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项目概况: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厂区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m2,拆除现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改良型氧化沟、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出水计量井、配电中心、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加药间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计和建设)。杨村镇污水处理厂远期2030年设计规模为 1.*m3/d,拟分期实施。其中近期2023年按0.*m3/d实施,远期再新增二期处理设施,扩建至1.*m3/d。除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 设计和建设。
2020年3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略) 工程建设 (略) 为项目监理单位,中国铁 (略) 实施项目施工,项目于2021年10月竣工,2022年10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后委托进行验收监测,于2022年07月28日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2022年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朱冠英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陈绍辉
建设单位: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编制单位:广东 (略)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编:* | 邮编:* |
地址:博罗县杨村大道91号 | 地址: (略) 东城 (略) 牛山创富工业园4楼 |
目录
表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说明结论、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的通知
附件3: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60次[2019]11号)(关于同意本项目调整为EPC建设模式及增加投资规模的意见)
附件6、项目验收监测时生产工况证明(2022年6月8、9、11、12日处理水量报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名称 |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地点 | 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补办 迁建 | ||||||||||||||||||||||||||||||||||||
主要产品名称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 ||||||||||||||||||||||||||||||||||||
设计处理能力 | 处理生活污水0.*m3/d | ||||||||||||||||||||||||||||||||||||
实际处理能力 | 处理生活污水0.*m3/d | ||||||||||||||||||||||||||||||||||||
设计时间 | 2020年3月 | 开工时间 | 2020年8月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略) | ||||||||||||||||||||||||||||||||||
投入试运行时间 | 2021年10月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 2022年06月09日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写单位 | (略) (略)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 | 2019年10月 | ||||||||||||||||||||||||||||||||||
投资总概算 | 3531.*元 | 环保投资 总概算 | 3531.*元 | 比例 | 100% | ||||||||||||||||||||||||||||||||
实际总投资 | 3531.*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3531.*元 | 比例 | 100% | ||||||||||||||||||||||||||||||||
1、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 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5、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 6、《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7、 (略) (略)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 8、《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 | ||||||||||||||||||||||||||||||||||||
2、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 1、项目处理后的污水参考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详见下表: 表1-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单位:mg/L)
2、项目无组织废气参考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详见下表: 表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单位:mg/ m3)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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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范围 | 本次验收范围为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主体建设内容以及关于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尾水提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的竣工环保验收。 |
一、工程建设内容 1、提标改造前工程概况: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工程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设计年处理生活污水约*吨(约0.*m3/d),处理工艺为:收集污水→格栅井及提升泵房→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垂直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管式紫外消毒→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该设施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原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取得博罗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审批文号:博环建[2011]462号,原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由博罗县杨村镇杨净 (略) 负责运营和管理。 2、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审批概况: 根据《 (略)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31号),国家、省政府均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根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要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博罗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15次会议[2017]15号、十六届60次[2019]11号),同意包括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的博罗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建设模式调整为EPC模式,由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2019年10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略) 编制了《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根据博罗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博府发改[2019]211号,详见附件1),同意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博环函[2019]314号,详见附件2),提标升级改造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尾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格者,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60次[2019]11号),同意本项目调整为EPC建设模式及增加投资规模,详见附件3。 3、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近期设计处理生活污水规模与现状规划保持一致,即0.*m3/d,厂区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m2,规划工程投资3531.*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改良型氧化沟、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出水计量井、配电中心、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加药间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计和建设)。杨村镇污水处理厂远期2030年设计规模为 1.*m3/d,拟分期实施。其中近期2023年按0.*m3/d实施,远期再新增二期处理设施,扩建至1.*m3/d。除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 设计和建设。 2020年3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略) 工程建设 (略) 为项目监理单位,中国铁 (略) 实施项目施工,项目于2021年10月竣工,2022年10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4,同时投入试运行。 项目现有员工8人,中控班为三班制,每班均为8小时/天,年工作时间365天,均在项目内食宿。 项目纳污范围及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表2-1 项目工程一览表
