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山东澳海石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一期)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山东澳海石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一期)
2022年9月7日山东澳 (略) (原山东澳 (略) )根据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山东澳 (略) 成立于2019年12月12日,主要从事高性能膜材料、生态环境材料、陶瓷原料、氧化铝、化工填料、结合剂(以上范围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节能研磨制品、氧化铝粉、铸造砂、板状刚玉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厂区位于 (略) 经开区南定镇岳店村。本项目现阶段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2020年7月原山东澳 (略) (现山东澳 (略) )委托莱芜 (略) 编制编制《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9 (略) 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出具《关于山东澳 (略) 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环审[2020]176号)。2022年08月22日~2022年08月24日山东澳 (略) (原山东澳 (略) )委托山东众 (略) 进行《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一期)》环保验收监测。
生产设备见表1:
表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环评数量 (台/套) | 现阶段数量 (台/套) | 与环评一致性 |
1 | 料仓 | 60立方 | 8 | 8 | 一致 |
2 | 回转窑 | 2.5-56 | 2 | 2 | 一致 |
3 | 风机 | —— | 6 | 8 | 增加2套 |
4 | 干法脱硫设备 | —— | 2 | 0 | 减少2套 |
5 | 金属膜除尘器 | 300平方 | 2 | 2 | 一致 |
6 | SCR脱硝系统 | —— | 2 | 2 | 一致 |
7 | 冷却设施 | —— | 2 | 2 | 一致 |
8 | 筛分设备(振动筛) | 1*2米 | 2 | 3 | 增加1套 |
9 | 提升机 | NE-30 | 2 | 6 | 增加4套 |
10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 | 6 | 6 | 一致 |
11 | 包装设备 | 50/1000Kg | 2 | 2 | 一致 |
12 | 均化设备 | 30立方 | 2 | 0 | 未上 |
13 | 球磨机 | 10吨 | 8 | 4 | 减少4套 |
14 | 循环水系统 | —— | 1 | 2 | 增加1套 |
15 | 空压机 | 3立方 | 2 | 2 | 一致 |
16 | 电动葫芦 | 3T | 2 | 4 | 增加2套 |
17 | 配电系统 | —— | 1 | 1 | 一致 |
18 | 天然气管道 | —— | 1 | 1 | 一致 |
19 | 叉车 | 3吨 | 2 | 2 | 一致 |
20 | 超低排放检测设备 | —— | 1 | 1 | 一致 |
21 | 湿电除尘器 | —— | 0 | 1 | 一致 |
22 | 石灰石膏脱硫设备 | —— | 0 | 1 | 增加1套 |
23 | SNCR脱硝设备 | —— | 0 | 1 | 增加1套 |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
表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用量 | 来源 | 现阶段用量 |
原辅材料 | ||||
工业氧化铝 | *t/a | 外购 | *t/a | |
2 | 氢氧化铝(含水率40%) | *t/a | 外购 | *t/a |
3 | 矿化剂(硼酸) | 300t/a | 外购 | 300t/a |
4 | 脱销剂 | 200t/a | 外购 | 200t/a |
5 | 脱硫剂(小苏打或生石灰) | 5t/a | 外购 | 0t/a |
6 | 包装材料 | *条/a | 外购 | *条/a |
7 | 脱硫剂(石灰石膏) | 0t/a | 外购 | 25t/a |
能源消耗 | ||||
8 | 电 | *kW?h/a | 由淄博经济开 (略) 供给 | *kW?h/a |
9 | 水 | *m3/a | 由淄博经济开发 (略) 供给 | 980m3/a |
10 | 天然气 | *m3/a | 管道输送 | *m3/a |
本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如图1所示:
二、工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核实,企业现阶段部分设备和洗涤、均化工序未上;增加1台筛分设备(振动筛)、4台提升机、2台电动葫芦、1台湿电除尘器、1套SNCR脱硝设备,脱硫由干法脱硫改为石灰石膏法脱硫。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SCR脱销催化剂属于危废,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无需建设。本次只对现有的工艺和设备进行验收,待所有工艺及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后企业将对全厂进行重新验收。该项目产能、工艺不变,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相关要求,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t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用工从现有职工中调剂使用,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本身无废水产生。
(二)废气t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筛分、研磨、包装、脱硫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煅烧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球磨机、引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等机械设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现阶段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粉尘、金属膜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脱硫石膏、危险废物即SCR脱硝催化剂和职工生活垃圾。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该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运至农田做肥料。
2.废气
(1)石灰石膏脱硫后的窑炉废气(烟尘、SO2、NOx)和脱硫后产生的脱硫粉尘经金属膜除尘器除尘+SCR脱硝设备脱硝+湿电除尘通过P1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煅烧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折算浓度2.7mg/m3,有组织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8mg/m3,折算浓度4mg/m3,有组织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9mg/m3,折算浓度3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2)筛分、包装工序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2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筛分、包装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3)窑头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窑头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4)窑尾、配料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窑尾、配料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4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5)研磨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5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研磨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6)其他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车间密闭、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检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8.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现阶段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粉尘、金属膜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脱硫石膏。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粉尘、金属膜除尘器收集粉尘与产品一起外售;废包装物、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卖。
(2)危险废物为SCR脱硝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回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5.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1.798t/a、二氧化硫排放量0.84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17t/a,均满足项目总量指标要求(颗粒物3.5623t/a、二氧化硫1.6t/a、氮氧化物7.04t/a,编号ZDZL*号)。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后续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2.验收报告后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说明并由专家签字认可。
3.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七、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一致认为山东澳 (略) (原山东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基本符合生产条件,同意正式生产。
