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
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省公安厅:
你厅报来《关于报送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函》(赣公函[2022]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投资[2021]1010号)、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07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高新区曾巩大道以西、 (略) 以南、小圩安置点以北地块,占地面积5650.24平方米(约8.48亩),总建筑面积4470.00平方米。其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1栋业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4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0.00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位)、警体训练场(兼篮球场)、绿化、道路、 (略) 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业务管理用房布置于地块中部偏北东, (略) , (略) 、南邻小圩安置点、 (略) 。大楼南北向布置,平面呈矩形,建筑主出入口布置于大楼南侧并与中心广场相接,地下车库出入口布置于大楼东南侧并与场 (略) 相连;警体训练场(兼篮球场)布置于场地西北端,东邻业务管理用房;机动车车位采用地上、地下相结合方式布置,地面机动车位布置于场地西南端,共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3个(含扣留车辆停车位)、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1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5个)。大楼南侧、西侧新 (略) 、并在西端设置回车场,车道宽度为6米,转弯半径大于9米,满足消防车道要求。基地主出入口位于场地东 (略) 相接,并设置门卫室;次出入口位于场地北 (略) 相接。沿场地四周布置绿化。
场地自然地块略有起伏,南高北低,竖向布置采用平坡式,地表水排放为暗管系统,由建筑外墙 (略) 排放,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 (略) 的市政雨水管。
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根据周边地块总体规划,核实周 (略) 、 (略) (略) 标高,结合场区地形条件,优化总平面布置,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优化、完 (略) 、交通组织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业务管理用房、门卫室建筑方案和平、立、剖面设计。下阶 (略) 控制性规划,结合周边整体环境、建筑风格,统筹考虑单体建筑立面型式,适当控制室、内外装修标准,节省投资;细化建筑物与外部的衔接,按照功能要求优化各层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内部运行流线和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布置。
1.业务管理用房为地上5层(局部2层)、地下1层的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21.30米,总建筑面积44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0.00平方米)。地下室为地下1层建筑,主要布置布置机动车停车位、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发电机房、风机房、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地上一层主要布置门厅、办事大厅、事故及违法处理窗口、收缴物品保管室、技术侦察用房、警用装备库、专用机房等;二层主要布 (略) 络机房、刑事技术用房、信息采集室、监听监控室、案情分析室、侦控工作机房、档案室等;三层主要布置刑事技术管理用房、警用装备库等;四层主要布置警用装备保管室、备勤用房等;五层主要布置指挥中心、控制室等。大楼共设置2台电梯、2部封闭疏散楼梯,楼梯在首层均可通过短通道通往室外。
业务管理用房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47.90为±0.000,室内外高差0.90米。地下室层高为5.40米,地上一层、二层层高为4.20米,三、四层层高为3.90米,五层层高为4.20米。屋面采用平屋顶,外立面采用米白色(局部褐色)真石漆装饰,选用新型断热型铝合金外窗、Low-E中空玻璃。
2.门卫室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15米。主要布置值班室、休息室、卫生间。屋面采用平屋顶,外立面采用米白色(局部褐色)真石漆装饰,选用新型断热型铝合金外窗、Low-E中空玻璃。
四、结构设计
基本同意业务管理用房、门卫室采用设计推荐的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筏板基础(门卫室采用独立基础)的结构型式,以全风化砂岩为基础持力层;业务管理用房基坑根据地形、地形条件分别采用土钉墙+挂网喷浆、钢板桩的支护方案。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 (略) 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结构设计和基坑支护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业务管理用房分别从场地北 (略) 、西 (略) 政给水管道各引入一根DN100的给水管并在场地内成环状连接,供生活、消防用水,供水压力0.28MPa。室内、外生活用水和室外消 (略) 政水压直接供水,室内消防由设置于地下室消防水池(216立方米)、消防水泵房加压供水,屋顶设置消防水箱(18立方米)及稳压设备。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 (略) (略) ;雨水 (略) 汇集后排入 (略) (略)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 (略) 政给水、 (略) 、接口条件,优化、完善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本工程供电电源由场地 (略) (略) (略) 10K (略) 至场地室外箱变供电,并配置一台18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下阶段应进一步与供电部门沟通衔接,落实供电电源,优化调整用电负荷等级,复核计算用电负荷,完善细化供配电设计和建筑弱电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业务管理用房采用风冷式直流变频多联机式中央空调系统,室内机采用风管机,室外机设置在大楼屋面;门卫室、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采用分体空调(预留)。业务管理用房地上房间、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地上房间优先采用自然排烟,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区域设置机械排烟;地下室汽车库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排风防烟系统;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采用防爆型风机机械通风。下阶段应根据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进一步复核调整室内暖通设计参数,优化相关设计,并加强暖通工程与建筑、电气等专业的衔接。