3、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一览表 表2-2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备注:拆除现有垂直流人工湿地和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格栅井及泵房、 水解酸化池,在现有用地上新建构筑物,其中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1.*m3/d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建设。 表2-3项目主要工艺设备一览表
3、项目设计进出水水质 表2-4项目主要进出水水质表
4、主要原辅材料 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5、主要能源消耗 5.1、根据项目职员数量及各建筑面积,项目用水量如下表。 表2-6项目能源消耗
5.2、本项目的主要用电设备有格栅除污机、搅拌设备、曝气设备、潜水排污泵、皮带传输机等。年用电总量为 90.71 万千瓦时。 6、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项目总用水量约7197.8t/a,污水处理厂主要用水点为生活用水 (略) 浇洒水等, (略) 浇洒水和生 (略) 政自来水。项目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现在污水设施处理后排放。 7、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及核实实际建设内容,以及对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该项目无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1、主要工艺流程: 图3-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说明: 生活污水首先经过粗格栅机去除大块固体杂物和漂浮物后由潜污水泵提升至细格栅及沉砂池,通过细格栅进一步大颗粒悬浮物、漂浮物,进而通过沉砂池去除砂粒;再经过氧化沟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营养盐,然后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之后进入深度处理磁混凝沉淀池,进一步过滤去除污水中的COD、BOD、SS和总磷,最后进入接触消毒池消毒后达标排放。提升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指标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在生物脱氮除磷工艺中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方案,工艺的优势:传统的氧化沟不具备脱氮除磷功能,改良型氧化沟设置厌氧池,用于生物除磷,前置反硝化区,利用沟型的特点和水力设计形成自然回流,实现强化的生物脱氮,实现最简单的同步除磷脱氮工艺;在污水深度处理过滤工艺比选中采用了“磁混凝沉淀池”工艺,选择该工艺的优势:整个工艺的停留时间很短,因此对包括TP 在内的大部分污染物,出现反溶解过程的机率非常小,另外系统中投加的磁粉和絮凝剂对细菌、病毒、油及多种微小粒子都有很好的吸附作用,因此对该类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比传统工艺要好;在污泥处理工艺比选中采用了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它的优势是可以节能、降低投资,泥饼含水率相对较低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剩余污泥由剩余污泥泵抽升至储泥池后,再泵入污泥浓缩脱水机进行浓缩和脱水,脱水后的泥饼外运。 |
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原有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工作生活污水,原有项目废水经厂 (略) 统一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市政污水一起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格者后排放。 (2)废气 原有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废气主要是 H2S、NH3、恶臭、发生源主要是集水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和格栅等处,原有项目合理布置设施,将设施设置在远离居民侧,做好间隔绿化,废气排放满足《城镇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噪声 原有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水提升泵房及鼓风机房,采取隔声、减振、封闭等消声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原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污泥、格栅渣及少量的生活垃圾。污 (略) (略) 收集处理。格珊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本项目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①废水 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来自:基础施工中泥浆水、雨水冲刷开挖土方水、建材冲洗水、车辆出入冲洗水等生产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污染物;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清洗(以石油类和洗涤剂为主),施工期通过修建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过项目内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收集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拆除中最先拆除垂直流人工湿地和表面流人工湿地,保留格栅井及泵房、水解酸化池及潜流人工湿地,敷设 D426x9 临时排水管道将污水从水解酸化池排至潜流湿地,达到污水厂提标升级期间的污水临时处理效果。施工期间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气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施工及车辆在运输物料过程中的扬尘及来源于各类燃油机械车辆行驶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间对车 (略) 面、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推放的物料进行覆盖,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围挡式施工等,根据同类施工工程经验,施工机械产生废气产生量少,排放点分散,其排放时间有限,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在确保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明显。 ③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得当降噪的措施,调整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弃渣主要是管道铺设、构筑物开挖基础过程中清理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主要发生在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治理工程挖方量与回填量基本是持平的,因此弃土问题不会影响周围环境,在施工中,加强弃土弃渣的管理,防止其流失破坏周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①废水 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近期项目处理规模与原项目审批建设规模相符,主要提升生活污水尾水排放水质。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是处理后的尾水和厂内自身排放的污水。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主要来源于服务片区杨村镇老镇区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来自居民和公共建筑设施(宾馆、餐厅、商店、学校、机关等),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无机磷等。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粗格栅+细格栅+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进行处理,对外界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运营期间,项目办公生活污水通过厂 (略) 统一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市政污水一起经处理后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尾水排至南蛇沥,最终汇入公庄河。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工程建成运转后,每天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保护周围地区的环境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项目水污染物治理情况见下表4-1、污水检测点位见图4-1。 表4-1 废水污染物治理情况
注:“★”为废水监测点位 图 4-1污水监测点位 ②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绿化、污泥及时清理、定时清洗设备等措施后,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本项目提标改造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转蝶曝气机、螺旋输送机、带式浓 缩脱水一体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优质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降噪和安装减震垫片等措施,噪声经过处理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噪声治理情况见下表4-2。废气和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4-2。 表3-2噪声治理情况
