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关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关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 (略) 金属复合及电工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长合环建〔2022〕1号 | 2022年9月13日 | |
公告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2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 (略) 金属复合及电工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长合环建〔2022〕1号 | 2022年9月13日 | |
公告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2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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