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川浩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铜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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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川浩线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铜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年加工5000吨铜线材项目

(略)

(略) 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 (略) 8号

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注册于2022年03月04日,拟投资*元, (略) 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 (略) 8号天津中材 (略) 现有厂房的一个车间作为生产场地,建设 (略) 年加工5000吨铜线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对外购铜线进行压延加工。

(1)废气:浸锡工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行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厂界处锡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限值要求。

(2)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沉淀,由厂区现有污水 (略) (略) ,最终 (略) (略) (梅厂镇福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根据分析可知,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 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墙体隔声;室外风机采用安装减振基座,采用岩棉板设置独立的隔音房,接口处用柔性连接等措施。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北、南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外西北侧,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为彩钢结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同时定期外运处理,其中除尘灰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本项目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南侧,面积为10平方米,为彩钢结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

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年加工5000吨铜线材项目

(略)

(略) 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 (略) 8号

天津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注册于2022年03月04日,拟投资*元, (略) 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 (略) 8号天津中材 (略) 现有厂房的一个车间作为生产场地,建设 (略) 年加工5000吨铜线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对外购铜线进行压延加工。

(1)废气:浸锡工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行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厂界处锡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限值要求。

(2)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沉淀,由厂区现有污水 (略) (略) ,最终 (略) (略) (梅厂镇福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根据分析可知,废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 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墙体隔声;室外风机采用安装减振基座,采用岩棉板设置独立的隔音房,接口处用柔性连接等措施。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北、南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外西北侧,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为彩钢结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同时定期外运处理,其中除尘灰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本项目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南侧,面积为10平方米,为彩钢结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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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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