图4-2废气和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 ④固体废物 提标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格栅渣、沉砂、员工生活垃圾及脱水后的污泥,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格栅渣、沉砂及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过脱水后的污 (略) (略) 处理处置,详见附件5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合同。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后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一、结论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结论 随着杨村镇的经济快速发展,杨村镇内居民生活污水、工厂废水也随着大量增加,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的弊端迅速突显,同时出水标准不够高,将影响杨村镇乃至东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并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3531.*元,其中:工程费用290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8.*元,基本预备费166.*元,建设期利息不计,流动资金暂按*元计算。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杨村镇的污水处理效率困境,同时改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土地开发利用, (略) 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因此,本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并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紧迫的,建议尽快实施。 2、项目初步设计说明结论 本报告通过对污水处理厂工艺进行比选,从工程设计、技术经济等方面对本工程进行论证,认为本工程是必要且可行的。结论如下: (1)本工程近期建设规模为0.5 万m3/d,远期规模为1.*m3/d。 (2)污水处理厂最终出水水质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的要求。 (3)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3517.42 万元。其中:工程费 2852.6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54.41 万元;预备费 165.35 万元;流动资金 45 万元。 (4)实施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作为现阶段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措施,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二、建议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建议 (1)业主单位抓紧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及工程设计工作。为确保项目下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项目统筹计划和直辖管理。 (2)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在建设过程中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3)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把握好每个环节,严格加强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等管理工作。 (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处理好项目的内部和外部关系的协调性,争取相关政府部门、水电气部门、交通部门等单位的支持,使项目顺利进行,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建设目标。 (5)在工程建设中应多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论证、设计、施工要紧密配合,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比较、论证。在设计和施工中,吸取其他项目的建设经验,采用合理、可行、有效的技术手段,确保工程万无一失。 2、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建议 (1)建议施工期间做好施工组织及施工围挡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及环境的影响。 (2)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摸查,通过加大镇区污水接户管管道铺设 范围、村民自建房的生活排水改造,同时完善村 (略) 的雨污水分离,减少雨水进入污水管道,使得村镇污水能够排水新 (略) ,且管内水质水量相对稳定,从而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3)项目建设后,相关部门需加强维护管理,定期 (略) 系统进行检修和清通,才能保证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4)建议尽快与规划、国土以及地方政府协调,落实设计管位等问题。 (5)排污管道的设计与地质勘察资料息息相关,建议尽快实施下一阶段的勘察工作。 三、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为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提标后杨村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同意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工艺变更及增加投资(项目编码:2018-*-46-01-*),项目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纳污范围为杨村镇老镇区。 2、修编后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近期规模0.*m3/d;远期规模为1.*m3/d,厂区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2m2。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改良型氧化沟、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出水计量井、配电中心、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加药间以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按近期0.*m3/d设计和建设)。投资总额为3531.*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4、项目招标核准事宜见附表(博发改核﹝2019﹞53号)。此复 附件: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项目总估算表》。 根据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博府发改﹝2019﹞211号),2019年11月20日。 |
一、监测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的选择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1。 表6-1 监测分析方法
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可靠性、准确性,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质量保证的要求,对监测的全过程(布点、采样、样品贮存、试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2.1、验收监测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 2.2、监测采样和分析人员持证上岗。 2.3、合理规范设施监测点位、确定监测因子与频次,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2.4、采样人员严格遵照采样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工作,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2.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用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6、采样分析及分析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 2.7、监测数据和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
一、废水 项目废水检测情况见下表7-1。 表7-1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二、废气 项目废气检测情况见下表7-2。 表7-2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情况见下表7-3。 表7-3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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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营,工况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生产工况一览表见表8-1。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记录文件详见附件6,项目现场设施相片及现场检测相片详见附件7、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X*)详见附件8。 表8-1 项目生产工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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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表8-2污水检测结果
2、废气 2.1、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 表8-3 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臭气浓度为无量纲
2.2厂内无组织废气 表8-4厂内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注明除外)
3、噪声 表8-4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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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项目安排专门的设施运维管理人员,设立专岗进行环保资料管理、设备设施检修、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和配套设施保洁巡查,营运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2、环保设施投资、运行及维护情况 项目总投资3531.*元。主要环保设施有改良型氧化沟、污泥机械脱水系统、紫外消毒系统等,建设单位安排专门的设施运营和管理人员对上述环保设施定期维护,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3、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使用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营,工况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4、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落实厂区内及厂界外绿化,起到滞尘除臭降噪的作用。 5、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项目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频率由管理部门确定。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见表9-1。 表9-1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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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达标情况: 广东 (略) 于2022年06月08日~2022年06月09日、2022年06月11日~2022年06月12日对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结果表明: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项目无组织废气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要求和博罗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环保意见的要求,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无重大变更,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的通知
