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9日拟对桐乡市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0.8万吨铝箔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2年9月9日拟对桐乡市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0.8万吨铝箔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0.*吨铝箔材建设项目 | (略) (略) | (略) 屠 (略) 168号 | 浙江碧扬 (略) | 年产0.*吨铝箔材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废水执行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规定要求纳管, (略) 城市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冷轧车间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设施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本项目产生的废无纺布、废硅藻土、废轧制油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0.*吨铝箔材建设项目 | (略) (略) | (略) 屠 (略) 168号 | 浙江碧扬 (略) | 年产0.*吨铝箔材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废水执行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规定要求纳管, (略) 城市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冷轧车间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设施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本项目产生的废无纺布、废硅藻土、废轧制油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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