八、原则同意消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专项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九、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911.*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Ⅰ | 工程费用 | 1667.09 | |
一 | 建安工程费 | 1406.77 | |
1 | 业务管理用房地上工程 | 571.45 | 2700㎡ |
2 | 业务管理用房地下室 | 587.33 | 1730㎡ |
3 | 设备工程 | 60.63 | 含电梯2台、柴油发电机1台 |
4 | 弱电工程 | 13.71 | |
5 | 强电工程 | 83.09 | |
6 | 消防工程 | 48.82 | |
7 | 给排水工程 | 24.57 | |
8 | 门卫室 | 17.17 | 40㎡ |
二 | 总图工程 | 260.32 | |
1 | 道路、铺装工程 | 131.80 | |
2 | 围墙工程 | 44.47 | |
3 | (略) 工程 | 84.05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53.27 | |
一 | 前期工作费 | 6.67 | |
二 | 施工图审查费 | 1.67 | |
三 | 工程勘察费 | 6.67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37.51 | |
五 | 招标代理费 | 2.50 | |
六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6.67 | |
七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0.00 | |
八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7.50 | |
九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2.00 | |
十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 1.03 | |
十一 | 人防异地建设费 | 55.60 | |
十二 | 桩基检测费 | 5.00 | |
十三 | 水土保持费 | 0.45 | 164.4㎡ |
Ⅰ+Ⅱ合计 | 1820.36 | ||
Ⅲ | 预备费 | 91.02 | (Ⅰ+Ⅱ)*5% |
Ⅳ | 总概算 | 1911.38 |
抄送:省财政厅, (略) 人民政府。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印发 |
年月日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
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省公安厅:
你厅报来《关于报送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函》(赣公函[2022]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投资[2021]1010号)、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07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 (略)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六支队业务管理用房项目(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高新区曾巩大道以西、 (略) 以南、小圩安置点以北地块,占地面积5650.24平方米(约8.48亩),总建筑面积4470.00平方米。其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1栋业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4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0.00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位)、警体训练场(兼篮球场)、绿化、道路、 (略) 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业务管理用房布置于地块中部偏北东, (略) , (略) 、南邻小圩安置点、 (略) 。大楼南北向布置,平面呈矩形,建筑主出入口布置于大楼南侧并与中心广场相接,地下车库出入口布置于大楼东南侧并与场 (略) 相连;警体训练场(兼篮球场)布置于场地西北端,东邻业务管理用房;机动车车位采用地上、地下相结合方式布置,地面机动车位布置于场地西南端,共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3个(含扣留车辆停车位)、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1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5个)。大楼南侧、西侧新 (略) 、并在西端设置回车场,车道宽度为6米,转弯半径大于9米,满足消防车道要求。基地主出入口位于场地东 (略) 相接,并设置门卫室;次出入口位于场地北 (略) 相接。沿场地四周布置绿化。
场地自然地块略有起伏,南高北低,竖向布置采用平坡式,地表水排放为暗管系统,由建筑外墙 (略) 排放,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 (略) 的市政雨水管。
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根据周边地块总体规划,核实周 (略) 、 (略) (略) 标高,结合场区地形条件,优化总平面布置,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优化、完 (略) 、交通组织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业务管理用房、门卫室建筑方案和平、立、剖面设计。下阶 (略) 控制性规划,结合周边整体环境、建筑风格,统筹考虑单体建筑立面型式,适当控制室、内外装修标准,节省投资;细化建筑物与外部的衔接,按照功能要求优化各层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内部运行流线和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布置。