附件5、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理合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 建设性质 | □新建t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N23.*° E114.*° | |||||||||||||
设计生产能力 | 日处理量0.*m3;年处理量约为* m3 | 实际生产能力 | 日处理量0.*m3;年处理量约为* m3 | 环评(可研)单位 | (略) (略) | |||||||||||||
环评(可研)文件审批机关 | 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审批文号 | 博府发改【2019】211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 | |||||||||||||
开工日期 | 2020年6月 | 竣工日期 | 2021.10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1/10/25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中国铁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55LXD59W001R | |||||||||||||
验收单位 |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广东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60.6%、41.1%、55.5%、52.552.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531.81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531.81 | 所占比例(%) | 100%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31.81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531.81 | 所占比例(%) | 100%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 | 噪声治理(万元) | ——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8760h | |||||||||||||
运营单位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监测时间 | 2022.06.08-09、2022.06.11-12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180 | —— | —— | 180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19.5 | 40 | —— | —— | —— | 73 | —— | —— | 73 | —— | —— | ||||||
氨氮 | —— | 0.259 | 5 | —— | —— | —— | 9 | —— | —— | 9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
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项目环保文件等要求。广东 (略) 编制了《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
2022年7月28日,由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统筹单位)、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设计单位)、 (略) 工程建设 (略) (监理单位)、中国铁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近期规模为0.*m3/d,远期规模为1.*m3/d,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2m2,总投资3531.*元。本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1座、改良型氧化沟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1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紫外消毒渠1座、出水计量井1座、配电中心1座、贮泥池2座、污泥浓缩脱水间1座、综合楼1座,加药间1座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计建设)。项目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提标升级改造后集污范围不变,污水处理规模不变,仍为0.*m3/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设计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略) 编制了《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并于2019年10月10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博环函〔2019〕 413号)和博罗县发展改革局的《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博府发改〔2019〕21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三)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对原有人工湿地进行拆除改造,加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1座、改良型氧化沟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1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紫外消毒渠1座、出水计量井1座、配电中心1座、贮泥池2座、污泥浓缩脱水间1座、加药间1座等。项目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与立项批复文件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
1、废水
项目处理外排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工程尾水,处理规模为0.*m3/d,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尾水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南蛇沥后排入公庄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绿化、污泥及时清理、定时清洗设备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风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格栅渣、沉砂、污泥和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格栅渣、沉砂及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过脱水 (略) (略) 处理处置。
5、其他保护设施
项目废水排放口已规范设置,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器,监 (略) 系统已落实到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营,工况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一)废水
根据检测报告(编号:YX* )的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尾水中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
根据检测报告(编号:YX* )的检测结果表明,厂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厂区*烷最高体积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三)噪声
根据检测报告(YX* )的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格栅渣、沉砂及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过脱水后的污 (略) (略) 处理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验收结论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等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根据现场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落实了环保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尾水事故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3、做好相应台账管理。
验收工作组: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公示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6日
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及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为电话或信函、邮件。
联系人:邓彩欣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项目概况: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厂区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m2,拆除现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改良型氧化沟、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出水计量井、配电中心、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加药间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计和建设)。杨村镇污水处理厂远期2030年设计规模为 1.*m3/d,拟分期实施。其中近期2023年按0.*m3/d实施,远期再新增二期处理设施,扩建至1.*m3/d。除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 设计和建设。
