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关于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厂丙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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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关于抚顺石化分公司腈纶厂丙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9日我 (略) 腈纶厂*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 (略) 21号  邮 编:*

一、 项目名称

(略) 腈纶厂*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二、建设地点

中国石 (略) (略) 腈纶化工厂厂内

三、建设单位

中国石 (略) (略) 腈纶化工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 (略)

五、项目概况

中国石 (略) (略) 腈纶化工厂拟投资5579.*元, (略) 腈纶厂*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废水焚烧炉F303 维修后留作备用,引进新废水焚烧炉F1001(燃料为瓦斯气,额定处理能力为*吨/年),新废水焚烧炉中包括低氮燃烧器、废气、废液喷枪、点火器及火焰检测器、余热锅炉等设备,新废水焚烧炉安装位置为原废水焚烧炉东南方,新废水焚烧炉废水、 (略) 从旧废水 (略) 引出,新废水焚烧炉新增废水浓缩单元(加热器、蒸发浓缩器、冷凝器),废水浓缩单元位于新焚烧炉北侧。其它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处置规模为年处理* 吨废液及1735.12吨废气。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新废水焚烧炉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多级燃烧”,焚烧烟气通过余热锅炉降温后经布袋除尘器(新建)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接入原有 “低温SCR脱销(依托)+湿式氨法脱硫(依托)” 尾气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依托,高50m)排放。

废水

全厂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

本项目废水浓缩单元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沈抚灌渠,最终进入海城污水处理厂。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焚烧炉渣和除尘器灰渣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依托,建筑面积300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本项目设置4座地下水监控井(依托)。

环境风险

本项目采取“三级防控”。

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装置区倒液系统和罐区围堰;二级防控措施是依托本厂的2座事故池(容积分别为8000m3和1200 m3);三级防控措施在厂区污水处理厂终端采取封堵截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9日我 (略) 腈纶厂*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 (略) 21号  邮 编:*

一、 项目名称

(略) 腈纶厂*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二、建设地点

中国石 (略) (略) 腈纶化工厂厂内

三、建设单位

中国石 (略) (略) 腈纶化工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 (略)

五、项目概况

中国石 (略) (略) 腈纶化工厂拟投资5579.*元, (略) 腈纶厂*烯腈装置废水焚烧炉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废水焚烧炉F303 维修后留作备用,引进新废水焚烧炉F1001(燃料为瓦斯气,额定处理能力为*吨/年),新废水焚烧炉中包括低氮燃烧器、废气、废液喷枪、点火器及火焰检测器、余热锅炉等设备,新废水焚烧炉安装位置为原废水焚烧炉东南方,新废水焚烧炉废水、 (略) 从旧废水 (略) 引出,新废水焚烧炉新增废水浓缩单元(加热器、蒸发浓缩器、冷凝器),废水浓缩单元位于新焚烧炉北侧。其它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处置规模为年处理* 吨废液及1735.12吨废气。

六、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新废水焚烧炉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多级燃烧”,焚烧烟气通过余热锅炉降温后经布袋除尘器(新建)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接入原有 “低温SCR脱销(依托)+湿式氨法脱硫(依托)” 尾气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依托,高50m)排放。

废水

全厂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

本项目废水浓缩单元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沈抚灌渠,最终进入海城污水处理厂。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焚烧炉渣和除尘器灰渣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依托,建筑面积300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本项目设置4座地下水监控井(依托)。

环境风险

本项目采取“三级防控”。

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装置区倒液系统和罐区围堰;二级防控措施是依托本厂的2座事故池(容积分别为8000m3和1200 m3);三级防控措施在厂区污水处理厂终端采取封堵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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