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中海油交通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交通集团合作建设五座综合能源站项目(东丽五金城综合能源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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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中海油交通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交通集团合作建设五座综合能源站项目(东丽五金城综合能源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2022-09-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东丽开 (略) 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中海油 (略) (略) 交通集团合作建设五座综合能源站项目(东丽五金城综合能源站)

(略) 中海油 (略)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大毕庄村东丽五金城以东

中海油天津化 (略)

该项目拟投资1242.*元建设加油、充电综合能源站一座,新建充电设施,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预计*醇汽油年销售量3300t,柴油年销售量800t。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排放废气主要为*醇汽油加油废气、柴油加油及卸油废气,其中*醇汽油加油废气经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4m高排放口排放,柴油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经油罐呼吸阀由4m高排放口排放,柴油加油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处理装置,油气处理装置工艺为“冷凝+膜分离”,本项目油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理后各项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和东郊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略) 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固定噪声源主要为潜油泵、油气回收真空泵及油气处理装置真空泵、增压泵及风机,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运行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移动噪声源为进站加油车辆的汽车发动机噪声,所有进入加油站的车辆均为低速进站,噪声较小,建设单位应于加油站进出口处设置限速牌,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以降低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对站外敏感点的影响;同时站区内应设置禁鸣标志。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移动声源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城管委集中处理。

一般固废包括商品废包装箱、废太阳能电池板,商品废包装箱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沾油废物、废膜组件、清罐含油污水和清罐含油污泥;沾油废物及废膜组件采用袋装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柜位于站房内储藏室;清罐含油污水和清罐油泥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即产即清。


2022年09月08日~2022年09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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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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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丽开 (略) 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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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中海油 (略) (略) 交通集团合作建设五座综合能源站项目(东丽五金城综合能源站)

(略) 中海油 (略)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大毕庄村东丽五金城以东

中海油天津化 (略)

该项目拟投资1242.*元建设加油、充电综合能源站一座,新建充电设施,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预计*醇汽油年销售量3300t,柴油年销售量800t。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排放废气主要为*醇汽油加油废气、柴油加油及卸油废气,其中*醇汽油加油废气经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4m高排放口排放,柴油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经油罐呼吸阀由4m高排放口排放,柴油加油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处理装置,油气处理装置工艺为“冷凝+膜分离”,本项目油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理后各项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和东郊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略) 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固定噪声源主要为潜油泵、油气回收真空泵及油气处理装置真空泵、增压泵及风机,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运行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移动噪声源为进站加油车辆的汽车发动机噪声,所有进入加油站的车辆均为低速进站,噪声较小,建设单位应于加油站进出口处设置限速牌,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以降低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对站外敏感点的影响;同时站区内应设置禁鸣标志。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移动声源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城管委集中处理。

一般固废包括商品废包装箱、废太阳能电池板,商品废包装箱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沾油废物、废膜组件、清罐含油污水和清罐含油污泥;沾油废物及废膜组件采用袋装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柜,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柜位于站房内储藏室;清罐含油污水和清罐油泥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即产即清。


2022年09月08日~2022年09月1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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