2020年3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略) 工程建设 (略) 为项目监理单位,中国铁 (略) 实施项目施工,项目于2021年10月竣工,2022年10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正常后委托进行验收监测,于2022年07月28日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2022年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朱冠英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陈绍辉
建设单位: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编制单位:广东 (略)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编:* | 邮编:* |
地址:博罗县杨村大道91号 | 地址: (略) 东城 (略) 牛山创富工业园4楼 |
目录
表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说明结论、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的通知
附件3: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60次[2019]11号)(关于同意本项目调整为EPC建设模式及增加投资规模的意见)
附件6、项目验收监测时生产工况证明(2022年6月8、9、11、12日处理水量报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名称 |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地点 | 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补办 迁建 | ||||||||||||||||||||||||||||||||||||
主要产品名称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 ||||||||||||||||||||||||||||||||||||
设计处理能力 | 处理生活污水0.*m3/d | ||||||||||||||||||||||||||||||||||||
实际处理能力 | 处理生活污水0.*m3/d | ||||||||||||||||||||||||||||||||||||
设计时间 | 2020年3月 | 开工时间 | 2020年8月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略) | ||||||||||||||||||||||||||||||||||
投入试运行时间 | 2021年10月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 2022年06月09日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写单位 | (略) (略)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 | 2019年10月 | ||||||||||||||||||||||||||||||||||
投资总概算 | 3531.*元 | 环保投资 总概算 | 3531.*元 | 比例 | 100% | ||||||||||||||||||||||||||||||||
实际总投资 | 3531.*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3531.*元 | 比例 | 100% | ||||||||||||||||||||||||||||||||
1、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 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5、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5﹞11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 6、《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7、 (略) (略)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 8、《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 | ||||||||||||||||||||||||||||||||||||
2、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 1、项目处理后的污水参考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详见下表: 表1-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单位:mg/L)
2、项目无组织废气参考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详见下表: 表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单位:mg/ m3)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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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范围 | 本次验收范围为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主体建设内容以及关于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尾水提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的竣工环保验收。 |
一、工程建设内容 1、提标改造前工程概况: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工程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设计年处理生活污水约*吨(约0.*m3/d),处理工艺为:收集污水→格栅井及提升泵房→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垂直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管式紫外消毒→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该设施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原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取得博罗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审批文号:博环建[2011]462号,原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由博罗县杨村镇杨净 (略) 负责运营和管理。 2、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审批概况: 根据《 (略)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31号),国家、省政府均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根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要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博罗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15次会议[2017]15号、十六届60次[2019]11号),同意包括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的博罗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建设模式调整为EPC模式,由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2019年10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略) 编制了《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根据博罗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博府发改[2019]211号,详见附件1),同意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博环函[2019]314号,详见附件2),提标升级改造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尾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格者,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60次[2019]11号),同意本项目调整为EPC建设模式及增加投资规模,详见附件3。 3、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近期设计处理生活污水规模与现状规划保持一致,即0.*m3/d,厂区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m2,规划工程投资3531.*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改良型氧化沟、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出水计量井、配电中心、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加药间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计和建设)。杨村镇污水处理厂远期2030年设计规模为 1.*m3/d,拟分期实施。其中近期2023年按0.*m3/d实施,远期再新增二期处理设施,扩建至1.*m3/d。除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 设计和建设。 2020年3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略) 工程建设 (略) 为项目监理单位,中国铁 (略) 实施项目施工,项目于2021年10月竣工,2022年10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4,同时投入试运行。 项目现有员工8人,中控班为三班制,每班均为8小时/天,年工作时间365天,均在项目内食宿。 项目纳污范围及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表2-1 项目工程一览表
3、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一览表 表2-2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备注:拆除现有垂直流人工湿地和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格栅井及泵房、 水解酸化池,在现有用地上新建构筑物,其中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1.*m3/d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建设。 表2-3项目主要工艺设备一览表
