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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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明光市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明光市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 (略) (略) 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项 (略) 跨镇联村标准化厂房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56平方米;购置造粒机生产线8条、PP管材挤出生产线8条、PP垃圾桶注塑生产线8条、PE/PET吹膜生产线8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3.76%。

项 (略) 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206-*-07-0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型

序号

产生位置

污染源

治理措施

验收要求

废气

1

3#厂房

熔融挤出、吹膜

车间密闭,集气罩+高效旋流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1#+15m高排气筒DA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

2#厂房

管材挤出、注塑

集气罩+两级活性炭2#+15m高排气筒DA002

3

2#厂房

切割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DA003

4

3#厂房

破碎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15m高排气筒DA004

废水

1

生产废水

清洗、漂洗、地面冲洗、喷淋塔废水

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徐凝沉淀+加药气浮

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2005)表1中的“洗涤用水”标准

2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1

生产

危险废物: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 (略) 、废润滑油、废油桶、油状低聚物。

设置一座100m2危废仓库,暂存危废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2

生产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分拣杂物、漂洗槽沉积物、污泥、不合格品、边角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设置1座100m2固废仓库,用于暂存一般固废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中要求

地下水

1

重点防渗区

预处理区、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应急事故池

防腐防渗

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6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2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库

防腐防渗

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噪声

1

生产车间

破碎机、挤出机、切粒机、注塑机、吹膜机风机等

重视设备选型,采用减振措施、装置区合理布置、加强厂区绿化

厂区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环境风险

1

全厂

突发环境事故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确保污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建立健全管理和监控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车间设置导流沟

避免和减缓环境风险

2

应急事故池

厂区雨水排放口位置设置一座200m3的事故池

3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

1

依托公司环境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管理。

实现有效环境管理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1

废气排气筒预留采样口。醒目处树立环保图形标志牌。

实现有效监管

其它

/

包括施工期环保监理、施工期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等

实现有效监管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 (略) 发改委:备案文件;

3、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 0550-*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明光大道人防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明光市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明光市绿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年产*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项 (略) (略) 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项 (略) 跨镇联村标准化厂房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56平方米;购置造粒机生产线8条、PP管材挤出生产线8条、PP垃圾桶注塑生产线8条、PE/PET吹膜生产线8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吨再生塑料粒子及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3.76%。

项 (略) 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206-*-07-0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型

序号

产生位置

污染源

治理措施

验收要求

废气

1

3#厂房

熔融挤出、吹膜

车间密闭,集气罩+高效旋流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1#+15m高排气筒DA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

2#厂房

管材挤出、注塑

集气罩+两级活性炭2#+15m高排气筒DA002

3

2#厂房

切割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DA003

4

3#厂房

破碎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15m高排气筒DA004

废水

1

生产废水

清洗、漂洗、地面冲洗、喷淋塔废水

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徐凝沉淀+加药气浮

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2005)表1中的“洗涤用水”标准

2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1

生产

危险废物: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 (略) 、废润滑油、废油桶、油状低聚物。

设置一座100m2危废仓库,暂存危废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2

生产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分拣杂物、漂洗槽沉积物、污泥、不合格品、边角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设置1座100m2固废仓库,用于暂存一般固废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中要求

地下水

1

重点防渗区

预处理区、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应急事故池

防腐防渗

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6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2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库

防腐防渗

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噪声

1

生产车间

破碎机、挤出机、切粒机、注塑机、吹膜机风机等

重视设备选型,采用减振措施、装置区合理布置、加强厂区绿化

厂区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环境风险

1

全厂

突发环境事故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确保污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建立健全管理和监控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车间设置导流沟

避免和减缓环境风险

2

应急事故池

厂区雨水排放口位置设置一座200m3的事故池

3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

1

依托公司环境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管理。

实现有效环境管理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1

废气排气筒预留采样口。醒目处树立环保图形标志牌。

实现有效监管

其它

/

包括施工期环保监理、施工期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等

实现有效监管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 (略) 发改委:备案文件;

3、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 0550-*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明光大道人防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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