1.业务管理用房为地上5层(局部2层)、地下1层的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21.30米,总建筑面积44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0.00平方米)。地下室为地下1层建筑,主要布置布置机动车停车位、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发电机房、风机房、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地上一层主要布置门厅、办事大厅、事故及违法处理窗口、收缴物品保管室、技术侦察用房、警用装备库、专用机房等;二层主要布 (略) 络机房、刑事技术用房、信息采集室、监听监控室、案情分析室、侦控工作机房、档案室等;三层主要布置刑事技术管理用房、警用装备库等;四层主要布置警用装备保管室、备勤用房等;五层主要布置指挥中心、控制室等。大楼共设置2台电梯、2部封闭疏散楼梯,楼梯在首层均可通过短通道通往室外。
业务管理用房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47.90为±0.000,室内外高差0.90米。地下室层高为5.40米,地上一层、二层层高为4.20米,三、四层层高为3.90米,五层层高为4.20米。屋面采用平屋顶,外立面采用米白色(局部褐色)真石漆装饰,选用新型断热型铝合金外窗、Low-E中空玻璃。
2.门卫室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15米。主要布置值班室、休息室、卫生间。屋面采用平屋顶,外立面采用米白色(局部褐色)真石漆装饰,选用新型断热型铝合金外窗、Low-E中空玻璃。
四、结构设计
基本同意业务管理用房、门卫室采用设计推荐的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筏板基础(门卫室采用独立基础)的结构型式,以全风化砂岩为基础持力层;业务管理用房基坑根据地形、地形条件分别采用土钉墙+挂网喷浆、钢板桩的支护方案。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 (略) 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结构设计和基坑支护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业务管理用房分别从场地北 (略) 、西 (略) 政给水管道各引入一根DN100的给水管并在场地内成环状连接,供生活、消防用水,供水压力0.28MPa。室内、外生活用水和室外消 (略) 政水压直接供水,室内消防由设置于地下室消防水池(216立方米)、消防水泵房加压供水,屋顶设置消防水箱(18立方米)及稳压设备。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 (略) (略) ;雨水 (略) 汇集后排入 (略) (略)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 (略) 政给水、 (略) 、接口条件,优化、完善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本工程供电电源由场地 (略) (略) (略) 10K (略) 至场地室外箱变供电,并配置一台18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下阶段应进一步与供电部门沟通衔接,落实供电电源,优化调整用电负荷等级,复核计算用电负荷,完善细化供配电设计和建筑弱电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业务管理用房采用风冷式直流变频多联机式中央空调系统,室内机采用风管机,室外机设置在大楼屋面;门卫室、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采用分体空调(预留)。业务管理用房地上房间、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地上房间优先采用自然排烟,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区域设置机械排烟;地下室汽车库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排风防烟系统;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采用防爆型风机机械通风。下阶段应根据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进一步复核调整室内暖通设计参数,优化相关设计,并加强暖通工程与建筑、电气等专业的衔接。
八、原则同意消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专项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九、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911.*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2年9月5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Ⅰ | 工程费用 | 1667.09 | |
一 | 建安工程费 | 1406.77 | |
1 | 业务管理用房地上工程 | 571.45 | 2700㎡ |
2 | 业务管理用房地下室 | 587.33 | 1730㎡ |
3 | 设备工程 | 60.63 | 含电梯2台、柴油发电机1台 |
4 | 弱电工程 | 13.71 | |
5 | 强电工程 | 83.09 | |
6 | 消防工程 | 48.82 | |
7 | 给排水工程 | 24.57 | |
8 | 门卫室 | 17.17 | 40㎡ |
二 | 总图工程 | 260.32 | |
1 | 道路、铺装工程 | 131.80 | |
2 | 围墙工程 | 44.47 | |
3 | (略) 工程 | 84.05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53.27 | |
一 | 前期工作费 | 6.67 | |
二 | 施工图审查费 | 1.67 | |
三 | 工程勘察费 | 6.67 | |
四 | 工程设计费 | 37.51 | |
五 | 招标代理费 | 2.50 | |
六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6.67 | |
七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0.00 | |
八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7.50 | |
九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2.00 | |
十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 1.03 | |
十一 | 人防异地建设费 | 55.60 | |
十二 | 桩基检测费 | 5.00 | |
十三 | 水土保持费 | 0.45 | 164.4㎡ |
Ⅰ+Ⅱ合计 | 1820.36 | ||
Ⅲ | 预备费 | 91.02 | (Ⅰ+Ⅱ)*5% |
Ⅳ | 总概算 | 1911.38 |
抄送:省财政厅, (略) 人民政府。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印发 |
年月日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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