3、项目设计进出水水质 表2-4项目主要进出水水质表
4、主要原辅材料 表2-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5、主要能源消耗 5.1、根据项目职员数量及各建筑面积,项目用水量如下表。 表2-6项目能源消耗
5.2、本项目的主要用电设备有格栅除污机、搅拌设备、曝气设备、潜水排污泵、皮带传输机等。年用电总量为 90.71 万千瓦时。 6、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项目总用水量约7197.8t/a,污水处理厂主要用水点为生活用水 (略) 浇洒水等, (略) 浇洒水和生 (略) 政自来水。项目职工办公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现在污水设施处理后排放。 7、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及核实实际建设内容,以及对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该项目无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1、主要工艺流程: 图3-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说明: 生活污水首先经过粗格栅机去除大块固体杂物和漂浮物后由潜污水泵提升至细格栅及沉砂池,通过细格栅进一步大颗粒悬浮物、漂浮物,进而通过沉砂池去除砂粒;再经过氧化沟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营养盐,然后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之后进入深度处理磁混凝沉淀池,进一步过滤去除污水中的COD、BOD、SS和总磷,最后进入接触消毒池消毒后达标排放。提升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指标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在生物脱氮除磷工艺中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方案,工艺的优势:传统的氧化沟不具备脱氮除磷功能,改良型氧化沟设置厌氧池,用于生物除磷,前置反硝化区,利用沟型的特点和水力设计形成自然回流,实现强化的生物脱氮,实现最简单的同步除磷脱氮工艺;在污水深度处理过滤工艺比选中采用了“磁混凝沉淀池”工艺,选择该工艺的优势:整个工艺的停留时间很短,因此对包括TP 在内的大部分污染物,出现反溶解过程的机率非常小,另外系统中投加的磁粉和絮凝剂对细菌、病毒、油及多种微小粒子都有很好的吸附作用,因此对该类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比传统工艺要好;在污泥处理工艺比选中采用了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它的优势是可以节能、降低投资,泥饼含水率相对较低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剩余污泥由剩余污泥泵抽升至储泥池后,再泵入污泥浓缩脱水机进行浓缩和脱水,脱水后的泥饼外运。 |
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原有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工作生活污水,原有项目废水经厂 (略) 统一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市政污水一起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格者后排放。 (2)废气 原有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废气主要是 H2S、NH3、恶臭、发生源主要是集水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和格栅等处,原有项目合理布置设施,将设施设置在远离居民侧,做好间隔绿化,废气排放满足《城镇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噪声 原有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水提升泵房及鼓风机房,采取隔声、减振、封闭等消声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原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污泥、格栅渣及少量的生活垃圾。污 (略) (略) 收集处理。格珊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本项目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①废水 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来自:基础施工中泥浆水、雨水冲刷开挖土方水、建材冲洗水、车辆出入冲洗水等生产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污染物;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清洗(以石油类和洗涤剂为主),施工期通过修建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过项目内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收集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拆除中最先拆除垂直流人工湿地和表面流人工湿地,保留格栅井及泵房、水解酸化池及潜流人工湿地,敷设 D426x9 临时排水管道将污水从水解酸化池排至潜流湿地,达到污水厂提标升级期间的污水临时处理效果。施工期间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气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施工及车辆在运输物料过程中的扬尘及来源于各类燃油机械车辆行驶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间对车 (略) 面、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推放的物料进行覆盖,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围挡式施工等,根据同类施工工程经验,施工机械产生废气产生量少,排放点分散,其排放时间有限,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在确保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明显。 ③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得当降噪的措施,调整施工时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弃渣主要是管道铺设、构筑物开挖基础过程中清理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主要发生在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治理工程挖方量与回填量基本是持平的,因此弃土问题不会影响周围环境,在施工中,加强弃土弃渣的管理,防止其流失破坏周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①废水 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近期项目处理规模与原项目审批建设规模相符,主要提升生活污水尾水排放水质。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是处理后的尾水和厂内自身排放的污水。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主要来源于服务片区杨村镇老镇区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来自居民和公共建筑设施(宾馆、餐厅、商店、学校、机关等),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无机磷等。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粗格栅+细格栅+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进行处理,对外界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运营期间,项目办公生活污水通过厂 (略) 统一收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市政污水一起经处理后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尾水排至南蛇沥,最终汇入公庄河。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工程建成运转后,每天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保护周围地区的环境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项目水污染物治理情况见下表4-1、污水检测点位见图4-1。 表4-1 废水污染物治理情况
注:“★”为废水监测点位 图 4-1污水监测点位 ②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绿化、污泥及时清理、定时清洗设备等措施后,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本项目提标改造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转蝶曝气机、螺旋输送机、带式浓 缩脱水一体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优质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降噪和安装减震垫片等措施,噪声经过处理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噪声治理情况见下表4-2。废气和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4-2。 表3-2噪声治理情况
