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产 100 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100 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义安区东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民洲环境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略) (略) 年产*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项目概况: 对中厚板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将135t/h步进式加热炉配套轧制系统改建成125t/h蓄热式加热炉配套轧制系统,建设形成电梯导轨钢生产线一条,建设前年产中厚板材*吨,技改后年产电梯导轨钢*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空间规划布局不能满足原有废气治理措施所需,将原有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由“低氮燃烧+纳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变更为“低氮燃烧+固定床式脱硫(脱硫剂为氢氧化钙颗粒)”;将加热炉废气排气筒高度由60m调整为23m,锯切、矫直废气排气筒高度由60m调整为21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处理效率。本项目除鳞废水、轧机冷却水、冷床冷却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加热炉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02)标准限值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落实《报告表》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经固定床脱硫(脱硫剂为氢氧化钙)处理后通过2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锯切废气、矫直废气收集后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轧制废气经喷雾除尘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标准限值要求。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标准限值要求。(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转移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边角料、氧化铁皮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脱硫固废等属一般固废,废边角料返回炼钢车间重新利用;氧化铁皮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运至烧结车间重新利用;脱硫固废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理;需重新利用的固体废物收集后直接运至相应车间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不设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五)加强全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更新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维护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2022-09-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年产 100 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100 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义安区东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民洲环境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略) (略) 年产*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项目概况: 对中厚板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将135t/h步进式加热炉配套轧制系统改建成125t/h蓄热式加热炉配套轧制系统,建设形成电梯导轨钢生产线一条,建设前年产中厚板材*吨,技改后年产电梯导轨钢*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空间规划布局不能满足原有废气治理措施所需,将原有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由“低氮燃烧+纳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变更为“低氮燃烧+固定床式脱硫(脱硫剂为氢氧化钙颗粒)”;将加热炉废气排气筒高度由60m调整为23m,锯切、矫直废气排气筒高度由60m调整为21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处理效率。本项目除鳞废水、轧机冷却水、冷床冷却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加热炉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02)标准限值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落实《报告表》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经固定床脱硫(脱硫剂为氢氧化钙)处理后通过2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锯切废气、矫直废气收集后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2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轧制废气经喷雾除尘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标准限值要求。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标准限值要求。(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转移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边角料、氧化铁皮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脱硫固废等属一般固废,废边角料返回炼钢车间重新利用;氧化铁皮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运至烧结车间重新利用;脱硫固废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理;需重新利用的固体废物收集后直接运至相应车间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不设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五)加强全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更新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维护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2022-09-0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