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建研(福建)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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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建研(福建)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中闽建研(福建) (略) 委托福建省 (略) 承担“中闽建研(福建)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闽建研(福建)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建设地址: (略) 永春县达埔镇达理村

(3)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m2,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拟开采697.*m3,期限10年,生产规模*m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闽建研(福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区H区9号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联系邮箱:*@*26.com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①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③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④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⑤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2)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中闽建研(福建) (略) 委托福建省 (略) 承担“中闽建研(福建)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闽建研(福建)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建设地址: (略) 永春县达埔镇达理村

(3)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m2,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拟开采697.*m3,期限10年,生产规模*m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闽建研(福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工业区H区9号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联系邮箱:*@*26.com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①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③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④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⑤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2)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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