图4-2废气和噪声监测点位布置图 ④固体废物 提标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弃物为格栅渣、沉砂、员工生活垃圾及脱水后的污泥,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格栅渣、沉砂及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过脱水后的污 (略) (略) 处理处置,详见附件5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合同。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后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一、结论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结论 随着杨村镇的经济快速发展,杨村镇内居民生活污水、工厂废水也随着大量增加,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的弊端迅速突显,同时出水标准不够高,将影响杨村镇乃至东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并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3531.*元,其中:工程费用290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8.*元,基本预备费166.*元,建设期利息不计,流动资金暂按*元计算。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杨村镇的污水处理效率困境,同时改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土地开发利用, (略) 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因此,本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并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紧迫的,建议尽快实施。 2、项目初步设计说明结论 本报告通过对污水处理厂工艺进行比选,从工程设计、技术经济等方面对本工程进行论证,认为本工程是必要且可行的。结论如下: (1)本工程近期建设规模为0.5 万m3/d,远期规模为1.*m3/d。 (2)污水处理厂最终出水水质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的要求。 (3)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3517.42 万元。其中:工程费 2852.6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54.41 万元;预备费 165.35 万元;流动资金 45 万元。 (4)实施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作为现阶段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措施,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二、建议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建议 (1)业主单位抓紧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及工程设计工作。为确保项目下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项目统筹计划和直辖管理。 (2)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在建设过程中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3)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把握好每个环节,严格加强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等管理工作。 (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处理好项目的内部和外部关系的协调性,争取相关政府部门、水电气部门、交通部门等单位的支持,使项目顺利进行,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建设目标。 (5)在工程建设中应多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有关论证、设计、施工要紧密配合,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比较、论证。在设计和施工中,吸取其他项目的建设经验,采用合理、可行、有效的技术手段,确保工程万无一失。 2、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建议 (1)建议施工期间做好施工组织及施工围挡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及环境的影响。 (2)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摸查,通过加大镇区污水接户管管道铺设 范围、村民自建房的生活排水改造,同时完善村 (略) 的雨污水分离,减少雨水进入污水管道,使得村镇污水能够排水新 (略) ,且管内水质水量相对稳定,从而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3)项目建设后,相关部门需加强维护管理,定期 (略) 系统进行检修和清通,才能保证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4)建议尽快与规划、国土以及地方政府协调,落实设计管位等问题。 (5)排污管道的设计与地质勘察资料息息相关,建议尽快实施下一阶段的勘察工作。 三、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为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提标后杨村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同意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工艺变更及增加投资(项目编码:2018-*-46-01-*),项目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纳污范围为杨村镇老镇区。 2、修编后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近期规模0.*m3/d;远期规模为1.*m3/d,厂区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2m2。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改良型氧化沟、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渠、出水计量井、配电中心、贮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综合楼、加药间以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按近期0.*m3/d设计和建设)。投资总额为3531.*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4、项目招标核准事宜见附表(博发改核﹝2019﹞53号)。此复 附件: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项目总估算表》。 根据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博府发改﹝2019﹞211号),2019年11月20日。 |
一、监测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的选择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1。 表6-1 监测分析方法
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可靠性、准确性,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质量保证的要求,对监测的全过程(布点、采样、样品贮存、试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2.1、验收监测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 2.2、监测采样和分析人员持证上岗。 2.3、合理规范设施监测点位、确定监测因子与频次,保证验收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2.4、采样人员严格遵照采样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工作,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2.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用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6、采样分析及分析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 2.7、监测数据和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
一、废水 项目废水检测情况见下表7-1。 表7-1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二、废气 项目废气检测情况见下表7-2。 表7-2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情况见下表7-3。 表7-3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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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营,工况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生产工况一览表见表8-1。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记录文件详见附件6,项目现场设施相片及现场检测相片详见附件7、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X*)详见附件8。 表8-1 项目生产工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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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表8-2污水检测结果
2、废气 2.1、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 表8-3 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臭气浓度为无量纲
2.2厂内无组织废气 表8-4厂内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注明除外)
3、噪声 表8-4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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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项目安排专门的设施运维管理人员,设立专岗进行环保资料管理、设备设施检修、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和配套设施保洁巡查,营运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2、环保设施投资、运行及维护情况 项目总投资3531.*元。主要环保设施有改良型氧化沟、污泥机械脱水系统、紫外消毒系统等,建设单位安排专门的设施运营和管理人员对上述环保设施定期维护,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3、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使用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营,工况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4、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落实厂区内及厂界外绿化,起到滞尘除臭降噪的作用。 5、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项目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频率由管理部门确定。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见表9-1。 表9-1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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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达标情况: 广东 (略) 于2022年06月08日~2022年06月09日、2022年06月11日~2022年06月12日对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结果表明: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项目无组织废气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要求和博罗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环保意见的要求,建设内容与审批内容无重大变更,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的通知