2022年9月7日山东澳 (略) (原山东澳 (略) )根据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山东澳 (略) 成立于2019年12月12日,主要从事高性能膜材料、生态环境材料、陶瓷原料、氧化铝、化工填料、结合剂(以上范围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节能研磨制品、氧化铝粉、铸造砂、板状刚玉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厂区位于 (略) 经开区南定镇岳店村。本项目现阶段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2020年7月原山东澳 (略) (现山东澳 (略) )委托莱芜 (略) 编制编制《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9 (略) 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出具《关于山东澳 (略) 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环审[2020]176号)。2022年08月22日~2022年08月24日山东澳 (略) (原山东澳 (略) )委托山东众 (略) 进行《年产*吨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高纯原材料项目(一期)》环保验收监测。
生产设备见表1:
表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环评数量 (台/套) | 现阶段数量 (台/套) | 与环评一致性 |
1 | 料仓 | 60立方 | 8 | 8 | 一致 |
2 | 回转窑 | 2.5-56 | 2 | 2 | 一致 |
3 | 风机 | —— | 6 | 8 | 增加2套 |
4 | 干法脱硫设备 | —— | 2 | 0 | 减少2套 |
5 | 金属膜除尘器 | 300平方 | 2 | 2 | 一致 |
6 | SCR脱硝系统 | —— | 2 | 2 | 一致 |
7 | 冷却设施 | —— | 2 | 2 | 一致 |
8 | 筛分设备(振动筛) | 1*2米 | 2 | 3 | 增加1套 |
9 | 提升机 | NE-30 | 2 | 6 | 增加4套 |
10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 | 6 | 6 | 一致 |
11 | 包装设备 | 50/1000Kg | 2 | 2 | 一致 |
12 | 均化设备 | 30立方 | 2 | 0 | 未上 |
13 | 球磨机 | 10吨 | 8 | 4 | 减少4套 |
14 | 循环水系统 | —— | 1 | 2 | 增加1套 |
15 | 空压机 | 3立方 | 2 | 2 | 一致 |
16 | 电动葫芦 | 3T | 2 | 4 | 增加2套 |
17 | 配电系统 | —— | 1 | 1 | 一致 |
18 | 天然气管道 | —— | 1 | 1 | 一致 |
19 | 叉车 | 3吨 | 2 | 2 | 一致 |
20 | 超低排放检测设备 | —— | 1 | 1 | 一致 |
21 | 湿电除尘器 | —— | 0 | 1 | 一致 |
22 | 石灰石膏脱硫设备 | —— | 0 | 1 | 增加1套 |
23 | SNCR脱硝设备 | —— | 0 | 1 | 增加1套 |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
表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用量 | 来源 | 现阶段用量 |
原辅材料 | ||||
工业氧化铝 | *t/a | 外购 | *t/a | |
2 | 氢氧化铝(含水率40%) | *t/a | 外购 | *t/a |
3 | 矿化剂(硼酸) | 300t/a | 外购 | 300t/a |
4 | 脱销剂 | 200t/a | 外购 | 200t/a |
5 | 脱硫剂(小苏打或生石灰) | 5t/a | 外购 | 0t/a |
6 | 包装材料 | *条/a | 外购 | *条/a |
7 | 脱硫剂(石灰石膏) | 0t/a | 外购 | 25t/a |
能源消耗 | ||||
8 | 电 | *kW?h/a | 由淄博经济开 (略) 供给 | *kW?h/a |
9 | 水 | *m3/a | 由淄博经济开发 (略) 供给 | 980m3/a |
10 | 天然气 | *m3/a | 管道输送 | *m3/a |
本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如图1所示:
二、工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核实,企业现阶段部分设备和洗涤、均化工序未上;增加1台筛分设备(振动筛)、4台提升机、2台电动葫芦、1台湿电除尘器、1套SNCR脱硝设备,脱硫由干法脱硫改为石灰石膏法脱硫。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SCR脱销催化剂属于危废,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无需建设。本次只对现有的工艺和设备进行验收,待所有工艺及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后企业将对全厂进行重新验收。该项目产能、工艺不变,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相关要求,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t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用工从现有职工中调剂使用,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本身无废水产生。
(二)废气t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筛分、研磨、包装、脱硫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煅烧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球磨机、引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等机械设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现阶段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粉尘、金属膜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脱硫石膏、危险废物即SCR脱硝催化剂和职工生活垃圾。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该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运至农田做肥料。
2.废气
(1)石灰石膏脱硫后的窑炉废气(烟尘、SO2、NOx)和脱硫后产生的脱硫粉尘经金属膜除尘器除尘+SCR脱硝设备脱硝+湿电除尘通过P1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煅烧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折算浓度2.7mg/m3,有组织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8mg/m3,折算浓度4mg/m3,有组织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9mg/m3,折算浓度3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2)筛分、包装工序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2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筛分、包装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3)窑头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窑头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4)窑尾、配料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窑尾、配料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4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5)研磨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P5排气筒(15m)排放,经检测,本项目研磨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6)其他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车间密闭、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检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8.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现阶段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粉尘、金属膜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脱硫石膏。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扫粉尘、金属膜除尘器收集粉尘与产品一起外售;废包装物、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卖。
(2)危险废物为SCR脱硝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回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5.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1.798t/a、二氧化硫排放量0.84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17t/a,均满足项目总量指标要求(颗粒物3.5623t/a、二氧化硫1.6t/a、氮氧化物7.04t/a,编号ZDZL*号)。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后续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2.验收报告后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说明并由专家签字认可。
3.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七、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一致认为山东澳 (略) (原山东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基本符合生产条件,同意正式生产。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山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