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城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信息公示
饶河县城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信息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饶河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更换表前阀、燃气表、切断阀、报警器、自闭阀、胶管共计5262套; (略) 架空管道12.6288公里、庭院埋地管道3.1572公里、立厅管道15.786公里、表前燃气管21.048公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陷保修等。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3日-2022年12月31日,共90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工程费*元,设计费*元。(此金额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金额,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3家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设计负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设计、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连续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 (略) 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投标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6投标人拟派项目其他人员必须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项工作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及设计、施工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略) 站(http://**.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不得在“黑 (略) (略) ”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4.4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及设计、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 (略) (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6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0时00分至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黑龙 (略) (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 (略) ”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 (略)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 (略) ,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标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饶河县饶河镇和平街10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 (略) 76-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8.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饶河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更换表前阀、燃气表、切断阀、报警器、自闭阀、胶管共计5262套; (略) 架空管道12.6288公里、庭院埋地管道3.1572公里、立厅管道15.786公里、表前燃气管21.048公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陷保修等。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3日-2022年12月31日,共90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工程费*元,设计费*元。(此金额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金额,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3家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设计负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设计、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连续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 (略) 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投标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6投标人拟派项目其他人员必须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项工作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及设计、施工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略) 站(http://**.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不得在“黑 (略) (略) ”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4.4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及设计、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 (略) (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6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0时00分至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黑龙 (略) (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 (略) ”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 (略)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 (略) ,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
招标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饶河县饶河镇和平街10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 (略) 76-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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