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2年9月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2年9月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包钢(集团)三 (略) 年产*吨铁矿采矿项目 | 达茂旗 (略) 武川县交界处,行政区划隶属达茂旗石宝镇管辖 | 包钢(集团)三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行政区划隶属达茂旗石宝镇管辖。本项目为铁矿井工开采,产品方案为铁原矿石。开采原矿石经破碎筛分后,全 (略) 加工处理。项目采用主、副竖井开拓,设计生产规模为*t/a铁矿石。主井担负矿石提升任务。副井担负人员、材料、设备的升降任务。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五部分。项目建设具体分为四个区域,主要为采矿工业场地、斜坡道工业场地、生活区、道路,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3%。 | 1.废气:本项目井下凿岩、爆破、粗破等作业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采用“风水结合、以风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湿式凿岩,井下设通风系统,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制粉尘飞扬,并采用机械通风排出粉尘,排出风经过地表扩散后到达风井场地厂界后其浓度低于1mg/m3,可以达标排放。破碎-筛分工艺所有产尘处均设有集尘罩,同时对中细破、筛分设置袋式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2)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本项目设2座200m3的胶固粉仓,胶固粉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净化后从仓顶排放。针对本项目1台20t/h燃煤锅炉设置一台覆膜式袋式除尘器,确保除尘器连续稳定运行,除尘效率在99.7%以上,烟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50mg/m3标准要求。项目拟采用钠碱法湿法脱硫工艺对除尘器后的烟气进行脱硫。钠碱法湿法脱硫工艺具有工艺原理简单、技术成熟、资源丰富、脱硫效率高、投资费用少、运行费用低、运行可靠等特点。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表7,钠碱法湿法脱硫工艺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可行技术。SNCR脱硝工艺为NOX污染防治。 2.废水:生活废水由1套地埋式WSZ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污水用于抑尘不外排。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由水泵提升至地表水泵站生产水池内,供暖期冬季667.08m3/d涌水回用于矿山生产抑尘、锅炉、充填等,其余581.1m3/d由管道输送至石宝铁矿选矿厂。非供暖期夏季662.52m3/d涌水回用于矿山生产抑尘、绿化、充填等,其余585.66m3/d由管道输送至石宝铁矿选矿厂。 3.噪声: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叠加现状值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除尘灰全部直接返回生产,不贮存。锅炉灰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内渣库,后定期外售制砖等建材加工,不外排。 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内渣库,后定期外售用于加工水泥缓凝剂等,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直接由回收单位进行更换。废矿物油:属于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进行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9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包钢(集团)三 (略) 年产*吨铁矿采矿项目 | 达茂旗 (略) 武川县交界处,行政区划隶属达茂旗石宝镇管辖 | 包钢(集团)三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行政区划隶属达茂旗石宝镇管辖。本项目为铁矿井工开采,产品方案为铁原矿石。开采原矿石经破碎筛分后,全 (略) 加工处理。项目采用主、副竖井开拓,设计生产规模为*t/a铁矿石。主井担负矿石提升任务。副井担负人员、材料、设备的升降任务。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五部分。项目建设具体分为四个区域,主要为采矿工业场地、斜坡道工业场地、生活区、道路,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3%。 | 1.废气:本项目井下凿岩、爆破、粗破等作业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采用“风水结合、以风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湿式凿岩,井下设通风系统,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制粉尘飞扬,并采用机械通风排出粉尘,排出风经过地表扩散后到达风井场地厂界后其浓度低于1mg/m3,可以达标排放。破碎-筛分工艺所有产尘处均设有集尘罩,同时对中细破、筛分设置袋式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2)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本项目设2座200m3的胶固粉仓,胶固粉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净化后从仓顶排放。针对本项目1台20t/h燃煤锅炉设置一台覆膜式袋式除尘器,确保除尘器连续稳定运行,除尘效率在99.7%以上,烟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50mg/m3标准要求。项目拟采用钠碱法湿法脱硫工艺对除尘器后的烟气进行脱硫。钠碱法湿法脱硫工艺具有工艺原理简单、技术成熟、资源丰富、脱硫效率高、投资费用少、运行费用低、运行可靠等特点。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表7,钠碱法湿法脱硫工艺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可行技术。SNCR脱硝工艺为NOX污染防治。 2.废水:生活废水由1套地埋式WSZ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污水用于抑尘不外排。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由水泵提升至地表水泵站生产水池内,供暖期冬季667.08m3/d涌水回用于矿山生产抑尘、锅炉、充填等,其余581.1m3/d由管道输送至石宝铁矿选矿厂。非供暖期夏季662.52m3/d涌水回用于矿山生产抑尘、绿化、充填等,其余585.66m3/d由管道输送至石宝铁矿选矿厂。 3.噪声: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叠加现状值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除尘灰全部直接返回生产,不贮存。锅炉灰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内渣库,后定期外售制砖等建材加工,不外排。 脱硫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内渣库,后定期外售用于加工水泥缓凝剂等,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直接由回收单位进行更换。废矿物油:属于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进行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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