附件5、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理合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 建设性质 | □新建t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N23.*° E114.*° | |||||||||||||
设计生产能力 | 日处理量0.*m3;年处理量约为* m3 | 实际生产能力 | 日处理量0.*m3;年处理量约为* m3 | 环评(可研)单位 | (略) (略) | |||||||||||||
环评(可研)文件审批机关 | 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审批文号 | 博府发改【2019】211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 | |||||||||||||
开工日期 | 2020年6月 | 竣工日期 | 2021.10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21/10/25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中国铁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55LXD59W001R | |||||||||||||
验收单位 |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广东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60.6%、41.1%、55.5%、52.552.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531.81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531.81 | 所占比例(%) | 100%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31.81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531.81 | 所占比例(%) | 100%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 | 噪声治理(万元) | ——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8760h | |||||||||||||
运营单位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监测时间 | 2022.06.08-09、2022.06.11-12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180 | —— | —— | 180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19.5 | 40 | —— | —— | —— | 73 | —— | —— | 73 | —— | —— | ||||||
氨氮 | —— | 0.259 | 5 | —— | —— | —— | 9 | —— | —— | 9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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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
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项目环保文件等要求。广东 (略) 编制了《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
2022年7月28日,由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统筹单位)、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设计单位)、 (略) 工程建设 (略) (监理单位)、中国铁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博罗县杨村镇李村村杨村生产队小组,近期规模为0.*m3/d,远期规模为1.*m3/d,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3326.2m2,总投资3531.*元。本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人工湿地,改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1座、改良型氧化沟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1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紫外消毒渠1座、出水计量井1座、配电中心1座、贮泥池2座、污泥浓缩脱水间1座、综合楼1座,加药间1座及相应的围墙、 (略) 等配套工程(除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楼、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和变配电间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他构建筑物均按近期0.*m3/d设计建设)。项目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提标升级改造后集污范围不变,污水处理规模不变,仍为0.*m3/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设计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 (略) (略) 编制了《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并于2019年10月10 (略) 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关于对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的环保意见》(博环函〔2019〕 413号)和博罗县发展改革局的《关于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次修编)的批复》(博府发改〔2019〕21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三)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对原有人工湿地进行拆除改造,加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合建)1座、改良型氧化沟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1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紫外消毒渠1座、出水计量井1座、配电中心1座、贮泥池2座、污泥浓缩脱水间1座、加药间1座等。项目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与立项批复文件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
1、废水
项目处理外排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工程尾水,处理规模为0.*m3/d,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尾水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南蛇沥后排入公庄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绿化、污泥及时清理、定时清洗设备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风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格栅渣、沉砂、污泥和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格栅渣、沉砂及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经过脱水 (略) (略) 处理处置。
5、其他保护设施
项目废水排放口已规范设置,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器,监 (略) 系统已落实到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营,工况稳定,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一)废水
根据检测报告(编号:YX* )的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尾水中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
根据检测报告(编号:YX* )的检测结果表明,厂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厂区*烷最高体积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三)噪声
根据检测报告(YX* )的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格栅渣、沉砂及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过脱水后的污 (略) (略) 处理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验收结论
博罗县杨村镇生活污水设施(人工湿地)提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等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根据现场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落实了环保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尾水事故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3、做好相应台账管理。
验收工作组: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公示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6日
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及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为电话或信函、邮件。
联系人:邓彩欣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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