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9月8日拟对云花溪谷漂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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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9月8日拟对云花溪谷漂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通讯地址:阜平县中兴街260号(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阜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花溪谷漂流项目

(略) 阜平县夏庄乡

河北云花 (略)

河北十环 (略)

漂流项目位于阜平县夏庄乡境内,云花溪谷旅游区中部,东至桑林坪村,西至旧营村。漂流起点服务区位于旧营村东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56′15.603″,北纬38°47′19.230″。漂流起点服务区用地面积4609.48m2,总建筑面积1431.4m2,其中游客中心806.6m2,筏子仓库(用于存放漂流筏)216.2m2,公共卫生间243.8m2。漂流终点服务区位于云花溪谷旅游区中部,桑林坪村南侧,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4°0′1.263″,北纬38°47′28.133″,用地面积约*.19m2。总建筑面积5701.65m2,其中游客服务中心2016.82m2,餐饮中心1173.54m2,洗浴中心及员工宿舍1869.25m2,公共卫生间426.52m2。终点服务区洗浴及住宿所用热水由空气源热泵提供,不设锅炉。

(一)*生生态治理: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二)水生生态治理:(1)保证下游河道及保护区生态需水量(2)在枯水期要对工程建设区域水质进行监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3)增殖放流(4)进行湿生、水生植被资源恢复。

(三)地表水环境治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 (略) 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010)中表1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02) (略) 清扫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四) 噪声治理:噪声主要为公辅设备噪声、场区内交通噪声。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景区内设置限速、禁鸣标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大气环境治理:废气主要为服务区产生的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厨房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排放标准;停车场周边绿化;污水站地埋式,周边设置绿植,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浓度限值。

(六) 固体废物治理: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及污泥。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通过污泥浓缩和脱水处理后,运往阜平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垃圾由环卫车收集到垃圾中转站之后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相关标准。

(七)环境风险措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巡查、设立警示牌、配备灭火设施以及专业救助人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通讯地址:阜平县中兴街260号(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阜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花溪谷漂流项目

(略) 阜平县夏庄乡

河北云花 (略)

河北十环 (略)

漂流项目位于阜平县夏庄乡境内,云花溪谷旅游区中部,东至桑林坪村,西至旧营村。漂流起点服务区位于旧营村东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56′15.603″,北纬38°47′19.230″。漂流起点服务区用地面积4609.48m2,总建筑面积1431.4m2,其中游客中心806.6m2,筏子仓库(用于存放漂流筏)216.2m2,公共卫生间243.8m2。漂流终点服务区位于云花溪谷旅游区中部,桑林坪村南侧,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4°0′1.263″,北纬38°47′28.133″,用地面积约*.19m2。总建筑面积5701.65m2,其中游客服务中心2016.82m2,餐饮中心1173.54m2,洗浴中心及员工宿舍1869.25m2,公共卫生间426.52m2。终点服务区洗浴及住宿所用热水由空气源热泵提供,不设锅炉。

(一)*生生态治理: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二)水生生态治理:(1)保证下游河道及保护区生态需水量(2)在枯水期要对工程建设区域水质进行监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3)增殖放流(4)进行湿生、水生植被资源恢复。

(三)地表水环境治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 (略) 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010)中表1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02) (略) 清扫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四) 噪声治理:噪声主要为公辅设备噪声、场区内交通噪声。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景区内设置限速、禁鸣标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大气环境治理:废气主要为服务区产生的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厨房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排放标准;停车场周边绿化;污水站地埋式,周边设置绿植,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浓度限值。

(六) 固体废物治理: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及污泥。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通过污泥浓缩和脱水处理后,运往阜平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垃圾由环卫车收集到垃圾中转站之后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相关标准。

(七)环境风险措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巡查、设立警示牌、配备灭火设施以及专业救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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