTA三级过滤器及1座0.6m3的储气罐用于净化发酵工段所需空气,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参数,CTA三级过滤器的使用寿命约6-12个月,本次评价建议每1年更换1次,废过滤器产生量为0.1t/a,由设备厂家更换后负责转运及处理处置,不在厂内贮存。

(5)废包装袋

本工程在成品废包装环节会有少量包装袋因磨损导致破漏,产生量约0.2t/a,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6)生活垃圾

本工程劳动定员为4人,每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则产生量为2kg/d、0.4t/a,收集后暂存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具体内容及处理处置方式详见表41。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和严格训练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允许上岗操作。操作人员不仅应熟悉掌握正常生产状况下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的操作程序要求,而且应熟练掌握非正常生产状况下的操作程序和要求;检修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检测,保证设备完好;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采用成熟可靠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集中监控、报警和联锁,对重要操作参数进行自动调节。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8 17:02:14 发布人:adminhbj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西林吉镇34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省大兴安 (略) 北极镇

北红村有机肥生产线项目

(略) 西林吉镇北红村、洛古河村蛋鸡标准化养殖场东侧30m、 (略) 西侧110m空地处。

(略) 北极镇人民政府

黑龙江 (略)

新建1座有机肥生产厂房,内含生产车间、堆肥车间与库房、配电间;总建筑面积为973.18m2;设置1条有机肥生产线,包括菌种活化工段、原料粉碎与混料工段、发酵工段、堆肥工段、筛分与破碎工段、造粒工段,产品规模为年产有机肥500t,年工作200d(4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本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56m3/d、51.2m3/a,依托西侧30m处北红村、洛古河村养殖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其电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经凝结后回用,蒸发耗损的水量定期补充,因此本工程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水环境功能。

2、大气的污染影响

本工程产生废气的环节主要为秸秆粉碎工段、混料工段、发酵工段和成品后续筛分粉碎和造粒工段

(1)秸秆粉碎粉尘

本工程秸秆粉碎粉尘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中系数法计算粉碎、压块造粒工段粉尘排放源强,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工业”系数手册,破碎、筛选、造粒环节颗粒物(粉尘)产污系数均为 6.69×10-4吨/吨原料。

本工程秸秆使用量为180t,秸秆粉碎工段每批次生产时间为6h/批次,年工作时间以60h/a计,颗粒物总产生量0.12t/a;破碎机上方设置集尘装置,通过引风机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为60%,即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72t/a,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48t/a。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粉碎工段有组织颗粒物的产生速率为1.2kg/h,产生浓度为1200mg/m3,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24kg/h,排放浓度为24mg/m3。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2)原料混合粉尘

本工程将处置后的原料与发酵菌投入至混料机进行充分混合,主要为投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中系数法计算该工段粉尘排放源强,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前处理、后处理环节颗粒物(粉尘)产污系数均为0.37kg/t产品。

本工程产品为500t,原料投入混合每批次生产时间为4h/批次,年工作时间以40h/a计,颗粒物总产生量0.185t/a;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引风机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为60%,即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11t/a,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75t/a。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混合机投料工段有组织颗粒物的产生速率为2.75kg/h,产生浓度为2750mg/m3,排放量为0.0022t/a,排放速率为0.055kg/h,排放浓度为55mg/m3。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3)混料及发酵废气

本工程恶臭气体产生源强类比《全国建设项目环境 (略) 》企业自主验收信息公示的《湖南华田 (略) 年产*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类比分析

类比项目从原辅料、生产工艺与污染因子与本工程一致,仅生产规模上为本工程的100倍,因此类比可行。根据《湖南华田 (略) 年产*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中的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NH3的产生系数(取监测最大值)为0.097kg/h,H2S的产生系数(取监测最大值)为0.0013kg/h,该项目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为60%,则100%生产负荷下NH3的产生系数为0.162kg/h,H2S的产生系数为0.0022kg/h。

因此本工程生产时,产生的有组织NH3的产生量为0.*kg/h,H2S的产生量为0.*kg/h;本工程原料混合工序为4h/批次,一次发酵为7d/批次,二次堆肥发酵为10d/批次,年工作时间以4120h/a计,则有组织NH3的产生量为0.0067t/a,H2S的产生量为0.*t/a;无组织NH3的产生量为0.0045t/a,H2S的产生量为0.*t/a。

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送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为80%)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有组织NH3的排放速率为0.*kg/h,排放量为0.*t/a;H2S的排放速率为0.*kg/h,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4)后续处理粉尘(含筛分、粉碎及造粒)

本工程后续处理产生的粉尘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中系数法计算该工段粉尘排放源强,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及微生物肥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前处理、后处理环节颗粒物(粉尘)产污系数均为0.37kg/t产品。

本工程产品为500t,原料筛分、粉碎及造粒每批次生产时间为8h/批次,年工作时间以80h/a计,颗粒物总产生量0.185t/a;筛分破碎及造粒设备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引风机将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为60%,即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11t/a,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75t/a。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量设计为1000m3/h。因此混合机投料工段有组织颗粒物的产生速率为1.375kg/h,产生浓度为1375mg/m3,排放量为0.0022t/a,排放速率为0.0275kg/h,排放浓度为27.5mg/m3。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3、噪声的污染影响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混料机、筛分机、造粒机、翻堆设备、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在75~95dB(A)左右。

4、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环节产生的边料、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空气过滤设备产生的废过滤器、成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以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筛分废料

原料经发酵后进行筛分,将粉碎阶段没有达到目数的物料筛分出来,避免影响后续造粒成型,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筛分环节产生的边料按成品的1%计,即5t/a,该部分筛分边料可作为原料投入下一批次的生产,不外排。

(2)除尘器捕集粉尘

本工程原料粉碎、投料混合、筛分粉碎及造粒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总量为0.49t/a,布袋除尘效率计98%,因此捕集的粉尘量为0.286t/a,该部捕集粉尘可作为原料投入下一批次的生产,不外排。

(3)废活性炭

本工程发酵车间及堆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过滤罐一次最大容量可装5t活性炭,根据其活性炭的使用寿命,本次评价建议按生产周期每200d更换1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5t/a,由设备厂家直接更换后负责转运及处理处置,不在厂内贮存。

(4)废过滤器

本工程发酵过程采用高温好氧工艺,为保证发酵菌种有效发酵,采用1台CTA三级过滤器及1座0.6m3的储气罐用于净化发酵工段所需空气,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参数,CTA三级过滤器的使用寿命约6-12个月,本次评价建议每1年更换1次,废过滤器产生量为0.1t/a,由设备厂家更换后负责转运及处理处置,不在厂内贮存。

(5)废包装袋

本工程在成品废包装环节会有少量包装袋因磨损导致破漏,产生量约0.2t/a,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6)生活垃圾

本工程劳动定员为4人,每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则产生量为2kg/d、0.4t/a,收集后暂存厂内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具体内容及处理处置方式详见表41。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和严格训练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允许上岗操作。操作人员不仅应熟悉掌握正常生产状况下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的操作程序要求,而且应熟练掌握非正常生产状况下的操作程序和要求;检修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检测,保证设备完好;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采用成熟可靠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集中监控、报警和联锁,对重要操作参数进行自动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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