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报送2022年度济南高新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及《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含工程技术、药品技术以及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申报材料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工程技术中级评审范围:农业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农业工程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产工程、林业工程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

(三)我省统一实行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略) 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继续实施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改济人社发〔2017〕120号文件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须另外填写《 (略)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工程技术人员)》。

(三)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要求执行,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 (略) 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五)高新区国有企业申报中级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8〕9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申报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完成2018-2022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共90学时。

(七)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八)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职称同层级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九)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 (略) 专业技术人员, (略) 职称标准条件评审通过,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的,现已调入高新区工作,在申报职称时,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手续, (略) 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 (略) 职称标准条件,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职称证书除外。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册地址应在高新区所辖范围内。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内部进行申报情况公示,公示期5天。国家、省驻济企事业单位、央企所属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职称主管部门评审。

(一)申报人员注册填报

申报人员登录“ (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职称”模块进行注册并填报。系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实效性,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系统中选择“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申报路径,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汇总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需要补充材料的,在系统内标明原因,及时退回。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高新区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四)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高新区工程中评委办事机构进行复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以及需要完善和补充的,用人单位及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补充,逾期未提报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送交《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申报人员可登录个人账号查询审核进度及审核状态,待高新区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统一报送至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3.职称评审费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

(六)评审、公示及存档有关工作

1.缴费完成后,济南高新区工程技术中级评委会统一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及时在济南高新区官方网站或“ (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知可在济南高新区官网“通知公告”或“齐鲁人才特区”微信公众号查询。

2.评审结果公布后,将返回盖章的《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申报人员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返回《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A3纸型),须从系统中生成导出并正反面同向打印。

(二)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对应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三)现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四)系统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1200字以内)。如系统写不开,可另附工作总结扫描件上传系统;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中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其他”等5项,每项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代表性“论文/著作”需上传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及论文检索打印截图等;代表性“专利”、“课题”、“获奖”等需上传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其他”项填写除以上4项之外的其他能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代表性材料及其扫描件。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六)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七)《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扫描件1份,上传至评审系统“上传其他附件”位置。

(八)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A4纸型)纸质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纸质原件。

(九)破格申报职称的,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纸质原件。申报破格评审组织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十)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及国有企业申报工程技术中级“绿色通道”的,须另外填写《 (略)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工程技术人员)》,上传至评审系统“现专业技术职称”填报位置。

(十一)须上传社保证明扫描件。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上传的,须提供与社保证明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呈报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十二)所有扫描件均为手续齐备再扫描上传,例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需签字盖章齐全再上传。

(十三)各类电子表格,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

五、纪律要求

严禁申报人员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一经发现,实行职称申报评审“个人承诺制”,对有违法违纪、学历学位学术造假等品行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日24时,所有申报信息均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三楼A厅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服务窗口。

政策咨询电话:0531-*;

技术支持电话:0531-*。

高新区职称评审服务QQ群:*、*。


附件1: 职称系统填报说明.docx

附件2:工程技术现从事专业列表(参考).xlsx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日


各有关单位:

(略) 、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及《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含工程技术、药品技术以及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申报材料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工程技术中级评审范围:农业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农业工程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产工程、林业工程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

(三)我省统一实行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略) 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继续实施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改济人社发〔2017〕120号文件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须另外填写《 (略)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工程技术人员)》。

(三)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要求执行,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 (略) 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五)高新区国有企业申报中级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8〕9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执行。申报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完成2018-2022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共90学时。

(七)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八)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职称同层级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九)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 (略) 专业技术人员, (略) 职称标准条件评审通过,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的,现已调入高新区工作,在申报职称时,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手续, (略) 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 (略) 职称标准条件,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职称证书除外。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注册地址应在高新区所辖范围内。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内部进行申报情况公示,公示期5天。国家、省驻济企事业单位、央企所属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职称主管部门评审。

(一)申报人员注册填报

申报人员登录“ (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职称”模块进行注册并填报。系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实效性,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系统中选择“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申报路径,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汇总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需要补充材料的,在系统内标明原因,及时退回。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高新区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四)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高新区工程中评委办事机构进行复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以及需要完善和补充的,用人单位及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补充,逾期未提报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送交《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申报人员可登录个人账号查询审核进度及审核状态,待高新区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统一报送至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3.职称评审费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

(六)评审、公示及存档有关工作

1.缴费完成后,济南高新区工程技术中级评委会统一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及时在济南高新区官方网站或“ (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知可在济南高新区官网“通知公告”或“齐鲁人才特区”微信公众号查询。

2.评审结果公布后,将返回盖章的《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申报人员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返回《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 (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A3纸型),须从系统中生成导出并正反面同向打印。

(二)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对应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三)现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四)系统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1200字以内)。如系统写不开,可另附工作总结扫描件上传系统;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中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其他”等5项,每项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代表性“论文/著作”需上传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及论文检索打印截图等;代表性“专利”、“课题”、“获奖”等需上传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其他”项填写除以上4项之外的其他能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代表性材料及其扫描件。

(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 (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六)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七)《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扫描件1份,上传至评审系统“上传其他附件”位置。

(八)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A4纸型)纸质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纸质原件。

(九)破格申报职称的,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纸质原件。申报破格评审组织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十)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及国有企业申报工程技术中级“绿色通道”的,须另外填写《 (略)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工程技术人员)》,上传至评审系统“现专业技术职称”填报位置。

(十一)须上传社保证明扫描件。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上传的,须提供与社保证明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呈报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十二)所有扫描件均为手续齐备再扫描上传,例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需签字盖章齐全再上传。

(十三)各类电子表格,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

五、纪律要求

严禁申报人员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一经发现,实行职称申报评审“个人承诺制”,对有违法违纪、学历学位学术造假等品行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日24时,所有申报信息均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三楼A厅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服务窗口。

政策咨询电话:0531-*;

技术支持电话:0531-*。

高新区职称评审服务QQ群:*、*。


附件1: 职称系统填报说明.docx

附件2:工程技术现从事专业列表(参考).xlsx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