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辉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安徽辉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安徽 (略) 拟在含山县经济开发区(南区)林头镇现有厂区内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04-*-04-01-*)。主要建设内容: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大型压铸铝、高精度加工中心等设备;2、建成投产后,规模年产达1.*吨汽车零部件。主要生产过程:铝合金-融化-铸造-修边-热处理-机加工-表面处理。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次仅对年产1.*吨汽车零部件项目进行批复。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在满足生产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采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各工序均设置在封闭空间内。熔化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其他加热设备均使用电能。熔炼烟尘经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炉的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排放;脱模废气经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酸洗工序的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各类排气筒。
对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粉状的原辅材料运输、使用和贮存等环节的环境管理工作,采取密闭等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表面处理水洗、脱模冲洗工序及碱喷淋塔的废水分别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进入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要求。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并适时更新升级,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 (略) 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五、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2WLLFN5C
2022年9月5日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安徽 (略) 拟在含山县经济开发区(南区)林头镇现有厂区内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04-*-04-01-*)。主要建设内容: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大型压铸铝、高精度加工中心等设备;2、建成投产后,规模年产达1.*吨汽车零部件。主要生产过程:铝合金-融化-铸造-修边-热处理-机加工-表面处理。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次仅对年产1.*吨汽车零部件项目进行批复。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在满足生产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采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各工序均设置在封闭空间内。熔化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其他加热设备均使用电能。熔炼烟尘经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熔化炉的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排放;脱模废气经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酸洗工序的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各类排气筒。
对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粉状的原辅材料运输、使用和贮存等环节的环境管理工作,采取密闭等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表面处理水洗、脱模冲洗工序及碱喷淋塔的废水分别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进入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要求。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并适时更新升级,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 (略) 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五、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2WLLFN5C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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